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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pcdvd-2011
存證信函根本沒啥法律作用
不...存證信函的作用其實就只是用以證明事先有告知對方而已。
就跟政府訂法令實行前要公告一段時間讓民眾有時間適應一樣...

但如果您信件內容不合法或交代一些狗屁倒灶的事就真的沒有啥用。
     
      
舊 2011-10-25, 10:35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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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pcdvd-20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herox
已經寫回去.現在就等了.
第一次遇到存證信.難免有點驚驚...


有經驗以後,看到存證信函就跟屁一樣
之前也有些買賣糾紛
收到一堆,後來都收到麻痺了
上了法院,法官都不一定會問存證信函的事
只要站的住腳,先找仲介了解狀況,正常也會寄存證給房仲吧,資料備齊
就看他下步會找你開協調會或是直接上法院
 
舊 2011-10-25, 10:40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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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2011離線中  
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herox
對方申請不到建築執照.我們需要負責嗎?
我們本身也不知道會申請不到建築執照.


你的地有多大 ?
對方是要蓋啥用途 ??

是不是建地
地籍謄本 都應該有註明..
建照請不過那是建築師的問題

要不然就是景氣反轉..認為買貴了...
舊 2011-10-25, 10:4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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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離線中  
pcdvd-20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n_akemi
不...存證信函的作用其實就只是用以證明事先有告知對方而已。
就跟政府訂法令實行前要公告一段時間讓民眾有時間適應一樣...

但如果您信件內容不合法或交代一些狗屁倒灶的事就真的沒有啥用。


我知道啊
當初遇到也很認真研究過
有煞有其事的,找律師處理
但是到了法院,法官不一定很care 存證信函的細節
不過也說了,不放心的話,只要上網找存信函範例,稍微改一下回寄給他就好
舊 2011-10-25, 10:48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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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2011離線中  
jerry208
*停權中*
 
jerry20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沉沒中的船
文章: 178
引用:
作者herox
家中今年賣了一塊地.
但最近收到了對方寄來的存證信.
說申請不到建築許可.想要取消交易.
限我們15日還清款項.



申請不到建築執照跟建地根本無關
建築執照跟送件的的內容比較有關
舊 2011-10-25, 10:48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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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208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pcdvd-2011
當初遇到也很認真研究過
有煞有其事的,找律師處理
但是到了法院,法官不一定很care 存證信函的細節
那是沒有遇到"要求對方需要知情"與"有時效限制"的案件...
其他的就真的沒差。

像是薪資糾紛就有用,上面只要載明法令限制的時間與方式,告知對方需依法履行發放薪資...
到時若真要上法庭,資方就會變成明知違法而蓄意為之,落差就很大。

此文章於 2011-10-25 10:58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11-10-25, 10:53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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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請教關於乙種建地的交易糾紛

有簽約了 如果你自己沒違約 就佔的住腳

就別管他 你應該說 有問題請他找仲介才對

這讓我想到 之前朋友問我

有人要看房子 付定金後 沒簽約 事後不買房 還要求全額退訂定

別理他就好.........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10-25, 11:24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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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3
存證信函唯一的作用就是往垃圾桶丟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1-10-26, 01:01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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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herox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54
引用:
作者archarch
你的地有多大 ?
對方是要蓋啥用途 ??

是不是建地
地籍謄本 都應該有註明..
建照請不過那是建築師的問題

要不然就是景氣反轉..認為買貴了...


地約一百坪.
對方好像是要建廠房.
說什麼關於建築線和都市更新的問題.
不是我本人處理.
所以不太確定實際的問題.

我們也猜他可能是建坪數不如預期.
或是覺得買貴了.
想要來取消交易.
舊 2011-10-26, 09:35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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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ox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herox
說什麼關於建築線和都市更新的問題.
我一開始也是這樣推測的...

這算是仲介與買方的問題了...
一方面可能對方當初沒有先將資料拿去請人確認...
一方面可能是仲介沒說清楚或是嘴快開了芭樂票...

若責任在對方,且態度強硬,現在才來反悔您可以不用理他...
但若對方願意負擔仲介的損失,或許您可以會同仲介與對方談違約細節。
就是雙方取消交易,兩次代書與仲介費用全由買方支付。

如果不是上列情形,未必免不肖業者卸責,請及早作因應準備。
舊 2011-10-27, 12:35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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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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