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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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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搞清楚何謂胎壓 何謂氣動工具 啥是P-II與P-!!!的故事 CPU的專利又跟外觀有啥關係 又有哪些需要通過CE 哪些需要E MARK CE又是檢查並認政哪些東西 最後這些個又與MP3 PLAYER的關係 套用大濕的話 你是看不懂中文嗎? 連照片都看不懂嗎? 難怪對閣下來說 無論是苦力帽 或是下方的4向切換器 這些都跟I POD的特徵那個圓盤外觀看起來是一模一樣的 然後廠商作一模一樣 甚至把APPLE的產品名稱都打上去了 也不叫抄襲 此文章於 2008-01-01 02:38 AM 被 lomp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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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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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離題一下 應該是不同的 請看不同尺寸與接地面積(例如不同胎壓)導致的油耗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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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美國啦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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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牛頓力學觀點而言,摩擦力的確只和正向力有關,和接觸面積是無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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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美國啦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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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輪胎運動造成的摩擦應該不能僅用牛頓力學的摩擦力解釋,據我所知,由於輪胎是由橡膠所製,在地面運動時產生的阻力主要來自接觸面滑動、接觸位置形變產生的附著力、胎紋磨損時造成的阻力,而非單純的Ff=u*N 不過多邊形滾動一定會造成振動,其頻率跟直徑及運動速度有關,這個頻率還蠻容易算的。但由於輪胎形變的影響,振幅應該要經過建模後才能得知,這個我就沒興趣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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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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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實際上而言, 腳踏車輪胎打足氣時與漏光空氣時的道路行駛阻力有天壤之別. 假設真實道路行駛摩擦力只和正向力有關(車重+騎士自重), 那麼不論輪胎是否灌入適當量的空氣, 腳踏車的道路行駛摩擦力應該是一樣的. 但是此論點明顯違背日常生活中的觀測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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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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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胎壓不足時, 輪胎明顯發熱, 耗油量也變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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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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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摩擦力不等於阻力.
其次,摩擦力不僅是讓車子減速,車子加速也是靠摩擦力. 如果接觸面積變大,摩擦力就變大,是否當接觸面積大時,車子是否也應該較容易加速? 此論點難道不是明顯違背日常生活中的觀測結果? 記得,摩擦力不等於阻力. 別懷疑,摩擦力只與正向力與接觸面性質(摩擦係數)有關. 不相信,要辜的人,我提供一下關鍵字----[冷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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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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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苦力帽也罷, iPod四向五向圓盤也好, 本質上都是四五個開關的組合電路. 只要這個開關的本質沒有改變, 那麼在申請時都會被歸類為類似專利而加以互相比較牽制. 反過來講, iPod 也罷, Super Tangent 也好. 你顯然沒有細讀 [安能辨我是雌雄 iPod shuffle VS Super Tangent对比评测], 兩款MP3 player 皆使用Sigmatel 35X0解碼晶片, (Super Tangent - Sigmatel 3520, iPod shuffle - Sigmatel 3550). 實際而言, 這就像抄公版線路的顯示卡製造商在控告競爭對手仿冒顯示卡外形. 完全是<非常規>商業競爭手段而已, 並非真有啥特別值得保護的智慧財產. 如果今天是鑽戒, 油畫, 雕塑之類的東西, 外形就是決定商品價值的一切, 外形自然不應該近似. 但是一個拿來聽音樂的MP3 player 不應該純以外形斷定仿冒抄襲 (Super Tangent 有 FM 收音功能, 錄音功能, iPod shuffle 付之闕如). 否則以輪胎而言, 全世界就只應該購買固特異輪胎, 因為其他橡膠廠製造的輪胎外形設色皆與固特異輪胎高度近似(即使胎面排水紋不一樣, 交織層的纖維排列不一樣). 那麼鍵盤只能買IBM keyboard (即使簧片開關陣列換成薄膜開關陣列). 老鼠只能買mouse system (滾球) 或是Logitech (雷射光學), 硬碟只能買seagate .... (哪家公司量產蛋形造型的硬碟?) 因為上述這些項目, 競爭對手的產品皆在外形設色上近似. 茂嘉[設色與正面外形近似]固不足取, 蘋果動輒以[設色與正面外形近似]興訟更不足取! http://www.pconline.com.cn/digital/...510/716078.html ******************************************************* 外觀篇: 乍看之下兩款產品儼然是雙胞胎,相似度超過80%。iPod shuffle簡約獨特的口香 糖設計一直有口皆碑,加上帶有強烈蘋果色彩的圓盤按鍵以及乳白色調,魅力十足 ,也難怪蘋果的fans對它喜愛有加。而Super Tangent,雖然在按鍵佈局以及一些細節 上作出了適當的改變,但依然難以擺脫模仿抄襲的「罪名」,遭受廣泛批鬥,似乎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過,單就產品而言,再拋開感情因素,Super Tangent還是 一款頗具時尚輕薄韻味的mp3。 iPod shuffle背面是一個大大的三段式推拉開關,推下後可以看到下層的綠色,表示 機器處於開機狀態,下方配有LED燈的按鍵指示當前電池電量;而由於功能上比較豐富, Super Tangent設置了兩個推拉按鍵,左方的是四段式,負責各模式的切換,右邊的是兩段式,在不同模式下作用不同,下方的LED用於指示機器工作狀態以及電量情況。總體而已,背面的區別取決於設計的需要,並無優劣之分,不過,Super Tangent繁多的印刷信息減弱了機器的簡潔性,這方面,iPod shuffle則相對較好,特別是蘋果的LOGO盡顯品牌魅力。 耳塞接口均設置在頂部中央位置,Super Tangent則多了一個小孔,實際上是MIC錄 入口,自然實現錄音功能。 除了白色,Super Tangent還提供了黑色、紅色兩種版本,選擇更具自主性,不過iPod shuffle第三方提供了豐富配件也是Super Tangent難以媲美的地方。 總之,Super Tangent做工與設計的精美性上與iPod shuffle有所差距,整體風格十分類似,不過按鍵設計等等又具有自身特色,是否構成抄襲,相信不同人有不同的答案。不管怎麼說,Super Tangent借iPod shuffle之勢博出位,也是不爭的事實。 功能篇: iPod shuffle支持AAC(M4A、M4B和M4P,最高可達320Kbps)、MP3(最高可達 320Kbps,包括VBR可變位速率)、WAV、AA(audible.com語音文字,格式2、3和 4)。 不難發現,常用的WMA格式沒有出現在兼容格式的名單當中,蘋果與微軟未達成協議前,WMA格式也只能通過iTunes轉換成AAC或者MP3格式,這種委曲求全 的方式自然難以得到用戶認同。值得一提的是,iPod shuffle具備斷點續播功能,機 器重啟後歌曲會在關閉時候的那個時間點開始播放,設計比較人性化。 相對而言,Super Tangent則強大很多,不單擁有音樂播放,錄音,FM功能,還提供了super bass音效的選擇,大大方便了日常生活的應用。而為了減少缺乏屏幕帶來 的影響,Super Tangent在FM模式中加載了獨一無二的VPS語音導航系統,增加人機交互性。例如,搜索的時候語音系統會播出「正在搜索」的語句,收聽102.7電台前 也首先播放「102.7」的語句,方便用戶掌握機器狀態具備一定實用性。而音樂播放中的super bass音效也一定程度增添了聽感樂趣。雖然功能較iPod shuffle強,但FM以及錄音功能的表現也僅能用一般形容。而斷點續播以及自動音量調節功能體現出 Super Tangent較為人性化的一面。 按鍵操控篇: iPod shuffle功能簡單,操作也自然十分簡單,無需額外說明便能輕鬆掌握。按鍵手 感和易用性都非常好,但機器的響應速度並不快,在選曲時按下按鍵之後大約1秒多左右才能聽到下一曲。長按播放按鍵,可啟動鎖鍵功能,防止誤操作。 硬體數據篇: 早期的拆機資料顯示iPod shuffle採用了Sigmatel 3550這款解碼晶片,而Super Tangent 的官方資料則表明用的是Sigmatel 3520,這兩款解碼晶片在性能上差別不大,傳輸速度皆為 USB 2.0高速。 Super Tangent功能相對豐富,操作也顯得稍為複雜,例如播放模式的切換需要長按 播放按鍵,錄音以及播放語音文件等則需要配合兩段式開關進行,不看說明書,一時二刻間還真難弄明白究竟是怎麼回事。 總結: iPod shuffle以旁人難以企及的品牌號召力以及自身由內而外散發的時尚魅力而得到了市場的認可,縱使功能單一,亦不能阻擋fans瘋狂的追捧,而Super Tangent借外形設計上的神似也第一時間抓住了眾多消費者的目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自然看得更遠,更容易成為焦點,但同時也要切記,摔下來將會更痛。從功能設置,定價等方面來看,兩款產品所針對的市場不盡相同,是512m 899元的iPod shuffle美味,還是 256m 699元的Super Tangent可口,自然取決於你個人的口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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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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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知道就算使用同一解碼晶片組,電路板layout也是可以不同的嗎? 何況你引的文裡都在強調兩者的近似 也有"雖然在按鍵佈局以及一些細節 上作出了適當的改變,但依然難以擺脫模仿抄襲的「罪名」" 你也別蠢到說啥"抄公版線路的顯示卡" 所謂公版是研發廠提供給下游開發廠商的最基礎線路,沒啥抄不抄的問題好嗎? 這樣的結論,你是真的無話可說到開始胡說八道了嗎? 引用:
你如果不懂得何謂"工業設計" 那就請藏拙 因為你獻的醜 是真的不堪入目 引用:
如果辛苦做設計被抄襲要討回公道稱為不足取 那真該為聘請你做研發的老闆捏把冷汗啊 此文章於 2008-01-01 02:47 PM 被 aoki_r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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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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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摩擦力本來就和接觸面積無關.....這已經是經過被證實的定理. 你的觀測結果要和已經被證實定理做比較,那一個才是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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