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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字兩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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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39
引用:
作者B76202023
還有, 不要以為自己"規規矩矩"做人, 政府就不會找你麻煩了
有人權, 人家要來證明你有罪
沒人權, 是你要證明自己沒罪...


問題現在修法的走向是向極權國家看齊
     
      
舊 2009-05-05, 04:21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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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字兩張嘴離線中  
silly_rabbit
Junior Member
 
silly_rabbi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戰俘有沒有人權?
恐怖份子有沒有人權?

恐怖份子嫌犯有沒有人權?

美國最近也吵這個吵很大...
 
舊 2009-05-05, 04:2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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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_rabbit離線中  
B76202023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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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引用:
作者官字兩張嘴
問題現在修法的走向是向極權國家看齊

那要看大家在不在乎了...
沒經歷過極權統治的人, 要跟他們講極權統治的壞處是很難的
舊 2009-05-05, 04:23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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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離線中  
李麥科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51
引用:
作者morrischen6813
人權絕對不是天生就有的.....,人權是透過交換而來的,我給你相對的尊重反之你也如此。

君不見很多所謂的人權先進國家,他們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的觀念比我們好。

維持基本的溫飽這件事在大家的觀念中可以算是基本的人權吧!但世界很多人還是做不到

!難道是天生命賤嗎?是因為沒有外在的條件去成立它啊.....

總之我的看法是這樣

為什麼會先設定人有天生人權,這是為了不要發生「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這種事情

不過我不是說「寧可錯放一百,不可錯殺一人」,這兩句話不能隨便延伸,麻煩請不要幫我認定我就是這麼想的
舊 2009-05-05, 04:24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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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麥科離線中  
HappyDay
Basic Member
 
HappyDa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
回歸主題,依樓主的想法,那麼警察就有權把遮遮掩掩的人固定雙手讓他們無法遮掩?

對那些警察而言,這不是有沒有權的問題,而是有沒有必要,很顯然,沒必要.
舊 2009-05-05, 04:27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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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Day離線中  
官字兩張嘴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39
引用:
作者B76202023
那要看大家在不在乎了...
沒經歷過極權統治的人, 要跟他們講極權統治的壞處是很難的


錯!!!!!!
有經歷過那種特權年代的高級人種,當然想要回到從前

此文章於 2009-05-05 04:29 PM 被 官字兩張嘴 編輯.
舊 2009-05-05, 04:28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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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字兩張嘴離線中  
調情神手
*停權中*
 
調情神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0
總之
疑犯必須尊重他的人權
但確認犯案的話
還尊重他個鳥屁
還跟這種人談人權
不要污辱人權二字
舊 2009-05-05, 04:4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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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情神手離線中  
影 子
*停權中*
 
影 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17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滿想好好寫上一段

可是想想正在忙,做這件事又浪費時間

簡單的評論就好

同意人權很重要的話,我要告訴你

人權這東西,如果你用外在條件去成立它,那很容易被扭曲、誤解或者是侵害

不如用內在的、天生就有或是簡單的每個人都要有最基本的權利,這種的概念去成立它,這樣也許更容易保護所謂人權這種東西

也就是說因為某些原因,才有人權,這樣的概念其實很危險

不如我們先決條件每個人都有人權,再來討論說是不是要限制某些人權,或許還比較容易保護所謂人權這個概念

不如我們先決條件每個人都有人權,再來討論說是不是要限制某些人權,或許還比較容易保護所謂人權這個概念
這句話很認同

難保每一個人都不會被冤獄
所以每一個人一定要有人權
舊 2009-05-05, 04:42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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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子離線中  
paulchu
*停權中*
 
paulch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18
疑犯和罪犯不要混為一談,要討論法理問題總也該有些基本常識,不然常會變成雞同鴨講!
當年李師科案,王迎先被列為疑犯,因為警方無視人權,以致王嫌因不堪承受「科學辦案」之痛苦而跳水尋短。李師科為判刑確定之罪犯,經褫奪人權後執行死刑。
南迴搞軌案,李泰安因素行不良及地緣因素被列為疑犯,如果認為找出證據證明李泰安為罪犯太麻煩,也可以隨便砸他一磚就把他給黑了。
反正只要會拿電擊棒碰嫌犯生殖器,再往口鼻裡灌些辣椒水,就算要嫌犯承認他刺殺甘迺迪都不難!
舊 2009-05-05, 04:44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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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chu離線中  
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維護人權基本上是沒有錯的,即使他是罪犯

只是現在人權就跟民主自由ㄧ樣被一些特定的人事、團體濫用了

濫用了以後就會令人反感,然後去質疑這個東西,卻不是讓濫用的人下台

以罪犯來說(已被確定有犯罪事實),獄方人員對他動用私刑就是不對的

要是你女兒偷竊進牢,然後被監獄的人或是同居的犯人強姦凌虐,你還會說對罪犯需要講人權嗎?

就算是以眼還眼,那也是債主親自來討,而不是讓那些人恣意妄為

可是現在很多情形都被濫用了

像是之前不是有個陸正的案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3/today-so6.htm

人權團體還在喊說要給無罪釋放

這種挾人權來過度干涉司法判決的行為,早應該被世人唾棄,這種人權團體才是亂源所在

同樣的,環保團體也是ㄧ樣的道理

在他們高掛正義旗幟監督別人的時候,其實最缺乏監督機制的正是他們自己

此文章於 2009-05-05 04:55 PM 被 solosbye 編輯.
舊 2009-05-05, 04:5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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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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