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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house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9
引用:
作者Es4241
車都靜止了又如何去撞?只有被撞的份吧.

好像叫推撞
甲車緊急煞車
乙車有保持安全距離也煞車了
丙車沒保持安全距離,撞上乙車,乙車又撞上甲車
所以乙車是在靜止的情況下撞上甲車
單就這句話做解釋,和本討論串案例無關
     
      
舊 2006-09-07, 06:29 AM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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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house離線中  
nzcym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DSNB2
真的撞上, DV/DSLR還會完好如初嗎
還是要包在黑盒子裡

人能走得下來 , DV/DSLR 大概也沒事 (當然是放在攝影包而不是隨手擺在儀表板上)
如果放在攝影包的 DV/DSLR 都撞掛了 , 駕駛人大概也沒辦法下車拍攝事故現場 .
 
舊 2006-09-07, 06:46 AM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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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離線中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撞到闖紅燈的駕駛死亡或判無罪或不起訴的,不只這個案例,之前有網友也在另一個討論串提出另外一個案例是獲不起訴處分。

裁判書的資料庫那麼多,想知道可以自己去查,我提這個案例是因為新聞有報出來,所以我有關鍵字可以查詢裁判書。

”最近的案例”當然是就我所知的,新聞有報導的,而這個案例是我印象深刻的,所以查得到關鍵字。

至於那些不起訴的,我也不知道在哪裡可以查得到。

至於提出更多的判例,我沒有必要花那麼多的時間去查詢,我只要提出我所知的部分即可,對於查詢更多,我並沒有這個責任。

你如果覺得說話不一定要負舉證的責任,那我也沒辦法,我個人是覺得這樣不太負責任啦~~

雖然你不這樣想,我還是尊重你的想法.......go ahead!!as you wish~~~
舊 2006-09-07, 09:51 AM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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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si3568i
這年頭,不夠實力別當好心人。情願被罵社會病了、冷血、為何不伸出援手。這兩天也有一個新聞說某老師買了一批畫後發現是贓物,於是好心送還失主。結果被依收贓罪起訴.....

大概也是當初買畫時 應注意是贓物 而未注意了
舊 2006-09-07, 10:38 AM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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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n_akemi
不對吧...大家都有責任。
執法者執勤不確實或是本身就不守法...試問民眾如何守法?

反過來說,為了要抓違規還得躲起來抓,受罰者自己不檢討違規還要怪罪警察躲起來?
難道24小時每個路口都需要警察每日站哨?
像這樣...試問警務人員如何確實執勤?

就連呼籲大家要守法的網友...
不是被戴上"衛道人士"的高帽,就是被奚落"這年頭還有人信奉法治"...
一堆寧可訴諸武力解決的暴力份子,大言不慚的說辭許多人還不是爭相奉承...

守不守法在個人,所以每個人都要負責。

沒錯守不守法在個人
不過要是執法者根本就在鼓勵不守法
那又怎麼會讓人想要守法?

無能警察抓不到氾人
好不容易抓到犯人了
腦殘檢察官又不起訴或放回去
好不容易終於被起訴了
無知法官來個守法的人被判刑、不守法的人得到賠償

弄個一年半載
結果守法的人倒大楣
不守法的人被保護
早知如此,那大家都去找黑道還比較快
誰要守法??
舊 2006-09-07, 10:45 AM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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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FlameJoker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細雨寒樓
文章: 8
每當看到"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句話
我腦海裡總是浮現另一句: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舊 2006-09-07, 10:53 AM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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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eJoker離線中  
cpafrank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602
小弟未看完全部討論串
但要跟大家說明一點的就是"路權"的觀念
在交通規則中亦說明了上路就是要遵守"駕駛應有的注意"
不是犯****通規則就該死. 而是肇事的雙方所應負的責任比率. 亦有可能闖紅燈的騎士快到讓別人一點反應的時間都沒有,這撞死人的司機很可能就無罪
要是犯****通規則就該死, 我最恨騎在快車道機車騎士, 我可不可以見一個撞一個?
__________________
上傳一律30K以上!
舊 2006-09-07, 10:53 AM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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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frank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kjw1970

以這張圖來看
機車騎士根本看不到右方來車
在不知道右方有沒有車的狀況下還敢硬闖
果然是活夠本了

箱型車根本無法看到左方是否有闖紅燈的車子衝出來
舊 2006-09-07, 10:55 AM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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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cpafrank
小弟未看完全部討論串
但要跟大家說明一點的就是"路權"的觀念
在交通規則中亦說明了上路就是要遵守"駕駛應有的注意"
不是犯****通規則就該死. 而是肇事的雙方所應負的責任比率. 亦有可能闖紅燈的騎士快到讓別人一點反應的時間都沒有,這撞死人的司機很可能就無罪
要是犯****通規則就該死, 我最恨騎在快車道機車騎士, 我可不可以見一個撞一個?

腦殘........

如果機車騎士突然插入快車道
而你是依你原本的開法結果撞死他

如果你是看到前面有機車騎士
立即加油往前開去撞死他
(光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這一項你就犯法了!)

一個是被動的撞上,一個是主動的撞人(而且你還犯法了)
在你的眼中是一樣?
這就是一般人的邏輯嗎?
舊 2006-09-07, 11:06 AM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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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nomad
腦殘........

如果機車騎士突然插入快車道
而你是依你原本的開法結果撞死他

如果你是看到前面有機車騎士
立即加油往前開去撞死他
(光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這一項你就犯法了!)

一個是被動的撞上,一個是主動的撞人(而且你還犯法了)
在你的眼中是一樣?
這就是一般人的邏輯嗎?

他這一段話,你可以回成這樣.......我也想說一句....

這就是一般人的解文能力嗎?
舊 2006-09-07, 11:39 AM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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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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