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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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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某賣場就是這樣 計時員過晚上12點加班還是一樣普通時薪 3節才有加成 正職責任制 之前做某牛奶場倉管更離譜 月休2日....責任制 雖然報有加班費 其實加班費少的可憐 台灣的老闆要錢 更要員工的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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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此文章於 2007-09-07 12:34 AM 被 鬼塚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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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OZ
文章: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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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你可能有簽了什麼員工合約書~
告,不一定就你有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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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古都
文章: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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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小弟的母親曾經在一家待了2X年的公司到退休,在退休前,大老闆召見,說了一堆公司賠錢之類的話,然後請小弟的母親簽一份"自願降低退休金"的同意書
![]() ![]() ![]() 原本換算起來,小弟的母親可以領140萬的退休金,公司方面居然只打算20萬打發走人 ![]() ![]() ![]() 所以,如果面臨退休,一定不要簽一些有的沒有的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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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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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這種案子都只能靠檢舉申訴
或是申請勞動檢查 不然就得打官司了 最近正好有一個案子的新聞給你參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906/2/k3jb.html 其中提到: 勞委會指出,由於雇主要負擔勞保繳費的七成,過去曾發現有老闆將員工的收入劃分出廿多個項目,目的就是要把「本薪」降低、減少投保額,但實際上只要是每月的固定收入,就必須算進工資。依據勞保條例,也可以處罰雇主低報金額的兩倍。 官員強調,勞工不要因為老闆說「這樣你繳的保費比較少」就甘於配合,否則結果就是自己在支領勞保給付時吃大虧。如果不敢當面向老闆抗議,也可以收集資料,向勞委會、各縣市政府、勞工檢查機關舉報。勞工機關可以接受匿名檢舉,不過相關資訊要收集完整,才能爭取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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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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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都是可以告的,甚至於違反勞基法的話,勞委會必須主動去按鈴申告,可惜勞委會早就變成資委會很多年了,根本沒人敢搞勞委會,監委也沒辦法辦勞委會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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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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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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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
勞保局很無奈 就算申訴後去抓到了 抱歉 罰款的錢不是你的 你一毛都拿不到 你還是得打官司 此文章於 2007-09-08 11:30 PM 被 lomp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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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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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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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但是這種最後大概都得打官司 我前面也提到勞動檢查與勞資協調的廢物 不過最慘的就是法規的見解認定爭議 甚至對於"固定給付"的認定差異 像是有士林紙業的案子 就纏訟了非常多年 更了很多審 就一路這樣上上下下的 廢棄了不知多少原判決 你有幾年可以跟公司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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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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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弄個跟老美一樣的法官審查制度,一翻兩瞪眼大家都不准再上訴,然後五名法官合議庭在六個月之內宣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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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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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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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之前也被朋友騙,被伸報支付1年薪水,其實才做兩個月不到就離職了,結果所得稅就.....,我弟沒救了,好壞人都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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