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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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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Crazynut
機車太多要減機車?

錯了!錯了!你們完全看錯方向!

交通會長久擁塞、污染老減不下來,最大的關鍵就…

人太多了

所以應該要「減人」才對。

看完這篇深感同意的不妨上街殺兩個人吧
,反正法官會輕判的。小弟我就蹲在家裡靜待各位烈士們的好消息。


如果有人受你這番言語鼓動,真的在街頭殺人傷人,閣下是要負責任的喔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4-09, 11:04 AM #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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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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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14F
機車減量, 汽車增量.
這些官員不會天真的以為機車減少,民眾就走路,騎腳踏車上班吧....
這些官員以為台灣道路有多寬??停車格有多少??
全民皆車.耗油更大,廢熱更大,空氣污染更大,甚麼節能省碳,愛地球都馬是打打嘴砲

今天是托機車的福,汽車還有空間可以動彈.
有空看看對岸全民皆車上下班時,汽車動彈不得的失控場面.


很高興您這麼地言明: 「機車減量, 汽車增量」 ...

剛好映證了我樓上曾經提過的,機車族 常掛在口的 所謂「墨魚理論」!!

這也是只要一扯到汽車,討論就會失焦的原因~~
 
舊 2011-04-09, 11:26 AM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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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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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還是趕快建設完善的大眾交通吧, 因為台灣真的太小了, 沒更好的方案.

大眾交通的好處: 減少能源耗費, 降低土地浪費(停車)以及交通問題(爭議).

簡單說, 發生爭議的比例一樣, 路上跑的汽機車少了, 數量就自然減少.

然後把汽機車擁有的門檻提高, 人們自然就會取捨而去投向大眾交通的懷抱.

汽機車的密度高到一個程度, 沒有哪個族群比較差, 數量多了就是會亂.
舊 2011-04-09, 11:42 AM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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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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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還是學日本,騎好幾個鐘頭腳踏車去上班,環保又健康
舊 2011-04-09, 11:46 AM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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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鐵人離線中  
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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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notee
那強制加裝熄火裝置我想你應該不會有意見才是阿

加裝熄火裝置我也沒意見阿,但是要像法條一樣汽機車一視同仁
舊 2011-04-09, 02:21 PM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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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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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strong
很高興您這麼地言明: 「機車減量, 汽車增量」 ...
剛好映證了我樓上曾經提過的,機車族 常掛在口的 所謂「墨魚理論」!!
這也是只要一扯到汽車,討論就會失焦的原因~~


這不是啥墨魚理論,而是有智慧的選擇
本來就都不環保,納選一個沒那麼糟的
兩害相權取其輕,這是稍微有思考的人就會做的
舊 2011-04-09, 02:24 PM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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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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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問題就是人太多了
也不用殺人什麼的
把雙北市的人丟一半出來到幾個農業縣裡頭就解決了
有些農業縣的縣道非尖峰時間還能開到140 km/h
雙北市非金山、萬里等偏遠地區就算大半夜也很難到開到140 km/h
問題是丟到農業縣那邊沒工作

很多問題不是患多患少 而是患不均
好像是孫文說的
但不知道他有沒有抄別人的
舊 2011-04-09, 02:36 PM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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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小建
此法案早先之前小弟有分享到機車黨粉絲頁上了...

但大家不用太擔心的是,該法案是針對:目前在路邊、停車格及大賣場等地的所有車輛,只要怠速超過三分鐘就算違規;但停等紅燈者不在此限。


我是覺得有瑕疵啦
像我們摩托車維修業要試車
根據這樣的鳥爛法條就不用試了
舉個例子來講噴射車維修只要動到空氣按照一般的理論你需要放給他怠速學習
搞不好為了不要被罰錢很多車行被迫要把車放到停止線後方去給他做怠速學習

而且什麼叫三分鐘
怎麼認定?
自由心證?
V8判定?
很多很多都有灰色地帶
民眾:我剛停而已
環保人員:你已經停三分一秒了

畢竟這東西不像你只要行駛中用手機被抓包就要罰錢
何況行駛中用手機也滿難抓包的(你必須要一直去注意)
何況是這個?

此文章於 2011-04-09 02:56 P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1-04-09, 02:48 PM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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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gdrs
加裝熄火裝置我也沒意見阿,但是要像法條一樣汽機車一視同仁

其實這樣的裝置不會很貴
加裝真的也沒什麼

至於會不會一視同仁
我覺得會
因為很多摩托車的技術都是跟汽車借鏡的
沒道理機車有汽車會沒有
兩邊很多都是只要裝了就會有
舊 2011-04-09, 02:59 PM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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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突然有個無言的點...


怠速超過3分鐘,最高可罰到6萬,跟酒駕一樣;
可能害死機車騎士的併排停車,最多才罰1千2... 現在是怎樣?!
舊 2011-04-10, 07:27 PM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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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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