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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70
大家假日加班還有加班費真好
我們公司連換休都沒
     
      
舊 2011-09-13, 10:18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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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離線中  
yms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縣
文章: 160
看到這個!! 小弟不禁悲從中來....
小弟公司薪水的架構是底薪+獎金.....
底薪除了老員工及技術行政人員外一般都是2W出頭.....獎金會有1W~1.5W看單位不等...
所以假日加班底薪*1.33 每個小時不過100上下!!

很多人都不太願意加班,尤其是從小弟進公司兩年以來,幾乎都在加班!!
一週加2.3天(每天2小時),一個月會有2~3天的假日加班....

裱的來了!! 也許是因為擔心沒人要加班,所以假日來算加班,沒來要請假!!!


也許老闆就是吃定這些老員工想跳也沒什麼機會!!!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9-13, 10:2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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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st離線中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archi
大家假日加班還有加班費真好
我們公司連換休都沒

我們也沒有
每年的年假隔年也會歸零
舊 2011-09-13, 10:27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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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s離線中  
瞳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50
引用:
作者marks
每年的年假隔年也會歸零

每間公司都這樣,特休沒用完隔年歸0是合法的,通常會補$$給你
舊 2011-09-13, 10:39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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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人離線中  
P&W
Elite Member
 
P&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這個其實有爭議性,因為有的公司是宣稱假日為有給,但事實上並無法律定義假日是老闆的恩典,這個其實是游走在法律邊緣,因為假日就以工時來講,每週工作不得超過84小時的定義,簡而言之每個月僅168小時,所以假日不是老闆給的,事實上假日是屬於你自己的,你是來公司工作不是賣給老闆,只是無良老闆硬凹,勞委會又繼續裝死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11-09-13, 10:56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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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離線中  
formyki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71
Wink

事情做不完還可選擇假日不加班!!
只給一倍是正確的~勞基法就是這樣訂的,因為樓主的公司是將假日算成工作休息日,支薪但不工作,可是~嘿嘿~周日例外
舊 2011-09-13, 11:1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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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yking離線中  
arc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70
引用:
作者瞳人
每間公司都這樣,特休沒用完隔年歸0是合法的,通常會補$$給你


歸0也沒像"通常會補$$", 我們果然不是一般公司
舊 2011-09-13, 11:20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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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離線中  
starinc
New Member
 
starin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5
我們公司平日晚上加班,前二小時1.333,後二小時1.66 多了0.003.....

假日工作1.333,開會或上課一律只有x1

年底前,特休沒休完,一律歸零且不得兌換$$
舊 2011-09-13, 11:23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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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inc離線中  
etherhah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0
引用:
作者ganbee
今天下班前看到公佈欄貼了一個公告,上面的意思大概是,因為公司給的月薪,包含假日的薪水,既然假日已經給你錢了,所以假日來加班,以後不能X2,只能X1...。

聽說是外面會計事務所說的,這樣假日誰要來加班啊?

我剛用google查了一下,的確有這種算法。
http://tw.myblog.yahoo.com/henry-06...cle?mid=86&sc=1

這種算法真的符合勞基法嗎?還是會計事務所利用文字遊戲在走漏洞,公司有人說要想辦法去反駁它,但不知要怎麼講才能讓老闆信服。

我是打算假日加班都不來了,之前聽說X1.66就一堆人不來,才改成X2,現在變成X1還有誰要來?

你可以算一下,你請假時公司扣你多少錢,就知道你們是用多少天在算了,
我敢說一定扣錢時是用22天來算,不是用30天。

例如你月薪22K 請一天假是扣1000(全勤那些不算),還是扣733.33。
舊 2011-09-13, 11:3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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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erhaha離線中  
跳海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這部份我問過勞工局,是可以這麼解釋

但如果是日薪制的員工,而且是星期一∼五都有上班,約定週六日為例假日的,那就一定要*2了

該說什麼....唉.....


補充說明,如果是星期六日,超過八小時,仍要依1.33 1.66倍來計算

此文章於 2011-09-13 11:34 PM 被 跳海人 編輯.
舊 2011-09-13, 11:3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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