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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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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律上就只有快車道、慢車道、XX專用道,啥是機車道?怎麼宣導了這麼久還有機車道這種言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八項寫得很清楚,兩輪的機車、四輪的汽車,在道路上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沒有誰比較大誰比較小的問題。不抓超速只想抓機車沒兩段式左轉,那是台灣爛警察怠惰無能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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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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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以前沒有分隔島的.自從經過專家設計過後.... 就變得非常奇怪 而且之前就出現過爭議,改過規則 每天要經過的地方~唉~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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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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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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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哇勒~結果又改回去了!!! 以前殺人分隔島剛建好時 殺人島內是禁行機車的 後來發現會造成騎士蛇行危險,取消殺人島內的禁行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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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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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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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快車道這名詞改為速限車道,
大型車全部去行駛內側車道因為那裡都是有鐵殼保護的車, 慢車道就全給機車族專用, 大型車就不會對機車族造成危害。 此文章於 2013-04-03 11:10 AM 被 deerma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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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晚上黑壓壓一片的那區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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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馬路爛 怪官員 這些都沒用
天雨路滑 下雨天在台北市最好就是搭大眾交通工具 環境不變 只有改變自己 交通法規 也要有命才能爭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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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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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八項就已經說了,機車是汽車,不是慢車,不要把有動力的兩輪與腳踩的兩輪混在一起,那只會害死騎腳踏車的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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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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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傲慢的想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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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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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根據影片 車速大概2~30左右而已 很慢 應該是濕滑標線+便宜輪胎=自摔事故 要我說 改善全台路口標線的磨擦系數才是首要的 再來 要命的騎士 輪胎用好一點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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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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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車道上一堆人孔蓋,或是人孔蓋降沉後填補不良,造成路面凹陷的坑洞,一樣會害死機車騎士 我現在騎車,都直接騎上寫著『禁行機車』的第二線車道,真的安全又舒適! 正義魔人可以靠邊閃,因為依照交通部的法令,我這樣騎沒有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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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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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把機車跟汽車,大型車放慢車道, 或快車道給機車行駛, 機車族會死更多, 機車族是沒有鐵殼保護的, 公車是有鐵殼保護而且輪子又大, 那裡適合開在慢車道? 就像這個案例機車騎士摔倒後面有大型車必死無疑, 機車根本不能跟汽車歸一類 機車沒有鐵殼保護,汽車有鐵殼保護那裡算一樣, 機車定位應為快速機動車, 會定那條的人搞不清楚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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