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kelon
Master Member
 
kel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中和
文章: 1,760
引用:
作者penguin
豪宅稅不開徵,遺產稅已減免,健保稅又加高!

真是對準我們這些上班族來的~

家裡又有妻小,還真是有苦說不出啊!

這樣要受薪階級增產報國...難啊~


感覺政府不但要受薪階級多付點錢之外
還要把他們父母的養老金也挖出來
現在年輕受薪階級能不靠父母就能成家買房的 少之又少

以這個政府的思維
下一步要衝生育率大概是收入前5%的可以設後宮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0-03-31, 08:56 AM #2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lon離線中  
天之涯水之巔
Master Member
 
天之涯水之巔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辦公桌?!生產線??
文章: 2,116
引用:
作者kelon
以這個政府的思維
下一步要衝生育率大概是收入前5%的可以設後宮

 
舊 2010-03-31, 09:08 AM #2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天之涯水之巔離線中  
uma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4
引用:
作者nomad
其實政府單位不需要南移
只要地方有錢,蓋什麼都方便
有錢了,要繁榮還不容易?
北京是中國首都,有那個地方的官比這多?
但上海才是最有錢的
上海不比北京繁榮嗎?

稅留在地方
就不怕有些地方政府把企業趕走
然後又厚願無恥的伸手跟中央拿錢
反倒是一些歡迎企業入駐的地方,稅都被中央拿去輔助其他縣市了
這樣子公平嗎?
只有中央不再對地方輔助,地方要錢得自已招商來養
這樣子才能逼地方政府重視商業、吸引企業入駐,接著提高就業率

對不起又扯到離題了

我同意你

民眾痛苦指數升到極點,房價下降也沒人買了,然後一次爆…

但政府不要又拿我們的錢去補貼建商就好.
否則我們民眾就是最倒楣了

買不起房子.賺的薪資.已經去了一部分.
繳給房東.其他才是自己可以運用的!

這跟實施 [耕者有其田]的時機快到了!
[住者有其屋]否則貧窮線下的人.永遠無法翻身!

政府應該在台灣甚至台北縣市.都有很多土地.
不釋放出來蓋國宅.蓋個10萬.20萬戶.
房價一次就崩盤了!

但因為那些財團是它們的金主.
所以不會做啦!
舊 2010-03-31, 12:32 PM #2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maf離線中  
Lisa Hsu
*停權中*
 
Lisa H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查連續劇蝸居資料,查到這一篇,說不定就是台灣未來的寫照:
網易新聞:日本線民熱議《蝸居》

以下是日本網友留言:
「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房子,但是因為還不了貸款而住不成,簡直是本末倒置!日本泡沫經濟時代,很多人一般是為投資目的而買房,但是泡沫破裂以後全都失敗了。中國是否意識到泡沫破裂後的狀況?我想中國不要走日本走過的路才好。」

「租房子也好買房子也好,都跟幸福沒有關係。租房和買房不是要與他人攀比,請中國人好好考慮。」

「有房子就幸福了,這是誰決定的,他懂不懂幸福的含義?幸福是自己的感受。有房子就幸福是中國人的自豪感罷了,就是房子=幸福=自豪感。在中國,結婚時沒有房子,就不被看成是有出息的人...」

「有了自己的房子,卻因為還貸款將房子拍賣……這是何苦呢!租房和買房都有優缺點,但是強行去擁有自己的一套房子真是搞不懂了。」
...
舊 2010-04-01, 12:18 PM #2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sa Hsu離線中  
si3568i
Master Member
 
si3568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楓葉與霜晶的華爾滋
文章: 1,862
促房價透明化 立委提案公開成交價
更新日期:2010/04/04 15:39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4日電)台灣不動產交易價格不透明,民眾購屋常搞不清楚行情價,對此,國民黨籍立委鄭汝芬提案修法,強制不動產經紀業每月揭露成交價,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


鄭汝芬受訪時指出,房價過高是10大民怨之首,幾次跟年輕人聊天得知,若父母沒有留下房子給子女,年輕人根本買不起;而房價之所以過高,可能來自價格不透明,導致成交價往往高出行情價。


她說,市場運作核心本質就是價格機能,充分的價格資訊揭露,才不會淪為業者操控市場獲取暴利的工具,市場才能健全發展。


鄭汝芬表示,世界先進國家都採交易價格強制登記制度,民眾本來就有知的權利,政府應提供合法管道,讓民眾可自由查閱所有不動產物件的交易價格與物件條件標示(例如詳細門牌、建物土地面積、屋齡、修繕狀況等)。


因此,她提案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強制不動產經紀業每月揭露成交價,政府應建立房地產資訊系統,供民眾公開查詢。


至於修法會不會導致房仲業者反彈?鄭汝芬認為,修法是保障民眾權益、健全市場機制,對合法、守法的房仲業者,絕對不會造成任何困擾,更不會影響他們的權益。


她在提案中指出,法務部曾做出解釋,只要不涉買賣雙方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訊息的揭露,單獨揭露交易價格與房屋屬性內容,並非屬於「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所限制範圍,強制業者登記交易價格沒有違法。


鄭汝芬提案新增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之 1條文草案規定,「經紀業應將每月成交案件價格與內容等資料於次月送交中央主管機關,建立房地產資訊系統」;並修正相關罰則,違反上述規定處新台幣6 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990404(中央社資料照片)
-------
早就該這麼做了。不過某個很喜歡蹲著喊卡的「官字兩個口」大概又會跳出來喊卡卡卡卡卡卡卡卡卡,我是苦民所苦,庶民經濟。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0-04-05, 02:41 AM #2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i3568i離線中  
yaohoung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47
引用:
作者si3568i
促房價透明化 立委提案公開成交價
更新日期:2010/04/04 15:39 ..


請問如果房價登記不實 不知道會有甚麼罰則

不然買賣雙方先搓好(譬如左手賣給右手或是製造或破壞行情假象)
放出來的消息也是會出問題

你有張良計 我有過牆梯
華人炒房地產是最內行的

此文章於 2010-04-05 04:53 AM 被 yaohoung1 編輯.
舊 2010-04-05, 04:45 AM #2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aohoung1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唉, 其實真的很簡單, 我大概一直再重複.

讀經濟都知道, 二選一的執行或兩個都執行就可以了.

1. 表明立場不救房市如將來破滅.
2. 不降息.

其餘法規根本是多餘的, 要利用人的天性.
上面兩條就會讓所有人自覺, 就算還是要投機.
也要惦惦自己財力夠不夠雄厚跟心臟大不大顆.
舊 2010-04-05, 09:53 AM #2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rstorm-2離線中  
code-hard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0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唉, 其實真的很簡單, 我大概一直再重複.

讀經濟都知道, 二選一的執行或兩個都執行就可以了.

1. 表明立場不救房市如將來破滅.
2. 不降息.

其餘法規根本是多餘的, 要利用人的天性.
上面兩條就會讓所有人自覺, 就算還是要投機.
也要惦惦自己財力夠不夠雄厚跟心臟大不大顆.



重點是該死的政客民意代表會施壓 或是想辦法把真正做事的換下來 然後為了自己的利益讓不公平的法案通過

怪誰咧 要怪選民自己啊 自己要讓這些狗屎傢伙選上的 不看過去的表現 只看他的顏色立場 會有這種結果當然不意外 只能說自找的啦
舊 2010-04-05, 12:07 PM #2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ode-hard離線中  
Lisa Hsu
*停權中*
 
Lisa H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引用:
作者code-hard
重點是該死的政客民意代表會施壓 或是想辦法把真正做事的換下來 然後為了自己的利益讓不公平的法案通過

怪誰咧 要怪選民自己啊 自己要讓這些狗屎傢伙選上的 不看過去的表現 只看他的顏色立場 會有這種結果當然不意外 只能說自找的啦

請問台面上有那個可信任的,推薦一下好嗎?

我是覺得選民很無辜啦!這些傢伙不管藍綠,立場都差不多.有時覺得公投才是真民意,如上回官方想把澎湖變賭場,結果公投不通過
舊 2010-04-05, 05:44 PM #2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sa Hsu離線中  
Lisa Hsu
*停權中*
 
Lisa H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唉, 其實真的很簡單, 我大概一直再重複.

讀經濟都知道, 二選一的執行或兩個都執行就可以了.

1. 表明立場不救房市如將來破滅.
2. 不降息.

其餘法規根本是多餘的, 要利用人的天性.
上面兩條就會讓所有人自覺, 就算還是要投機.
也要惦惦自己財力夠不夠雄厚跟心臟大不大顆.

還可加一條
取消所有房地產優惠措施
既然是自由經濟,就不該房地產有優惠才對啊!
舊 2010-04-05, 05:47 PM #2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isa Hsu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25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