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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bubu
Power Member
 
devilbub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532
感謝辛苦分享

也希望大家跟小弟都不會需要用到

講話是要負責任的!
     
      
舊 2009-09-07, 09:25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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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lbubu離線中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BLUESKYVF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感謝開文的版大分享.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09-09-07, 10:39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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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VFX-離線中  
SOE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現在在遊戲裡叫人妖都會被起訴了, 網路發言真的要小心
http://www.twbbs.net.tw/index.php?f...le&action=index
舊 2009-09-07, 05:46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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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ED離線中  
Lisa Hsu
*停權中*
 
Lisa Hs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訂閱

看來說星雲是酒肉和尚那位黨工

不見得要星雲本人提告,路人甲乙就可提出侮辱罪了
舊 2009-09-07, 06:08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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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離線中  
iorittn
Master Member
 
ioritt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以後除了"感謝大大的分享"
之外,好像留什麼言都會被告的感覺.......
__________________
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舊 2009-09-07, 06:4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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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rittn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Lisa Hsu
訂閱
看來說星雲是酒肉和尚那位黨工
不見得要星雲本人提告,路人甲乙就可提出侮辱罪了

"如果" 是職業的
只賠個幾千塊就結束
這點錢自然會有人出的,代價太小了
出庭更不是問題,因為平時就工作就是上網,出庭也可以上網
舊 2009-09-07, 07:06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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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cetrane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568
不知道這篇文章該不該置頂
先謝謝樓主花時間整理
舊 2009-09-07, 07:14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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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ranet離線中  
19wood5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85
開偵查庭時

那個是事務官

不是檢察官也不是法官

主要是看是不是成案
舊 2009-09-07, 08:01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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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wood53離線中  
XElem
Major Member
 
XEle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Lisa Hsu
訂閱
看來說星雲是酒肉和尚那位黨工
不見得要星雲本人提告,路人甲乙就可提出侮辱罪了


就偶個人所認知:
『毀謗&侮辱』兩者都是『告訴乃論』:
故此,必須當事人(或代表)主動提出告訴後∼才會處理....
但『法人;基金會;機關』等團體:
是否可以此『涉嫌損害:團體之名譽』,進而提出告訴等??....(這偶就不清楚了

附帶一提:
以『三字經:問候對方母親』等....
即使當事人沒有提出告訴∼但因涉及其娘親
因此或許其娘親本身可以替自己提出以上告訴;甚至或許其父母都也可提出對方『恐嚇』他們....
(PS:至於此『恐嚇罪』是否真的能成立??是屬於『公訴 or 告訴乃論』??∼偶就懶得細查了.... r2)

PS:
以下為『[刑法第三百零五條] 恐嚇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內容: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此文章於 2009-09-07 11:27 PM 被 XElem 編輯.
舊 2009-09-07, 11:22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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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em離線中  
憨人
Major Member
 
憨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一個不知名的小地方
文章: 156
最近剛好有朋友在問我這個問題
就把你的文章給他參考吧
希望用不到+1
__________________
無愧於已 無害於人
一直看後面會跌倒喔 記的看著前面 好好的走下去
舊 2009-09-07, 11:3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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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人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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