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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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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還有修法功能是很好啦,只是會期那麼長,現在才趕工修些不重要的法條,
像鮮乳條款、拾金報酬之類的,這種讓老百姓宣洩情緒,實際上也沒啥爭議(利益)的法條,肯定三兩下就三讀通過... 明擺著就是做績效搏版面,有什麼意義 ps. 立院停會日是12/14,明年1/12選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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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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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會還得人,其實也不會在意3成的報酬
不論法律有沒有制定,其實都不會去追討 會在意的人,撿到會還不過會索取 不過如果沒有報酬,就大概不會拿去招領 失主原本損失3成拿回7成,現在很多會變成什麼都拿不回來了 我覺得該有一定的報酬很合理 畢竟自己忘記東西本來就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風險 別人也沒有義務幫你拿去失物招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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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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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想知道是哪家二手商估的價,我想要把我的nb賣給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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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您的住址: 馬勒戈壁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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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3成的立意,就是要提升人民拾物不佔的行為,作為獎勵
時代變了 ![]() 上法院比說 謝謝、對不起,還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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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風格很直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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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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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法院案量越來越大 訴訟時間越拖越久 司法品質也越來越難提升 那種動不動就要亂告 浪費司法資源的民眾真的很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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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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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完法,個人覺得一成可以接受,
對於拾獲的人,可以拿可以不拿, 對於遺失的人,可以少點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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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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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來做個實驗 忠孝東路某路口沒監視器 地上有1000塊 如果1天沒人撿了放口袋 我就認同你 當現在是太平盛世?人人都是聖人 ![]() 認清現實吧!不要活在象牙塔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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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您的住址: 馬勒戈壁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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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賺錢的方法
把智慧手機做修改 一開機程式就會暗中傳送GPS訊號 換了SIM卡也沒用 這時再報警抓人 打侵占官司,求高額和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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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風格很直白 此文章於 2011-11-10 01:29 PM 被 5769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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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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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真的要收好跟注意看著..
聽警廣就知道.天天有人在掉大物~ 計程車司機真的是賺翻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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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您的住址: 睪丸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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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沒酬勞的善事沒有人會做嗎? 媒體會報的都是少數且非常情新聞,我就常看到 民眾讓位給年長者或婦孺,但新聞會報人家有讓 位的事蹟嗎? 當然是負面消息來的聳動,因為是 少數啊! 別講得人性多糟,就算修法取消報酬我 相信還是很多人會拾金不昧,至少是我,我撿到 東西也會無條件歸還,道理很簡單,那明明是別人 的東西,順便讓人家領回而已,嫌麻煩不會不要 撿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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