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EV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2
去當象牙塔裡面的法匠就好了

鮑魚之室呆久了都不知道正常新鮮空氣是啥了
     
      
舊 2012-11-16, 12:28 P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VR離線中  
forvaio
Advance Member
 
forvai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塑化劑殘害台灣不淺,
連法官都沒懶蛋敢判死刑了..............
 
舊 2012-11-16, 12:35 P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orvaio離線中  
LALALOVE
Regular Member
 
LALALOV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辯什麼論啊,還不就是法官不想自己當壞人
__________________
想念.....
舊 2012-11-16, 12:36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ALALOVE離線中  
未來預言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
看了就有氣! 為何不用古早的律法 殺人就償命阿,虛假的慈悲 只是讓罪犯獲得再一次的殺機
,社會亂象 詐騙事件不斷 台灣 真的需要像包青天 那樣的人來整治一番!
舊 2012-11-16, 12:57 P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未來預言離線中  
翁滴桃
Major Member
 
翁滴桃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夾縫
文章: 133
實在想知道"吠死"聯盟會怎樣為這例子說道?
__________________
再苦,也不能苦軍公教
舊 2012-11-16, 01:17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翁滴桃離線中  
imhu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不曉得要等殺到多少人,吠死才會覺得這個人該判死刑?
舊 2012-11-16, 02:16 P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mhung離線中  
megag5
*停權中*
 
megag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imhung
不曉得要等殺到多少人,吠死才會覺得這個人該判死刑?


殺到吠死的人大概就會了...
舊 2012-11-16, 02:33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egag5離線中  
菊草葉
Major Member
 
菊草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61
引用:
作者hsinyic2
殺2女友判死上訴 最高法院將辯生或死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2.11.16 02:39 am
吳敏誠十九年前刺死女友,五年前再當街射殺出獄後結交的女老師,三度被判死刑。
(本報資料照片)
「劈腿男」吳敏誠十九年前刺死女友,五年前再持槍當街射殺出獄後結交的安親班女老師,三度被判死刑;吳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將針對應否判處死刑開庭進行「量刑辯論」,創下我國司法史首例
最高法院刑事第七庭訂下個月三日就吳敏誠案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月中就辯論,做出決定吳敏誠生死的裁判。
據了解,最高法院在量刑辯論中,不會碰觸死刑存廢的政策。合議庭希望在目前仍有死刑的前提下,透過具體案例的辯論讓量刑更細膩、適切,努力在被告、被害人之間找到平衡點。
第七庭是由審判長賴忠星,受命法官吳燦及呂丹玉、李嘉興、張惠立等五人組成。由於吳敏誠上訴三審時沒有辯護律師,合議庭特別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由參與蘇建和案的尤伯祥律師帶領法扶律師周漢威、李艾倫參加辯論
一九九三年,已婚的吳敏誠在工廠當倉管員,外遇和湯姓女作業員交往。同年五月出遊,吳不滿湯女譏諷他借不到錢,持刀刺死對方再自首,判刑八年定讞。吳服刑不到三年就假釋出獄,前妻沒有離棄,仍和他同住,但吳又劈腿。
二○○六年,吳與安親班女老師黃瓊瑤交往,因財務起紛爭,黃女要求分手,吳不甘心,於二○○九年十二月一日持槍當街射殺黃女;第一槍未中,朝黃女耳後「行刑式」開第二槍,送醫不治。
吳被起訴後,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死刑,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一審、更二審仍判死刑。最高法院合議庭認為,死刑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必須十分慎重,決定自己開庭辯論。
在準備程序,合議庭將說明辯論規則、整理爭點,是否選任專家證人;辯論時,將就判死刑的客觀標準,請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及吳的律師團充分辯論。


我先把重點畫出來大家參考一下。聯合報這位司法線記者是法律系出身,專業性夠高,可以放心討論。

廢死議題牽涉太多寫不完的東西,這邊先不談。我只想請大家多關心一下辯論庭兩造的表現。先說最高法院發回重審兩次,這其中就值得檢討。現在,只要是死刑無期徒刑這類重罪,卷證內容稍有瑕疵,就會被最高法院抓包打回票,理由千奇百怪,說是雞蛋裡挑骨頭也好,但就是很容易被挑出來發回。

所以,這類重案,要從根本做起。所謂的根本就是檢、警、調的蒐證、起訴理由都不能有瑕疵,高等法院判決書更不能閉著眼睛只抄前一位法官的內容。別說這不會發生.....。有的判決書連錯別字都抄得一模一樣!

所以呢,最基本的偵訊中錄音錄影存證、科學鑑識、起訴的法學素養都要夠強,這樣上法庭,檢察官代表的公訴方就不容易被打槍。

辯論庭法官也是中立聽訟,所以檢察官功夫要做足,絕對不可偸懶,以為輿論站在公訴方就隨便。悲哀的是,不做功課的檢察官很多。我甚至看過法官發回重審的理由是:「起訴罪名引用法條錯誤」!試問:這種檢察官,真的能維護社會正義嗎?

本案的公設辯護人,我認識。跟各位說,他是一位邏輯思慮清晰、辯才無礙、學識淵博的法律人。他不見得喜歡被告,但被告的基本權益,公設辯護人會盡他所能去維護。當你有冤屈又深陷司法囹圄時,你會希望有這樣的好律師。

本案當事人罪行明確,不過法庭上如果檢察官不用功,沒準備好,那麼台灣辛普森案重演100次都有可能。
舊 2012-11-16, 04:02 P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菊草葉離線中  
usoking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6
這有什麼好辯的,殺第一個或許可以討論一下,殺兩個就沒什麼好說了.
舊 2012-11-16, 04:28 P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soking離線中  
菊草葉
Major Member
 
菊草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61
這次辯論庭的主題是「量刑辯論」,辯論的是刑度,不是辯論有沒有罪。如果辯論的結果檢察官佔上風(法官心證),
刑度想當然爾會比較重,很有可能就是死罪難逃。

話說回來,司法界有句話:「院檢一家親」。檢察官和法官之間,都是學長、學弟的關係,按理說檢察官比律師吃香多了
當然檢察官也要做到分內工作,多用點心做功課,別太偷懶打混,搞到辯論庭上連自家人都罩不住。

所以,支持判死刑的鄉民們,要多多關心檢察官的表現啊!

此文章於 2012-11-16 04:41 PM 被 菊草葉 編輯.
舊 2012-11-16, 04:37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菊草葉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06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