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69
|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淡水跟北投之間
文章: 2,769
|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1
|
引用:
上星期就看到軍隊也染上武漢肺炎的消息 軍隊宿舍群聚感染很正常吧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
引用:
你的舉例是假設在素肚已經可以被販賣食用,才來衍生可食用飛機杯 今天你想在火星上製造並且販賣素肚,宣稱可以當飛機杯用完吃了,火星人從沒見過素肚這食物,火星官方會說你頭殼壞去,這東西能不能吃都不知道你還想賣?直接把你抓去關 另外,仿單著作權跟專利保護也不同好嗎... 說白話點,這東西就是目前只能以這個適應症申請藥證的話,不能宣稱這適應症,藥廠是要如何製造販賣? 準備當偽藥被抓去關嗎 至於強制授權 台灣早就在2005做過了 https://news.tvbs.com.tw/life/417727 台灣創下全球首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昨天做成決議,通過衛生署取得克流感特許授權.對此,羅氏藥廠也立即回應,強調一定會提供台灣足量的克流感,根本沒有必要強制授權,但衛生署硬起來說,承諾不等於履行,簽約不等於交貨,台灣不能拿民眾生命,國家發展做賭注,強調政府不會退讓。 衛生署和瑞士羅氏藥廠為了克流感製造,談了三次沒有結果,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同意下,即日起實施克流感強制授權,台灣創下全球首例。 行政院長謝長廷:「已經沒有藥了,不能說等死啊,如果萬一爆發的話...,所以是為了人民的,」 衛生署取得克流感特許授權,羅氏藥廠發表聲明表示不解,瑞士總公司更強調會直接提供克流感,所以不需要發給台灣生產這種藥物的執照,並且強調會在明年增加供應台灣130萬劑.總數達到230萬劑的克流感。 供應台灣政府所要求數量的克流感,沒有必要強制授權,面對羅氏藥廠的聲明,衛生署態度更加堅決。 衛生署主秘賴進祥:「承諾不表示未來一定會履行,簽約也並不表示未來必定會交貨,如果羅氏屆時無法如期交貨,而不幸又爆發禽流感大流行,那極可能會造成我國幾百萬人受到感染,幾萬民眾因此喪命。」 儘管政府跟羅氏藥廠還談不攏,但衛生署保證,自製的克流感必須在羅氏供應不足的前提下才會使用,並給予合理補償,相較各國的專利法規,台灣已經相對保守,羅氏遲遲不授權,實在很難讓人理解。 此文章於 2020-02-06 11:50 PM 被 acetyIII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
引用:
其實:對於對岸搶先發表「適應症專利」∼偶個人滴看法如下 1.合法(畢竟投入大量資源做「人體臨床實驗」)∼問題是,對岸是否當真如此....?? 2.若為「預防性質」(無償共享)or作為和該藥廠做「互換專利」等談判手段∼或可....! (畢竟:藥廠付出研發成本,對岸則是用人命作實驗當代價∼兩者皆有重大風險∼理當互惠合作.... ![]() 當然:以上只是偶個人認為滴理想狀況∼至於中共私底下是否別有其他不良居心??∼偶也有點懷疑.... ![]() 另參考:中國沿海封不住武漢肺炎?江蘇強令退燒止咳藥「實名制購買」 其中文末談到: 中國官方表示,瑞德西韋藥物已在北京展開後續實驗,第一批武漢肺炎的重症患者,也會從6日開始,接受用藥。 對於專利之爭,吉利德的CEO則表示:「這對我們的全球衛生工作沒有影響...,我們的責任很清楚就是患者, 我們的首要之務就是找到正確的臨床實驗項目,以證藥物是否對病患有效,我們無意捲入這場專利糾紛。」 ps:若當真如此:對於「吉利德」滴氣度∼讓偶頗為激賞.... ![]() ------------------------------------------------------------------------------------ 話說:關於「仿單著作權」爭議,讓偶想到了「食神:裁判對抄襲滴否決聲明」.... ![]() 題外話: 參考:世界歷史上六大毀滅性的瘟疫 若然:自己國家面臨類似以上重大瘟疫,然而某藥廠又以奇貨可居主張其權益.... ![]() 不知:各位是否認同∼暫時姑且以非營利性質滴仿造&供應∼以救眾生滴理念呢....?? ![]() ps:歹勢∼偶不是針對你(某「藥廠or國家」)∼偶是針對你們所有人(全人類).... ![]() 偶好奇滴是:當面臨重大瘟疫,且唯一解藥又被天價壟斷時∼大家會如何抉擇....?? ![]() 當然:再次聲明∼偶不是針對某國家or某藥廠∼事實上偶對「吉利德」滴氣度∼頗為激賞.... ![]() 偶純粹就只是好奇:平常以「道德制高點」自居,一旦自己面臨各種「緊急危難」∼是否當真會捨己為人....?? ![]()
__________________
問哉!?《勞動之王》∼工作是為了謀生?還是找死? ![]() 推薦:『遙遠星球的孩子(1∼4)』&『心中的小星星』 投票:如何健全『工會』 & 合理『會費』調查.... 汗顏:※※※∼為什麼不講理?? 本人親身經歷:『毀謗侮辱』真實經歷流程∼網路警察資料 ![]()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 此文章於 2020-02-07 02:43 AM 被 XElem 編輯.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
引用:
這麼做前提是羅氏藥廠無法供應足夠的克流感, 結果是台灣花大把銀子跟藥廠買了大量的克流感 最後用沒那麼多過期, 把效期展延又展延 這個東西判斷: 如果有一個人做完人體試驗, 證明的一個藥對某種病的確有效, 申請該藥的該適應症專利, 是否公道? 至於"這東西就是目前只能以這個適應症申請藥證的話,不能宣稱這適應症,藥廠是要如何製造販賣? " 你的問題很簡單: 藥廠跟這個專利擁有者買, 或者不在中國上市, 況且專利擁有者原本就是跟藥廠是合作關係才可能做人體試驗(此例亦然), 這種專利賣給藥廠是唯一獲利的途徑, 且專利期短, 也不太有獅子大開口的條件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
中國武漢肺炎, 一剛開始病例少的原因: 診斷標準太過嚴苛
-------- 彭志勇說,當時中南醫院預留的16張隔離病床,1月10日就已經住滿,因此立刻向上呈報。「1月中旬,武漢市衛健委派了一個專家組3人到中南醫院調查」,當時中南醫院已經反應「國家衛建委提供的診斷標準太過嚴苛」。國家衛建委提供的確診標準就是「要有華南海鮮市場接觸史」、「要有發燒症狀」、要進行「全基因組測序」,缺一不可。 https://tw.news.yahoo.com/%E6%AF%AB...-105001460.html 彭志勇說,當時中南醫院預留的16張隔離病床,1月10日就已經住滿,因此立刻向上呈報。「1月中旬,武漢市衛健委派了一個專家組3人到中南醫院調查」,當時中南醫院已經反應「國家衛建委提供的診斷標準太過嚴苛」。國家衛建委提供的確診標準就是「要有華南海鮮市場接觸史」、「要有發燒症狀」、要進行「全基因組測序」,缺一不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
第一線醫生對武漢肺炎的病程觀察:
彭志勇也談到他在第一線對武漢肺炎的病程觀察,他說「新冠病毒的發作週期一般是三周,從有症狀起病到發展到呼吸困難,也就是從輕症進入重症,一般是一周時間。」輕症患者症狀多樣,有的人也不會發燒。根據中南醫院對病患的症狀統計,發病第一階段最普遍的病症表現是發燒(98.6%),乏力(69.6%),咳嗽(59.4%),肌痛(34.8%),呼吸困難(31.2%),不那麼普遍的症狀有頭疼,眩暈,腹痛,腹瀉,惡心,嘔吐。 部分病人進入第二周會突然病情加重,若出現呼吸窘迫就是重症患者,應該住院治療。罹患慢性疾病或身體狀況不佳的老年人此時會出現併發症,如果出現器官衰竭就發展到危重症。抵抗力強的人這個階段會慢慢康復。彭志勇認為,病情發展到第二周通常是惡化與康復的一個分水嶺。如果淋巴細胞一直往下掉的患者,免疫系統最終被摧毀、併發臟器衰竭,就會不幸死亡。 https://tw.news.yahoo.com/%E6%AF%AB...-105001460.html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
引用:
神經病, 怎會有人想得出來這麼狗屁不通的確診標準, 這些委員平時有臨床經驗嗎?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16
|
引用:
神經病無誤: 「全基因組測序」, 做一次要多久? 做一次要多少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