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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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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灣苗
文章: 983
守法有這麼難嗎?

只要他按法律規定走,他就沒有錯。
     
      
舊 2011-10-30, 04:26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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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wood離線中  
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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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取消留置權就不會跟侵佔罪相衝突了.

別人的東西遺失在路上, 沒事幹嘛去幫人家撿起來?
大家掉東西之後的第一個反應是什麼? 當然是尋著原路去找東西阿.
去亂撿起來或者送到警察局, 失主哪知道要去哪個警察局報案

在ptt常看到有人撿到東西後不是送到警察局
竟然是帶回家然後上網po文說自己撿到什麼東西
請失主自行連絡他
我都覺得這種根本就是已經想竊佔
只是發個公告讓自己心安

還有更天才的, 自行拿去附近的便利商店給店員.
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

有些小偷專門到運動場或者海灘等地方 "撿到" 別人的包包
照定義這些小偷也有權要求三成的報酬囉?
 

此文章於 2011-10-30 06:49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舊 2011-10-30, 06:48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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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拿起筆電用力一掰,拆下螢幕送他,夠1/3了吧?

回家後硬碟拆出來還可以copy資料出來…

記得之前好像曾有個失主,憤而將掀蓋手機用力扳斷拆給拾獲人的。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此文章於 2011-10-30 06:56 PM 被 Crazynut 編輯.
舊 2011-10-30, 06:54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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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原來根據法律他要求他所應有的就不對了?

說真的,除了他態度差,很沒人情味之外

你說他哪裡不對了?而且覺得他要求的不合理,大可上法院好好來談談

對我來說,電腦裡面的東西值得我付他三成報酬...
舊 2011-10-30, 06:5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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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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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aesdu
這樣說好了~

如果不需要這樣東西~~~那就放給他喊價算了~~~

如果很寶貝這樣東西~~~麻煩東西不要離身~~~離開前點點名~~~吃點銀杏會有幫助...

我也不想遇到這種事~但是如果很需要~那也只能這樣了~總比永遠消失的好~

直接報遺失 撿到不還的就是 收受贓物
還可以假裝要給三成 跟警察配合釣魚賺業績
或是直接告 有人擄筆電勒贖
至於法官怎麼判 可以大家來賭看看
舊 2011-10-30, 07:03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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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離線中  
ywe.
Advance Member
 
yw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您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文章: 463
使用者付費.

索取三成報酬一定要的
舊 2011-10-30, 07:0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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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we.離線中  
k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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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a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34
以後在路上撿到小朋友
應該可以跟他爸要三成的贖金

不犯法唷...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舊 2011-10-30, 07:0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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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an離線中  
humg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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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gmi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3
怎麼還沒有人討論掉東西的 責任...
舊 2011-10-30, 07:06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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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gming離線中  
xiangnansu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40
3成太多了、1成差不多、而且要強制規定失主一定要給(除非特殊原因)、如果拾獲者不拿就捐給慈善機構
舊 2011-10-30, 07:1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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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nansu離線中  
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ktan
以後在路上撿到小朋友
應該可以跟他爸要三成的贖金

不犯法唷...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我正想講這個例子...

這個三成, 必須比照張國慶的例子, 計算他的餘命, 這輩子可以賺到多少錢的三成.

不同意? 那小孩子就不還你

反正版上很多人都支持 "裡面的東西值得付三成" 這種價值觀.

趁人之危就趁人之危, 講得這麼大義凜然..


引用:
作者humgming
怎麼還沒有人討論掉東西的 責任...


有人會故意想掉東西的嗎? 你這輩子就不要有任何意外....

此文章於 2011-10-30 07:19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舊 2011-10-30, 07:1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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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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