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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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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因為翻供了 而且什麼叫做伸進胸部,但是沒摸到乳房 各位想像一下,在法庭內法官跟被害人詢問時 如果被害人支支吾吾的做出這種證述 你難道還敢以此認定有猥褻的行為? 至於有錢判生,小心 你碰到的可能只是司法黃牛 錢丟進去照樣給你判死 ![]() -- 第二則新聞跟法院無涉 性騷擾這種白爛問題,應該要去問立法委員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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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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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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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雲尼是個大富豪,他向他的辯護律師說:「如果你有本事使得我只需要坐半年監的話,你將得到額外的二萬元酬勞。」 最後利雲如願以償,付賬時,律師一邊收錢一邊說:「這真是辣手的問題,本來法官想判無罪釋放的。」 是這樣的解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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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我一概不知 ![]() 動至跳傘、靜至寫作,我一概不會 ![]() 那我會做啥 ![]() 什麼事都做,沒一件做好 ![]() 你不能要求侏儸紀恐龍什麼都會吧 ![]() 此文章於 2009-11-07 12:50 AM 被 csh2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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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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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哪找出來的肥皂劇橋段,有夠爛的啦 ![]() 不錯嘛,看來大家都對司法很有信心的樣子,一心光明陽光男(女)孩? ![]() 收錢不辦事那是我們這種無權無勇的人才會碰到的啦,司法黃牛勒,你有種去黃郭台銘試試看,不知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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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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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可以去摸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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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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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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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無權無勇?黃郭台銘?恩...... 阿鬼,等你中文學好了再來說 -- to:淺草一郎 也許私下和解,局外人就不做評論 因為非告訴乃論,確實單純和解、調解成立還是要判刑,只是輕一些 不過法院判刑終究還是要有最底線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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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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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po....刪掉吃掉
此文章於 2009-11-17 09:47 AM 被 nightow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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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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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7/78/1v3mi.html
性虐電死女子拍驚恐死狀 重求死刑 〔記者何瑞玲、吳仁捷/台北報導〕曾以「香水達人」身分上電視節目的男子宋志宏,涉嫌用電擊、燒燙、毒攻,凌虐黃姓女子一個月致死,板橋地檢署昨偵結,具體求處宋嫌死刑。宋母宋黃美玲協助丟棄虐殺用具,也被以湮滅證據罪嫌起訴。 凶嫌上過電視節目 這個案子在案發時,各大媒體都曾大幅報導,但觀諸起訴書所指種種犯行,宋志宏的惡形惡狀,實遠遠超過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程度,讓人髮指。 起訴書指出,宋志宏餵毒、囚禁黃姓女子期間,強迫她和自己及中國籍女友玩3P,再以電擊、鞭打等各種酷刑,凌虐黃女致死;宋嫌還自扮記者,用V8採訪黃女虐後模樣,大聲問她「剉冰(黃女綽號),妳原本長得很漂亮,現在變成豬頭,有何感想?」其心態令人髮指。 檢警查扣宋志宏拍攝的V8,畫面顯示宋嫌對受虐的黃女大聲說「示範一下被電的樣子」、「笑一個,我採訪妳」虐人為樂,但檢警卻從影像看見黃女驚恐的眼神。承辦檢察官呂俊杰說,宋嫌只為求自己高興,竟以兇殘手段虐殺黃女,且V8已拍下死者生前的驚恐,有必要將他與社會永遠隔絕。 宋嫌母親協助滅證 宋嫌的母親宋黃美玲,案發後協助兒子丟棄電線等證據,並在兒子中國籍女友陳米雪被警方依非法入境帶走時,握著她的手、摳她手心說「妳要好好的、乖乖的」,暗示她不能說出真相,遂被檢方依「湮滅證據罪」起訴。 記者昨天兩度到宋黃美玲的樹林市住處採訪,均不在家,另採訪她的丈夫,對方表示正在開會,不方便。 另一中國女目睹 去年11月,全身赤裸的黃女,被宋志宏送到北縣樹林仁愛醫院急救,到院前即死亡,全身多處瘀、挫傷,檢警相驗時,宋嫌竟掰稱,黃女是被桃園男友毆打後投靠他。檢警事後發現,黃女手機通聯都集中在宋嫌住處,懷疑說詞發動搜索,帶回同住一室的中國籍女子陳米雪,宋嫌擔心虐殺事跡敗露,出示黃女生前被他逼寫的「戒毒自白書」當保命符。 檢方突破陳米雪心防,拼出黃女遭凌虐致死真相,原來,宋嫌在酒店結識黃女,以供應毒品誘使黃女同到土城某汽車旅館玩3P,之後帶回家同住,大享齊人之福;對SM有癖好的宋嫌,卻藉毒品軟禁黃女,並在住處以電擊、毆打、抽鞭等方式凌虐,最後因凌虐造成瀰漫性傷口未獲治療,致免疫力降低,加上吸毒、重擊等,終致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陳米雪目睹凌虐過程,因太過殘忍而轉頭不敢看、摀耳拒聽黃女的叫聲,事後宋嫌還指她是共犯,威脅她不得說出真相;陳米雪吐露實情後向檢方說,願意出庭為一命嗚呼的黃女作證。 -------------------------------------------------------------------------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A4%BE%E6%9C%83 情變撞死女友 判無期 【11/16 15:33】 〔本報訊〕台南某管理學院大三洪姓學生,因不滿女友情變分手,駕車尾隨情敵與前女友機車,撞倒兩人後,再迴轉輾過前女友,導致前女友當場死亡,情敵因跳到安全島逃過一劫,法院今天判洪嫌無期徒刑。 發生在去年12月的情殺案,台南一名某技術學院洪姓學生,因不滿女友移情別戀,開車將騎車雙載的女友和現任男友撞倒,現任男友緊急跳上安全島逃過一劫,洪姓學生見輾死情敵未果,竟二度倒車將女友輾斃,致女友當場死亡,送醫急救無效,事後甚至企圖將女友屍體搬上車。 警方當時表示,被害兩人應是在慢車道上被撞,連人帶車飛到20公尺外的快車道,顯見當時洪姓學生駕駛的休旅車應是將油門踩到底,洪姓學生更坦承,就是要與前女友同歸於盡。 這起駭人聽聞的三角戀情殺案,三人是同班同學,不幸被輾死的劉姓女學生和嫌犯洪姓學生曾是班對,交往兩年多,於去年八月間因個性不合分手,劉女另與同學顏姓男生交往,開車撞人的洪姓學生今天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 這兩則新聞刑責怎麼差這麼多? ![]() 我還真是搞不懂.....都是被虐殺,刑責的差別是在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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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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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是快速虐殺~一個是慢速虐殺, 一槍斃命跟凌遲至死還是有點分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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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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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差滿多的 宋姓小開傷害的是並沒對不起他的人,純粹以虐殺為樂,看來像個心理變態,留在世上只壞不好,所以求處死刑. 洪姓學生年輕氣盛,控制力不佳,遇到女友背叛,一時氣憤做出的行為,看來是正常人.也許氣頭過了就在後悔,所以求處無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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