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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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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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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105
引用:
作者smart99
資策會科法中心法律研究員 ...... 這研究太遜了吧
無線網路設備發射波太強,不但干擾他人設備,而且長期在無線網路設備所產生之電磁波範圍內活動,也可能對人體有害。那住家附近鄰居是否可提起賠償 ?


只要符合ISM規範的設備,第三人很難拿兄台的觀點來抗辨吧----因為這類使用是法律上明確允許的,當然不符合ISM規範者除外(ex任意加大功率者)....

引用:
作者smart99
而且,很多裝有無線網卡設備的電腦、nb使用者,根本連設定都不會設定,很多自家的ap訊號差,win系統自動接收到別人家超強溢波,都不知道呢。
再者,撿人家不要的東西來用,頂多是侵占問題,哪來入侵、竊盜行為 ?


這點原文不是也說過了嗎(i.e."無線網路之傳輸,乃透過電波傳送的方式進行,故在討論盜用無線電波是否屬於竊盜罪前,需釐清電波是否屬於刑法第323條之概念而被視為準動產。根據2000年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法律座談會之討論認為電波於使用之後物質的全部能量並不會減少,性質上非屬於電能、熱能等概念範疇內之能量,應非刑法竊盜罪章所欲保護之客體;故認為電波非屬準動產之概念,而認為盜用電波之行為並不該當刑法第320條竊盜罪。"及"若犯罪者乃透過輸入或破解他人無線上網之帳號與密碼以盜用無線網路,該行為已明確違反本條之規定,殊無疑問,但若被盜用之網路並無保護措施(如加密等),此時盜用者之行為是否符合本條之構成要件,則可能仍需進一步視個案論定。" )....

引用:
作者smart99
更何況,自己的ap系統不設安全加密,應有未儘善良管理之嫌。如遇有心之人,開放ap,那到底是誰釣誰 .....? 誰入侵誰 ..... XD


未盡善良管理之責者自有其應負的責任(或說有入人於罪之嫌),但會不會因此影響擅用者的責任就還有待商確----因為別人家大門敞開就進去到此一遊者難道就不構成擅闖民宅之嫌嗎 ....BTW,如遇有心之人,開放ap,那到底是誰釣誰 ? 誰入侵誰? 這個狀況對擅用者的確有其風險,但擅用者很難証明這一點,因為所有者可以主張是正當防衛(蒐集入侵者資訊)來抗辯----除非有白紙黑字註明是開放的無線網路(ESSID設成"Welcome"之類不知算不算),"被害者"自然有行使正當防衛的權力,所以要撿便宜之前還是三思為上吧....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06-03-26, 12:59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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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smart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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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cmwang
只要符合ISM規範的設備,第三人很難拿兄台的觀點來抗辨吧----因為這類使用是法律上明確允許的,當然不符合ISM規範者除外(ex任意加大功率者)....


那也得法律跟的上科技的腳步才行,如果回歸現實面的話...為何符合安全規範的手機基地台,要面臨拆遷命運 ? 合法取得使用執照的高壓電塔,得面對居民抗爭 ? 這一些規範是安全無虞的嗎? 有誰自願當各規範規格的試驗品、犧牲品 ? 如果這些規格、律法跟不上時代進步,哪祇會製造更多糾紛而已 .....

再者,民宅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有其所有權權能保護免於受侵害之虞的權利;電波既非屬準動產,這比喻 ..........

另外,各國許多公眾場所、景觀導遊區或是商店街,也有提供開放式無線網路設施
如果被有心人利用,以觀光消費之名遂行利用網路供犯罪之實(例如: 911 恐怖攻擊)
法律是否應該讓這些無線設備所有、管理人負擔善良管理義務 ?

與其一昧規範使用者,倒不如直接規範無線網路商品製造者,需有軟硬體加密防護程序、措施
例如 : 直接規範系統業者在偵測到裝有無線網路設備時,使用者需完成加密程序才能啟用該設備
至少,可以很簡單的釐清設備管理人與使用人間之責任歸屬 ......
 
舊 2006-03-26, 03:13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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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99離線中  
real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smart99
那也得法律跟的上科技的腳步才行,如果回歸現實面的話...為何符合安全規範的手機基地台,要面臨拆遷命運 ? 合法取得使用執照的高壓電塔,得面對居民抗爭 ? 這一些規範是安全無虞的嗎? 有誰自願當各規範規格的試驗品、犧牲品 ? 如果這些規格、律法跟不上時代進步,哪祇會製造更多糾紛而已 .....

再者,民宅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有其所有權權能保護免於受侵害之虞的權利;電波既非屬準動產,這比喻 ..........

另外,各國許多公眾場所、景觀導遊區或是商店街,也有提供開放式無線網路設施
如果被有心人利用,以觀光消費之名遂行利用網路供犯罪之實(例如: 911 恐怖攻擊)
法律是否應該讓這些無線設備所有、管理人負擔善良管理義務 ?

與其一昧規範使用者,倒不如直接規範無線網路商品製造者,需有軟硬體加密防護程序、措施
例如 : 直接規範系統業者在偵測到裝有無線網路設備時,使用者需完成加密程序才...




四個字

使用竊盜

可以了八
且無過失犯 還有問題嬤?
舊 2006-03-27, 03:00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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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eric離線中  
james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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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998
法律的目的雖然是追求公平正義,但其標準是浮動的
若事事都可以簡單幾個字打死,律師恐怕就沒飯吃了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6-03-27, 05:42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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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4離線中  
smart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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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realeric
四個字

使用竊盜

可以了八
且無過失犯 還有問題嬤?


4個字

不求甚解

願聞其詳

此文章於 2006-03-27 02:13 PM 被 smart99 編輯.
舊 2006-03-27, 01:49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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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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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james24
法律的目的雖然是追求公平正義,但其標準是浮動的
若事事都可以簡單幾個字打死,律師恐怕就沒飯吃了


j大說的沒錯,公平正義跟比例原則不是簡單幾個字可以打死的
舊 2006-03-27, 01:52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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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99離線中  
real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james24
法律的目的雖然是追求公平正義,但其標準是浮動的
若事事都可以簡單幾個字打死,律師恐怕就沒飯吃了


標準如果可以浮動 那心證永遠沒人相信

這裡又不是法律聊天室 打那麼多字 作啥

個案探討是很好啦 只是流於鑽牛角尖可以不會有答案
舊 2006-03-27, 02:02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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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eric離線中  
smart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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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realeric
標準如果可以浮動 那心證永遠沒人相信

這裡又不是法律聊天室 打那麼多字 作啥

個案探討是很好啦 只是流於鑽牛角尖可以不會有答案


科技律法,本來就是得一層一層抽絲剝繭的研究、探討,才能跟的上時代演進不是嗎 ?
一個是未來法案的討論案,跟一個現行個案律法的性質上應該是不同的

心證,在台灣本來就是不怎麼多人相信阿 ...
舊 2006-03-27, 02:10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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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99離線中  
real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smart99
科技律法,本來就是得一層一層抽絲剝繭的研究、探討,才能跟的上時代演進不是嗎 ?
一個是未來法案的討論案,跟一個現行個案律法的性質上應該是不同的

心證,在台灣本來就是不怎麼多人相信阿 ...


都沒有人引法條 基本上這樣討論只是打嘴砲 抬槓而已
舊 2006-04-06, 03:11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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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oschen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438
剛好看則新聞,所以把這篇文章再翻出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today-life6.htm

引用:
首例!盜接他人網路上網被訴
〔記者林俊宏、王憶紅/台北報導〕無線基地台普遍,盜接上網情況也多見,台北地檢署最近破獲姚姓男子偷盜他人網路上網案,依違反電信法起訴。

最重判五年刑併罰150萬元

這是國內第一件以無線設備盜接他人網路被起訴的案例。檢方說,這種貪小便宜的涉行最重可被處以五年徒刑、得併罰一百五十萬元罰金。

據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統計,全台至一月止,無線上網達七百零四萬人,辦案人員粗估研判三%未把帳號密碼加密,若依此估算,國內恐逾二十萬名網友透過無線上網時未加密。

承辦檢察官是在追查一件網路駭客案時,發覺從事網路拍賣電腦設備的姚姓男子,去年八月涉嫌在台北市住處,用筆記型電腦的無線網卡,盜接鄰居未加密的無線基地台後上網,藉此網拍。姚某到案後承認犯行,表示根本不知道這種行為觸法。

不加密 個人電腦恐被入侵

檢方提醒,無線上網時未加密,可能長期遭到他人依附盜用,也面臨個人電腦恐被入侵,甚至被冤枉是被告、駭客的風險。

過去,曾有名男子被控在網路上罵人,所幸他和告訴人素不相識,才獲檢方採信他只是網路未加密遭人盜用,最後雖獲不起訴,但官司奔波傷神,林某事後趕緊加密自保。

還有一名線上遊戲玩家被控盜人寶物,當他接到地檢署傳票時嚇壞了,幸而檢警最後判定,他也是網路未加密的受害人。

盜接嚴重會拖慢上網速度

檢方說,一般來說,盜接時只用到很小的頻寬,只有當盜接者用來下載影片、歌曲需要較大頻寬時,嚴重拖慢受害人上網速度,受害人才會察覺。

專家提醒,無線基地台可使用WEP(Wired Equivalency Privacy,無線網路標準加密技術)加密或WPA(Wi-Fi Protected Access,無線保護存取)進階加密,也就是使用者身分認證的防線。使用者可先在無線基地台設立一組金鑰,想連上這台無線基地台時,必須輸入金鑰密碼才能連線。

加設秘鑰連線安全不被駭

使用者進行資料傳輸時,無線基地台及連線電腦的無線網卡,都會利用金鑰產生資料加密的秘鑰,將欲傳送的資料計算出一組完整性檢查碼,最後利用秘鑰,將傳送資料加密再送出以確保內容不外洩。

無線基地台大廠友訊D-Link也說,無線基地台都會內建WEP的安全認證,建議使用者啟用金鑰、設定密碼等,防止駭客入侵,降低網路使用風險。

加密步驟流程

●利用網頁管理介面進行設定,先進入區域網路連線的TCP/IP手動設定IP位置,設定完成後,再改回自動取得或原本的設定值

●啟動IE並輸入無線IP分享器或無線基地台的管理位址

●輸入帳號及密碼

●選擇加密方式,如WEP、WPA或鎖MAC Address

●設定完成後,無線基地台重新開機後生效

註:詳細設定功能需參考各品牌的無線基地台使用手冊為準

製表:記者林俊宏
舊 2010-06-28, 11:37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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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osche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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