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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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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簽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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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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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起來了 還有一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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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桃仔園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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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樓主何出此言? 在網路上用這麼難聽的言語侮辱一位死者呢? 這似乎不是一位法律人應該做的事 讓我多嘴一下視為這個詞只有立法者才能用 法學方法論對法律系學生而言應該也算是基本功吧? 對我這個鄉民來說法律人.或許應該具備些氣質.能力或知識, 而不是讀過幾年書 畢竟, 對非讀法律的人來說, 重視的並不是XX大學法律系畢業, 而是上面所說的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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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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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鋼鐵人,來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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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ós associamos! Esta senhora nov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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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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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就像是古代的科舉制度
大學法律系→秀才→擔任法務,就像古代擔任師爺 考上律師→舉人→像古代擔任狀師 考上司法官→進士→任官判人生死 進法律系,就是不斷的補習準備考試, 畢業後萬一沒有金榜題名,多半自願失業在家成為全職考生, 直到考上為止,在國立大學特別明顯, 法律系的地位,也是建立在考試的成就上, 法律人彼此的評價不管實力,只管背景, 司法官>律師>法律系畢業 留學>國立>私立 許多考上司法事務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公務員的法律人, 都是非考上司法官或律師(俗稱雙榜)才甘心 因為考試金榜題名一步登天的得失太大, 許多準備考試的法律人都沒工作, 每次落榜旁人又會指指點點, 要是法律系情侶沒有同時考上, 就會註定分手, 導致許多法律人的精神狀態都有問題, 我朋友考律師考到幻聽必須吃藥, 最後還是沒考上,我朋友嚥不下這口氣出國念博士, 另一個朋友考律師落榜兩次, 我不小心在他面前提到律師兩個字, 他竟然喘不過氣兩分鐘.... 法律系就像是升學高中的延伸, 大三就要開始準備考試, 一生的成就就是以考試為基準.... 萬一沒考上,像馬英九和呂秀蓮 出國留學鍍金是唯一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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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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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學生簽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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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桃仔園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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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律不是拿來說嘴的
不針對誰,若不同意,請當是鄉民的嘴砲笑笑就好,畢竟人生這麼苦悶,偶而笑一笑也不錯。
進法律系就要去補習並不是宿命,靠自修上榜也是大有人在 在國家考試制度下的法律系確實充斥著不少扭曲的現象,但倒也不必把法律系想得如此狹隘 畢竟到底是事實「真的」這麼狹隘,還是因為自己「想得」太狹隘? 法律系的出路並不只有考試 而出國留學也並不是沒考上唯一的路,有人就志於研究當學者 若想法律這圈子走得順遂,是需要很多努力,但每個行業不都是這樣嗎? 之前有些大頭在提司法改革,我倒認為心態比較重要 制度不管怎麼改,如果眼光狹隘,心態也不會太寬闊 各行各業都有其存在的意義,職業不分貴賤 法律人之所以得到社會尊敬,是因為會利用法律這項「工具」幫忙解決問題 讀法律真的沒什麼了不起,法律系的光環是責任不是虛榮 法律文字不過就是法律圈的黑話,文鄒鄒一般人不容易理解,懂得這套並不需要沾沾自喜 如果去看電腦的程式語言、財務報表、外語,讀法律的又何嘗理解?每一行自然有每一行的難處。 這幾年法律人成為洪水猛獸或者大聲疾呼「法律人誤國」不就是因為缺少法律以外的知識嗎? 這是個警訊,告訴我們應該謙卑,法律只是工具,真的沒什麼了不起,在法律的世界我們懂得真的不多。 見過不少讀過幾年書,就自傲為法律人,但離開課本,遇到國考不考的科目就敗下陣來 如何節稅而不逃漏稅?抱歉,稅法國家考試不考,我不會。 我這裡有張保單麻煩你幫我過目一下。抱歉,保險法國考不考實務上的保單內容,等你發生糾紛我再來幫你 我是卡奴你可以幫幫我嗎?呃...乖乖去跟銀行協商(os:不要問我債清法) 學了票據法,有多少人還不會開票?學了保險法有多少人沒看過保單? 法律不是萬能,離開法律我們都太渺小。拋開課本,我們還有太多要學習。 法律人的天命是服務,也是社會大眾的期待。 打完之後驚覺,我又認真的,糟糕,認真就輸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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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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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哈哈....偶來湊個熱鬧....此討論串來的是時候.... ![]() 就目前某真相調查討論,可能不久將來有人需要各位【專業服務】 ![]() 偶本來還想說是否該將手上案例貼出來,看來暫時是不需要了.... ![]() 人不是偶殺滴....等著看戲滴鄉民敬上.... ![]() PS 神龍見首不見尾: 該常客,老A至今仍未在該真調會亮相,果然老練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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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哉!?《勞動之王》∼工作是為了謀生?還是找死? ![]() 推薦:『遙遠星球的孩子(1∼4)』&『心中的小星星』 投票:如何健全『工會』 & 合理『會費』調查.... 汗顏:※※※∼為什麼不講理?? 本人親身經歷:『毀謗侮辱』真實經歷流程∼網路警察資料 ![]()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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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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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學生歸類為法律人有點奇怪,畢業後未必從事相關職業啊?
不如把範圍改為"學過法律的人" or 認識用法之人 or 自認為懂法律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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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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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費怎麼算?
對不起借用這個討論串
家人最近因車禍案件被假扣押 第一次要上官衙 也不懂 便要委託律師 也沒問清細節便付了六萬元委託費用 最近要開偵查庭 律師說這是刑事庭 當初委託的是民事庭(當初談的時候哪知道還有這樣分的,律師也沒說明) 所以需要再付刑事庭的費用 查了一下網路 民事刑事的確是分開收費的 現在已經完成的是 委託該律師寫好訴訟狀要求對方限期起訴 如果要中止委託 要如何處理 請各位正義的捍衛者 給小弟一個建議吧 感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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