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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o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6
引用:
作者strong
看的出來,機車族總是要拿汽車當擋箭牌 ......

台北市區內汽車已經很難找到免錢的停車位,

市長若拿汽車族開刀也無不可

這樣才有更多動機強化大眾運輸建設。

你說擋箭牌

那麼是覺得減少機車族有效還是減少汽車族較有效呢?

應該是一起減少,只針對某族群很奇怪吧
     
      
舊 2016-03-15, 12:16 AM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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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ing
馬路上相同面積下機車比較多
不就也代表機車的道路利用率比汽車好嗎
相同面積下機車比較多輛,代表在馬路上塞車時一輛自小客可以停5~6輛機車。
承那位網兄的數據,四輛機車的廢氣排放量大於一輛自小客,則相同面積下機車約是自小客的1.5倍排放量。

我不懂拿個數量較多面積較小的交通工具算利用率有啥意義?
證明廢氣排放量更高?機車更該減少?

按照這種邏輯不准自小客上路交通不就能改善?所以自小客更應該減少。
但...不是這樣算的吧?
 
舊 2016-03-15, 12:57 AM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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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strong
因為政策無形中鼓勵騎機車,
導致機車總量高居1500萬輛。
您的意思是說有蠢蛋推這種鬼政策,都怪機車就對囉?

所以為了彌補這個蠢蛋搞的坑,機車駕駛都該死?

============

我倒是認為...要替錯誤決策收拾爛攤子,宜用獎勵規勸而非禁止限制。

此文章於 2016-03-15 01:04 A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6-03-15, 01:00 AM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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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co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6
引用:
作者n_akemi
相同面積下機車比較多輛,代表在馬路上塞車時一輛自小客可以停5~6輛機車。
承那位網兄的數據,四輛機車的廢氣排放量大於一輛自小客,則相同面積下機車約是自小客的1.5倍排放量。

我不懂拿個數量較多面積較小的交通工具算利用率有啥意義?
證明廢氣排放量更高?機車更該減少?

按照這種邏輯不准自小客上路交通不就能改善?所以自小客更應該減少。
但...不是這樣算的吧?

減少一輛自小客不等於會多四台機車啊,路上很多單人行駛吧
舊 2016-03-15, 02:45 AM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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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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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39
引用:
作者老當
說了那麼多,你就是沒說到時間.
我自己交通也是公車加UBIKE,但是那是因為我"不用打卡"
但是我經過忠孝橋,看到那群擠在機車道上班的人,他們的辛苦我也能感同身受.

如果你是住泰山,早上先安頓完家人小孩,八點要到台北市中心打卡,你會選擇什麼交通公具?
下班能回家都七八點了,然後才開始踩單車,到家都幾點了?
你每天和小孩說的到幾句話?

問題在台灣的房價,工時,都不是他們能掌握的.

說到單車就會國外國外,先進國家幾點上班幾點下班?先進國家所得多少?

能不能麻煩就從你的部屬開始,只要單車上下班,就比照先進國家所得,先進國家工時,彈性上下班?

抱歉現在才看到你的留言
平時最常騎腳踏車的路線就是淡水板橋,單程25km大約一個小時

我承認我從出社會開始,都是盡量選在工作地點附近租房子
每換一次工作就搬一次家
沒試過在離工作超過25KM以外的地方居住過
結婚前租小雅房/套房,結婚有租小公寓
一個月的租屋開銷最貴也就一萬出頭
搬家是很辛苦,住北市房租也確實比北縣貴了2~3千
但省了通勤的時間&金錢,我是覺的值得
舊 2016-03-15, 09:02 AM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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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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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n_akemi
相同面積下機車比較多輛,代表在馬路上塞車時一輛自小客可以停5~6輛機車。
承那位網兄的數據,四輛機車的廢氣排放量大於一輛自小客,則相同面積下機車約是自小客的1.5倍排放量。
我不懂拿個數量較多面積較小的交通工具算利用率有啥意義?
證明廢氣排放量更高?機車更該減少?
按照這種邏輯不准自小客上路交通不就能改善?所以自小客更應該減少。
但...不是這樣算的吧?


根據統計,機車載客數約1.2而自用小客車大約就只有2上下
因此自用小客車是一種浪費道路面積的交通工具
通通轉成機車後,可有效舒緩塞車
舊 2016-03-15, 09:18 AM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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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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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lecod
你的意思是
將汽車族引導到大眾運輸,結果造成後續有機車族因此轉移成汽車族??


我的意思是應該先針對自用小客車開殺
自用小客車消滅結果是變成騎機車或搭大眾運輸
兩種結果都是對交通或環境更好
等把主要問題的自用小客車殺光之後,再來考慮怎麼殺機車
不先殺自用小客車只想阻止百姓騎機車,只會導致問題更糟糕
舊 2016-03-15, 09:29 AM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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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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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gdrs
我的意思是應該先針對自用小客車開殺
自用小客車消滅結果是變成騎機車或搭大眾運輸
兩種結果都是對交通或環境更好
等把主要問題的自用小客車殺光之後,再來考慮怎麼殺機車
不先殺自用小客車只想阻止百姓騎機車,只會導致問題更糟糕


嗯!!!!

很典型「拿汽車當擋箭牌」之論述 ....
舊 2016-03-15, 10:58 AM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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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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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gdrs
根據統計,機車載客數約1.2而自用小客車大約就只有2上下
因此自用小客車是一種浪費道路面積的交通工具
通通轉成機車後,可有效舒緩塞車


不趕快去鼓吹立法禁止汽車上路 ....

還在七八區插渾打科
舊 2016-03-15, 11:02 AM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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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引用:
作者gdrs
我的意思是應該先針對自用小客車開殺
自用小客車消滅結果是變成騎機車或搭大眾運輸
兩種結果都是對交通或環境更好
等把主要問題的自用小客車殺光之後,再來考慮怎麼殺機車
不先殺自用小客車只想阻止百姓騎機車,只會導致問題更糟糕


你的論點可能到最後會是使用率最差的行人專用道和自行車道該拆除, 因為平均使用人數遠少於車用道路, 沒有存在的必要.

另一方面行人專用道和自行車道拆除後空出的空間作為車道就可以大幅降低車輛壅塞的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舊 2016-03-15, 11:07 AM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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