![]()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36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63
|
引用:
勞工要不要自提是自己決定、論不到老闆作主 老闆6%(一定要提)+勞工自提6%(勞工自己決定要不要提) 有些公司老闆會把自己的6%扣到勞工本薪上 那是違法的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50
|
不用自已搞的一頭霧水
勞工局確定一下確定他犯規 去蘋果日報投訴比較快 就讓他紅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1
|
老天爺,台灣人的薪資真的低到這樣嗎?這應該只是個案吧....
我真無法想像薪水低成這樣要如何過日子,真悲哀... 同樣在台灣工作,我公司同事(約百來人吧),就我所知道最低薪水,也有六萬台幣,八萬算一般,真的很難相信有兩萬多薪水.....太嚇人的低了...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3
|
引用:
你還少說一句,不起訴那只是這位妹單方面的問題,因為這是刑案。一但老板反告誣告,那你有可能就是起跳三年的牢!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2
|
引用:
這就不對了. 首先這是刑事案件, 原告根本就不用請律師. 只要去警局報案, 而且堅持抱案. 警察一定會先打電話給被告. 在警局戳湯圓. 這時可以先和被告商量. 你覺得的損失. 若被告不同意陪償, 就繼續和警察說, 你堅持提告. 警察一定要受理. 等檢察官收到案件後, 又會叫原告被告來瞭解案情, 同時又在度希望你們合解..... 你在提出你希望的損失賠償..... 只要他強奪和侵占你的薪水袋是事實. 你跟本就不用怕! 最多就是去法院跑幾次... 對方要請律師就請, 請律師最少也要三萬-五萬起跳! 就算原告敗訴! 也根本沒有損失! 對方還損失 3萬到五萬律師費! 還可以看到惡人被法官質詢的臭嘴臉! 何樂不為?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2
|
引用:
要提誣告也要提出對方有企圖造成我方損失的事實! 只要對方搶奪和侵占薪水袋是事實! 何來誣告? 法院有免費的法律咨詢. 可以試試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16
|
引用:
...... ......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3
|
引用:
我只是說有可能。因為,也有可能法官判決是不起訴處份。那就換老板提誣告了。 另外一件事情是,犯罪事實雖然成立「至少對這個妹來說是成立了」,可是現在第一個問題是,要如何舉證?你總不能要檢察官真的認真起來,下來審案的時候也搜不到證據吧? 介時,一般來說老板都會說那只是個誤會什麼之類的,最多把妹自已認為應得的給出來。大家鼻子摸摸,檢察官沒事,老板沒事,小妹沒事,於是,檢察官就變成了鄉民口中的恐龍檢察官,佔著茅坑不拉屎,老板大不了就是還了小妹他認為應得的東西,然後就打死不理,而小妹也只能謝謝再見,換下一家公司了。 何況,檢察官要審案,不是小妹單方面這樣的說詞,就一定有辦法舉證或被採信,搜證也不一定很容易,然而,法官要判案,也不是小妹這樣說就一定贏。 這只是我單純悲觀的推測,也或許事情跟本沒有這麼複雜。也或許就像前面幾位講的一樣,告官就是了。 搞不好樓主就是那個老板偽裝的。天曉得? 此文章於 2013-07-09 05:34 PM 被 ILYUSHIN3 編輯.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
引用:
那您應該移駕01吧 那裡是人生勝利組的集散區... 還有 您所謂的"個案" 我想大概有一千萬例...
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正確圖
此文章於 2013-07-09 05:44 PM 被 42章經 編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