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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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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再死一千個機車騎士也不會有啥改變啦 當官的 眼裡沒機車這種東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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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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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段式左轉是抄襲自日本的交通法規,不過比我們先進的日本人只有規定50cc的機車與腳踏車才要兩段式左轉,目的是為了保護反應與速度比較慢的車輛可以與其他車輛共用道路,並不是要所有兩輪車輛通通擠在路口被當保齡球撞的!!
台灣早期沒有機車專用道,道路內線也沒也禁行機車,也沒有機車兩段式左轉,有這種機車停在路口被當保齡球撞的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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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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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奇請教一下... 這條日本法規在日本那邊網頁可以查到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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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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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被撞死,然後賠錢,你要嗎.. .機車待轉區本來就是奇怪的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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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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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以不待轉,現在很多警察會躲在不待轉的死角欄人開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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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5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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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不是待轉的問題吧
而是撞人的砂石車問題!! 重點是在於要怎樣要求那些開大型車輛的駕駛 可以慎重的對於自己開車在路上的警覺心!! 這些車輛的死角大 但也要很小心的注意身邊的動向 不過我最難以饒恕的是那些開車還喝酒上路的 真的要好好管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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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RCKH
文章: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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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_ ( ゜ o ゜) 蝦米~~又有人灌水~~ ( コ 0.. __ シ_)_) (__()、;.o:。 ゜*.:.。 te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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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桃園市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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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覺得待轉區的格子通常都在路口很前面的地方
我騎機車十幾年了,多年的經驗告訴我 停在那裡待轉根本就是等人家來撞你,位置實在太前面了 很容易被轉彎的車輛撞倒,尤其是迴轉半徑超大的大型車種 我就算是要兩段式迴轉我也寧願繞到待轉區的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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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灰阿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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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黑洞
文章: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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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騎車在T字路口(無紅綠燈)時要左轉時
因要查看左右來車而在T字口停了下來 等待左轉 也是被後方的車子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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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ovo ThinkPad W540 + DS413 + U2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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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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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法規是死的, 為了活命才是真的
不是說違法是應該, 有時候規劃錯誤, 還是不適合那個地點的交通 不違法但是找死的事我不會做 一切看情形看狀況, 很無奈的是就算被開單也沒辦法..... 被撞死或重傷, 而得到賠償...這種事誰會做呢? 會不會賠償也不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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