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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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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賠9千萬都不一定拿的到。
在我們這的政府只有代財團拆民屋的, 你們誰看過政府代討民事賠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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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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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9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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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賠輕太划算了
養到大這種開銷比一次賠還要可怕吧 而且我在想為什麼賠錢這種是政府不能扣押財產之類了 不賠錢就拍賣換要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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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就輸了 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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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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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成年人的財產權和父母是分開的,葉家兩個老不死再有錢, 沒過戶給葉屁孩,民事賠償是沒辦法跟那兩個老不死要到錢的。 這一家子好像真的沒人惹得起,以前還會有人洩露誰誰名下有什麼財產之類, 現在媒體一點關於財產方面的消息都沒寫,連葉屁孩名下有什麼都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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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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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是「小民級」的待遇。 至於尊爵級的待遇則是:「罪證不足,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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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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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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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常附合鬼島的慣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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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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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 921倒掉的東星大樓 台北市政府被法院判賠到現在 台北�**暀ˊ萷� 還在上訴勒 因為聽說錢都要拿去做建設 不爽賠 依法上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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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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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檢察官起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7年 =/= 判刑7年 還要經過法院的 "準備程序" 庭 然後再開 "審判程序" 庭 (這時台上就有三位法官....其中坐在中間的是是審判長) 最後才開 "宣判" 庭 (雙方可來或不來) 才是真的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 不服一審判決就上訴到高等法院....... 這就是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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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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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先假扣押這個東西名下的財產....
要是脫產就糟糕了...關到他菊花盛開也要不到半毛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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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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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錢人的小孩都是窮光蛋.... 錢都在長輩手裡... 所以就等著關到肛毛發白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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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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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腰子都血的案子也求處六年 最後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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