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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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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tw.news.yahoo.com/%E9%A7%95%...-003101336.html 可能沒用 這種沒工作賠不起 身上沒甚麼財產的根本沒在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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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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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這樣 買台5w的2手車,車上擺瓶米酒 把夜哨爺嚕成肉泥好像也不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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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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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罰款付不起 也不工作 也不去籌錢 可以加一個選項是換算成額外的刑期 到牢裡面慢慢反省 這樣我也非常樂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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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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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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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論有沒財產,撞死人之後都會馬上變成沒有。 這不都已經是常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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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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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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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酒肇是影響以及傷害他人家庭.... 所以要加註.. 若肇事者名下無財產, 第一順位由家長代償(管教不當..該罰).. 第二順位由配偶代償(自己選的..任命吧).. 若都沒有.. 就罰在獄中勞役,賺到還清再放出來, 罰金的 90%賠償受害者及其家屬,而且是由中央政府先提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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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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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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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用鞭刑?用抽的還是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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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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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罰金太難罰到了 修法改成 酒駕該車輛直接沒收充公 變成法拍車 如駕駛行為人非為車主的話 車主負連帶責任 照樣沒收 造成事故的話 再判刑法抓去關 這樣比較簡單吧 這樣咱就有標不完的法拍車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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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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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完酒請店家打電話叫車,爽爽的給人載不是很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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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 ![]() ![]() ![]() ![]() ![]() ![]() ![]() ![]() ![]()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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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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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學芬蘭
用所得比例決定單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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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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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用啦,以葉少為例子,就算罰他個1億罰金 他名下一毛錢都沒有,這輩子名下都不需要有錢 他老子的錢養著他,他一樣開名車喝名酒,撞死人不用負責 等到葉少結婚生子,他老爸再把錢轉到他兒子名下就好 誇張點可以搞個慈善基金會,把錢通通弄進去,請葉少當個"無給職顧問" 無給職但是卻有"事務費"可以實報實銷 他這輩子名下都不需要有錢,卡用副卡就好,賠償有什麼用???一點用都沒 被害人只能拿到張沒屁用的債權,做個永遠拿不到錢的千萬或億萬富翁 最有用還是鞭刑,你看看新加坡有沒有人敢酒駕,有也沒台灣這麼誇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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