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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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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教大家一個有關房貸的問題。看看第17樓的回應 ![]() 沒做功課的真的會被房仲賺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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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7489044&postcount=7 一生卜卦 缺財想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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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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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之前的經驗談再PO出來一次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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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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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一月開始去賣房子,到今天還沒賣出半間,只要是快成交時
就會被叫排休或去跟另外的案子 ![]() 這算是背後的實相吧。我朋友快受不了啦!做幾個月到現在虧好幾 萬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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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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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教幾個我一直有的疑問 ![]() 1. 比如說成交價500萬, 但房仲業者報給賣方會不會只講賣了450萬 ![]() ![]() 2. 仲介費是成交價再外加嗎? 3. 過戶&代書之類的費用是外加嗎? 4. 增值稅算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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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7489044&postcount=7 一生卜卦 缺財想錢 ![]() 此文章於 2010-03-23 04:12 PM 被 polar16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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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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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事之前有在中和南勢角被一間房仲業騙過..........
簡單來說是房仲業務說他房子有人買只出350萬 而且很好了之類的............中間當然有故事跳過....... 後來真的賣了結果買家是業務本人............ 他轉手賣了550萬.............. 請問這種業務多嗎? 說我同事笨也好缺錢也好,反正業務一來一回賺了兩百是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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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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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上的關係,認識了不少X信、X商、有X氏等房仲業人員,
如果你有下列幾點特質,我認為可以試看看。 1.工作時間長,以公司為家。 2.外向,做過業務性質工作。與客戶周旋能力強。 3.與同業之間爾虞我詐,常常上演。(例:同業會打電話打聽你在賣的房子狀況, 這時要怎麼分辨是客戶或是同業?) 4.同業有些不自愛的會跨區搶你的生意,要有回擊的能力。 參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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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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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一般來講是不會的,因為最後買賣雙方會見面簽約 2.是另外算,不過有時會碰到買方或賣方要求內含的,這時就要看業務的技巧了 3.那是給代書的,所以也是另外給 4.增值稅是算賣方的 以上如有錯誤,煩請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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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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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第一點來講,我聽過我同事委託仲介賣房子的,他們會先簽一個合約說到了幾萬就賣,不到這個價格就不賣,所以如果你跟仲介說450萬就賣的話,那仲介能跟買方講到500萬那也是他有本事,就讓他賺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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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貓利安毛球
文章: 2,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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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比如說成交價500萬, 但房仲業者報給賣方會不會只講賣了450萬 ![]() ![]() 加盟業者有些會趁一些初次賣屋的賣方不了解情況下, 自己先跟賣方簽成交約 然後在自己對買方簽所謂的買到房屋的成交約 以此賺差價,或者藉口 買方是一個抽很大的中人介紹 要被賺很多的中人費 (其實是加盟業者本身找的人頭或者同事) 以上俗稱三角簽 這種差價可以賺到上百萬之譜,這也是現行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所禁止的賺差價行為 目前比較都會區資訊發達的加盟業者會比較不敢這樣... 現在都改成 由店東或者營業員本身買下, 然後看情況 裝潢或者不裝潢就拿出來轉手 (這也就是投資客兼房仲的角色,直營體系員工買房子都要跟總公司報備..) 至於直營體系 (僅限於桃園地區的台灣房屋, 太平洋,永慶,信義等) 跟上述正常的加盟業者 目前都不會去用三角簽 而會在正常代書那邊 由 代書 仲介 買方 賣方 四方當場見面簽約...所以不會這樣 特別是直營店...都有自己聘請的代書成立簽約中心... 不用怕被假代書騙 或者發生 類似 權狀被加盟業者找的代書拿去後 代書或者仲介倒了 拿不回的窘境 2. 仲介費是成交價再外加嗎? 買方是另外給 照業者規定1%~2% 沒所謂額外的中人費跟介紹費車馬費,有的就都是騙人的 這種房仲的房子也不用看了 賣方則是成交價內 內含1~4% 端看買賣方的談價而定, 初始簽委託約時 底價跟開價則都含4% 3. 過戶&代書之類的費用是外加嗎? 代書的過戶費用含印花稅費 契稅 代書費 都是買方支出 此部分賣方部分 僅於有需要代為塗銷貸款設定時,給付代書相關塗銷費 4. 增值稅算誰的? 一般來講 第三條照上述 第四條則歸屋主... 畢竟增值指的是屋主由買屋到賣屋期間 土地的漲價所需徵收的稅費 (屋主賣屋賺錢 當然抽稅..以上是孫文先生講的..簡稱漲價歸公) ok 各位找房仲幫忙找屋或者賣屋時...有時可以注意一下名片上面 一般大型業者 有品牌的業者上頭都會有該經紀人或者營業員的證號登記字號 至少要有營業員登記字號者 才是正常能從事房仲的業務 不然都只是牽猴子或者新手還沒上課拿證照的... 至於仿間一般代書門口掛著房屋銷售...其實都是違法,只是看要不要舉發而已 以上違規都可罰6~30萬^^ 再來就是所謂的履約保證...一般指的是價金履約保證 也就是到交屋之前 買方給付的價金 都由專屬銀行帳戶保管.. 要在銀行開立這屢約專戶 這通常需要成交價萬分之六左右的手續費,. 只是各大直營體系 都是由收取服務費的直營公司吸收(太平洋 永慶 信義) 至於加盟店,則都歸給買賣方自己對半支出...或者看誰比較怕就給誰出 因為對沒底薪高抽佣的業務來講 公司不會幫忙出這條 都要業務吸收... 所以加盟業者的交易,除非買賣方有主動提起... 不然業務都會裝死.... 以上是小弟任職於太平洋房屋 簡單的知識分享^^" 此文章於 2010-03-23 08:37 PM 被 大貓貓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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