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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nightowl
上訴審法官審理時,少女改稱,被告是有將手伸入其胸部,但沒有摸到乳房。


簡單,因為翻供了
而且什麼叫做伸進胸部,但是沒摸到乳房
各位想像一下,在法庭內法官跟被害人詢問時
如果被害人支支吾吾的做出這種證述
你難道還敢以此認定有猥褻的行為?

至於有錢判生,小心
你碰到的可能只是司法黃牛
錢丟進去照樣給你判死
--
第二則新聞跟法院無涉
性騷擾這種白爛問題,應該要去問立法委員才對
     
      
舊 2009-11-06, 09:4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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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離線中  
淺草一郎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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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29
引用:
作者type100
簡單,因為翻供了
而且什麼叫做伸進胸部,但是沒摸到乳房
各位想像一下,在法庭內法官跟被害人詢問時
如果被害人支支吾吾的做出這種證述
你難道還敢以此認定有猥褻的行為?
感覺像是私下和解了?
 
舊 2009-11-06, 11:47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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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草一郎離線中  
csh238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47
引用:
作者IDF
應該要問到底是收了被告多少錢才對

忘記了嗎?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這可從來都不是一句笑話喔...


雲尼是個大富豪,他向他的辯護律師說:「如果你有本事使得我只需要坐半年監的話,你將得到額外的二萬元酬勞。」
最後利雲如願以償,付賬時,律師一邊收錢一邊說:「這真是辣手的問題,本來法官想判無罪釋放的。」

是這樣的解釋嗎?
__________________
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我一概不知
動至跳傘、靜至寫作,我一概不會
那我會做啥
什麼事都做,沒一件做好
你不能要求侏儸紀恐龍什麼都會吧

此文章於 2009-11-07 12:50 AM 被 csh238 編輯.
舊 2009-11-07, 12:49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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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h238離線中  
IDF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引用:
作者csh238
雲尼是個大富豪,他向他的辯護律師說:「如果你有本事使得我只需要坐半年監的話,你將得到額外的二萬元酬勞。」
最後利雲如願以償,付賬時,律師一邊收錢一邊說:「這真是辣手的問題,本來法官想判無罪釋放的。」

是這樣的解釋嗎?



這哪找出來的肥皂劇橋段,有夠爛的啦

不錯嘛,看來大家都對司法很有信心的樣子,一心光明陽光男(女)孩?

收錢不辦事那是我們這種無權無勇的人才會碰到的啦,司法黃牛勒,你有種去黃郭台銘試試看,不知死
舊 2009-11-07, 04:53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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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F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5
應該說...可以去摸法官嗎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09-11-07, 08:40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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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type100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763
引用:
作者IDF
這哪找出來的肥皂劇橋段,有夠爛的啦

不錯嘛,看來大家都對司法很有信心的樣子,一心光明陽光男(女)孩?

收錢不辦事那是我們這種無權無勇的人才會碰到的啦,司法黃牛勒,你有種去黃郭台銘試試看,不知死


無權無勇?黃郭台銘?恩......
阿鬼,等你中文學好了再來說
--
to:淺草一郎
也許私下和解,局外人就不做評論
因為非告訴乃論,確實單純和解、調解成立還是要判刑,只是輕一些
不過法院判刑終究還是要有最底線的依據
舊 2009-11-07, 08:47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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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e100離線中  
nightowl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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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多po....刪掉吃掉

此文章於 2009-11-17 09:47 AM 被 nightowl 編輯.
舊 2009-11-17, 09:44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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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離線中  
nightowl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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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7/78/1v3mi.html
性虐電死女子拍驚恐死狀 重求死刑
〔記者何瑞玲、吳仁捷/台北報導〕曾以「香水達人」身分上電視節目的男子宋志宏,涉嫌用電擊、燒燙、毒攻,凌虐黃姓女子一個月致死,板橋地檢署昨偵結,具體求處宋嫌死刑。宋母宋黃美玲協助丟棄虐殺用具,也被以湮滅證據罪嫌起訴。


凶嫌上過電視節目


這個案子在案發時,各大媒體都曾大幅報導,但觀諸起訴書所指種種犯行,宋志宏的惡形惡狀,實遠遠超過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程度,讓人髮指。


起訴書指出,宋志宏餵毒、囚禁黃姓女子期間,強迫她和自己及中國籍女友玩3P,再以電擊、鞭打等各種酷刑,凌虐黃女致死;宋嫌還自扮記者,用V8採訪黃女虐後模樣,大聲問她「剉冰(黃女綽號),妳原本長得很漂亮,現在變成豬頭,有何感想?」其心態令人髮指。


檢警查扣宋志宏拍攝的V8,畫面顯示宋嫌對受虐的黃女大聲說「示範一下被電的樣子」、「笑一個,我採訪妳」虐人為樂,但檢警卻從影像看見黃女驚恐的眼神。承辦檢察官呂俊杰說,宋嫌只為求自己高興,竟以兇殘手段虐殺黃女,且V8已拍下死者生前的驚恐,有必要將他與社會永遠隔絕。


宋嫌母親協助滅證


宋嫌的母親宋黃美玲,案發後協助兒子丟棄電線等證據,並在兒子中國籍女友陳米雪被警方依非法入境帶走時,握著她的手、摳她手心說「妳要好好的、乖乖的」,暗示她不能說出真相,遂被檢方依「湮滅證據罪」起訴。


記者昨天兩度到宋黃美玲的樹林市住處採訪,均不在家,另採訪她的丈夫,對方表示正在開會,不方便。


另一中國女目睹


去年11月,全身赤裸的黃女,被宋志宏送到北縣樹林仁愛醫院急救,到院前即死亡,全身多處瘀、挫傷,檢警相驗時,宋嫌竟掰稱,黃女是被桃園男友毆打後投靠他。檢警事後發現,黃女手機通聯都集中在宋嫌住處,懷疑說詞發動搜索,帶回同住一室的中國籍女子陳米雪,宋嫌擔心虐殺事跡敗露,出示黃女生前被他逼寫的「戒毒自白書」當保命符。


檢方突破陳米雪心防,拼出黃女遭凌虐致死真相,原來,宋嫌在酒店結識黃女,以供應毒品誘使黃女同到土城某汽車旅館玩3P,之後帶回家同住,大享齊人之福;對SM有癖好的宋嫌,卻藉毒品軟禁黃女,並在住處以電擊、毆打、抽鞭等方式凌虐,最後因凌虐造成瀰漫性傷口未獲治療,致免疫力降低,加上吸毒、重擊等,終致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陳米雪目睹凌虐過程,因太過殘忍而轉頭不敢看、摀耳拒聽黃女的叫聲,事後宋嫌還指她是共犯,威脅她不得說出真相;陳米雪吐露實情後向檢方說,願意出庭為一命嗚呼的黃女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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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A4%BE%E6%9C%83
情變撞死女友 判無期 【11/16 15:33】

〔本報訊〕台南某管理學院大三洪姓學生,因不滿女友情變分手,駕車尾隨情敵與前女友機車,撞倒兩人後,再迴轉輾過前女友,導致前女友當場死亡,情敵因跳到安全島逃過一劫,法院今天判洪嫌無期徒刑。

發生在去年12月的情殺案,台南一名某技術學院洪姓學生,因不滿女友移情別戀,開車將騎車雙載的女友和現任男友撞倒,現任男友緊急跳上安全島逃過一劫,洪姓學生見輾死情敵未果,竟二度倒車將女友輾斃,致女友當場死亡,送醫急救無效,事後甚至企圖將女友屍體搬上車。

警方當時表示,被害兩人應是在慢車道上被撞,連人帶車飛到20公尺外的快車道,顯見當時洪姓學生駕駛的休旅車應是將油門踩到底,洪姓學生更坦承,就是要與前女友同歸於盡。

這起駭人聽聞的三角戀情殺案,三人是同班同學,不幸被輾死的劉姓女學生和嫌犯洪姓學生曾是班對,交往兩年多,於去年八月間因個性不合分手,劉女另與同學顏姓男生交往,開車撞人的洪姓學生今天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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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則新聞刑責怎麼差這麼多?
我還真是搞不懂.....都是被虐殺,刑責的差別是在哪?
舊 2009-11-17, 09:45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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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離線中  
白色墨水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
引用:
作者nightowl
這兩則新聞刑責怎麼差這麼多?
我還真是搞不懂.....都是被虐殺,刑責的差別是在哪?


一個是快速虐殺~一個是慢速虐殺, 一槍斃命跟凌遲至死還是有點分別的
舊 2009-11-17, 03:13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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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墨水離線中  
Lisa Hsu
*停權中*
 
Lisa H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引用:
作者nightowl
這兩則新聞刑責怎麼差這麼多?
我還真是搞不懂.....都是被虐殺,刑責的差別是在哪?...

我覺得差滿多的

宋姓小開傷害的是並沒對不起他的人,純粹以虐殺為樂,看來像個心理變態,留在世上只壞不好,所以求處死刑.

洪姓學生年輕氣盛,控制力不佳,遇到女友背叛,一時氣憤做出的行為,看來是正常人.也許氣頭過了就在後悔,所以求處無期徒刑.
舊 2009-11-17, 03:35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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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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