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
引用:
+1... 不然要辨認失主也要費一番功夫... 試圖解鎖或是看到不該看的還會被失主酸啥隱私... |
||||||||
2017-01-15, 03:51 PM
#21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558
|
直接無視當作沒看到走過去就好了,啥都不用寫…
__________________
|
||
2017-01-15, 03:53 PM
#22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
好吧,以後我看到也踢到一旁,省得麻煩,要怪就怪那些OOXX的人
|
2017-01-15, 03:59 PM
#23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
引用:
這樣算毀損罪那跟踩畫詐騙不是沒兩樣? 那可以告他讓人毀損鞋子嗎? |
|
2017-01-15, 04:11 PM
#24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5 您的住址: 熱火隊地盤
文章: 2,703
|
引用:
那還得要看攝影畫面拍到的是什麽... 是有人看到手機故意踩下去還是有人踩到手機跌倒? |
|
2017-01-15, 04:13 PM
#25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
歸還手機反挨告!失主嗆「你態度差」 她怨:好心被當賊
去年我就撿過兩隻手機 都當下有空就送過去警察局
有一個人還打電話過來跟我說謝謝 2之手機都用的比我好 宏達電 跟頻果的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2017-01-15, 04:15 PM
#26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22
|
在鬼島生存只能靠自己
善心、好意已經被OOXX的人搞爛 除了路邊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以後可能還會大賣 行人紀錄器 未來可能會發生這種新聞: 一個酒駕車禍,因為無人報警叫救護車,斷送X人性命,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疑似X姓民眾路過,卻視若無暏走過。家屬氣憤,控告他蓄意謀殺罪名。 歷經三年多的官司,X姓民眾獲判無罪,除了X姓民眾本身就有眼疾全盲之外,就重要的就是他身上帶的 行人紀錄器,證明他是在車禍發生後才路過,並離車禍現場有100公尺之遠…
__________________
開發中的落後地區 |
2017-01-15, 04:31 PM
#27
|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
引用:
好奇請教一下 失主如何舉證撿到手機後沒有歸還?? 難不成是撿到使用中被失主抓包?? |
|
2017-01-15, 04:40 PM
#28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
文章: 181
|
去年在高雄好市多和朋友吃飯,看到隔壁桌面上一台手機放了10多分鐘沒人來取
朋友本來說要拿去給好市多人員,我說不要去動手機,到時萬一被人說你xxx不就自找麻煩 我就去找個店員說有一台手機被丟在餐桌上,讓他們去處理就行了 心存善心是好事,但是在現在這社會風氣上,有時還是要小心自保啊 |
2017-01-15, 04:45 PM
#29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3
|
引用:
視線不好我踩垃圾不行? |
|
2017-01-15, 05:10 PM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