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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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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清楚喔 一審判五個月,不是不起訴,二審大逆轉判無罪 另外一點是實質損害,因為被告了工程停止發包損害當然停止了 但偽造文書事實還是在(公文白紙黑字寫作表決通過此工程案) 這點我方3個律師爭論很久,最後認為法官自由心證會影響最後判決 所以一審判5個月,算很重了 如果二審是對的不算恐龍那一審判那麼重?一審是恐龍嗎 所以至少有一隻吧 小偷偷到一半被抓包屋主沒損失總不能就算無罪吧 恐龍法官應該沒叫錯 他們幹的事前面幾位說的都有幹過 差不多是地下政府了 現在其他人要提案是直接無視,我方還提案投票箱要用透明,理都不理當其他人空氣 ![]() 此文章於 2012-05-04 09:34 AM 被 我愛E奶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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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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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還有人相信台灣司法是皇后的貞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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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田中央
文章: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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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規氣還是要注意用詞避免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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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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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社區管委會撈錢,還遇到恐龍法官...!
引用:
中小型社區 你錢多多 房子戶數買的多 在加上會敦親睦鄰一下 要一直當委員不是難事 大社區大概方法也是如此只是錢要砸更多 跟選舉一樣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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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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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委員是一回事 能影響決議還差很遠 尤其是一旦被發現非我族類 基本上你就出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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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沒想 mani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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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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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社區管委會撈錢,還遇到恐龍法官...!
引用:
不然就你的家人自己出來競選委員好了 真的有相關資料 犯罪證據?你們要找也比較好找 之前去跑警察渠 有個警察跟我講 的確 法律上偷竊著手就是算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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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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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竊盜著手之後,尚未將他人之物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仍然成立竊盜未遂罪,這點沒錯。 不過偽造文書罪並沒有處罰未遂的規定,所以偽造文書未遂並不會成立犯罪,只是現實中很難發現有何狀況是處於未遂的狀態下。 而依據開欄網友的敘述,並未發現本件有成立偽造文書罪的犯罪事實存在,所以法院作無罪判決,基本上沒有不當之處。當然也有可能開欄網友的事實描述不足,目前也只能單純依據他所述的來判斷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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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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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板大真是一針見血啊。。 重點是~~其實不論國家,社會到社區都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佔大多數, 得了好處,胃口越養越大,姑息養奸的結果,目前台灣的處境就是"借鏡"啊~~ 樓主若無法串聯全體住戶團結對抗,至少也收"嚇阻"的效果, 那些"老鼠屎"也會稍稍收斂,積極以對才能有效維護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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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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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這種事~要有很大的覺悟 惹一身腥 吃力不討好的擇善固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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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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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社區管委會撈錢,還遇到恐龍法官...!
引用:
法院無罪判決不代表清白 這也是另一回事 就拿我之前跑法院的例子 作奸犯科之徒 沒當場被抓到 哪個被告不喊冤? 還會跟你盧 有的甚至更惡劣 帶另一半在庭外惡意罵你 讓你生氣 可能 小人 我遇過太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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