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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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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跟政府訂法令實行前要公告一段時間讓民眾有時間適應一樣... 但如果您信件內容不合法或交代一些狗屁倒灶的事就真的沒有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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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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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經驗以後,看到存證信函就跟屁一樣 之前也有些買賣糾紛 收到一堆,後來都收到麻痺了 上了法院,法官都不一定會問存證信函的事 只要站的住腳,先找仲介了解狀況,正常也會寄存證給房仲吧,資料備齊 就看他下步會找你開協調會或是直接上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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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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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地有多大 ? 對方是要蓋啥用途 ?? 是不是建地 地籍謄本 都應該有註明.. 建照請不過那是建築師的問題 要不然就是景氣反轉..認為買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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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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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知道啊 當初遇到也很認真研究過 有煞有其事的,找律師處理 但是到了法院,法官不一定很care 存證信函的細節 不過也說了,不放心的話,只要上網找存信函範例,稍微改一下回寄給他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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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沉沒中的船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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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申請不到建築執照跟建地根本無關 建築執照跟送件的的內容比較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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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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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他的就真的沒差。 像是薪資糾紛就有用,上面只要載明法令限制的時間與方式,告知對方需依法履行發放薪資... 到時若真要上法庭,資方就會變成明知違法而蓄意為之,落差就很大。 此文章於 2011-10-25 10:58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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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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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關於乙種建地的交易糾紛
有簽約了 如果你自己沒違約 就佔的住腳
就別管他 你應該說 有問題請他找仲介才對 這讓我想到 之前朋友問我 有人要看房子 付定金後 沒簽約 事後不買房 還要求全額退訂定 別理他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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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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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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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唯一的作用就是往垃圾桶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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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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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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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地約一百坪. 對方好像是要建廠房. 說什麼關於建築線和都市更新的問題. 不是我本人處理. 所以不太確定實際的問題. 我們也猜他可能是建坪數不如預期. 或是覺得買貴了. 想要來取消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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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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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算是仲介與買方的問題了... 一方面可能對方當初沒有先將資料拿去請人確認... 一方面可能是仲介沒說清楚或是嘴快開了芭樂票... 若責任在對方,且態度強硬,現在才來反悔您可以不用理他... 但若對方願意負擔仲介的損失,或許您可以會同仲介與對方談違約細節。 就是雙方取消交易,兩次代書與仲介費用全由買方支付。 如果不是上列情形,未必免不肖業者卸責,請及早作因應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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