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58704113
Power Member
 
5870411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雲深不知處
文章: 585
我覺得不太可能應該這樣開罰
剛開始實施,應該只是警告
或請店家自律
不太可能開罰單
個人見解
     
      
__________________
豪華包裝是一場浮華夢,放進DVD機的永遠只是一張碟.....
只有不符合胃口的電影,沒有濫電影!!!
心情沉重影片推薦!
你最期待台灣沒上院線的DVD?
舊 2004-12-02, 02:15 AM #1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58704113離線中  
swiss ymir
*停權中*
 
swiss ym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省-叛軍佔領區
文章: 309
可能只是警察來勸導做紀錄而已
不過話說回來這就叫做「苛政猛於虎」~正事不幹、逃犯不抓

整天搞些有的沒的
 
舊 2004-12-02, 04:39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wiss ymir離線中  
9543
*停權中*
 
954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382
感覺像鎖國政策
會不會這樣惡搞下去
以後書商乾脆不進漫畫跟小說了>_<
很多漫畫店都乾脆直接改成18禁 小孩子的生意不做了...=.=
聽朋友說...出版社要送書去審議 一本還要不少錢 這是公然要人包紅包的嗎?
舊 2004-12-02, 04:46 A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9543離線中  
ggjtwo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14
根本就是無聊
新聞局是太閒沒事幹是不是
這種分級制度真得很幼稚
現在有反分級制度聯盟
歡迎大家一起去連署
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
舊 2004-12-02, 08:45 AM #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gjtwo離線中  
MasterJE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1
台灣的管制總是"三分熱度"....沒多久就退燒了~

不過該管不管來注意這個= = (還定的很奇怪!! 要是都這樣做,以後的小孩慢慢就沒什麼合適書籍可以看了...)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04-12-02 08:58 AM 被 MasterJEN 編輯.
舊 2004-12-02, 08:54 A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sterJEN離線中  
lucses
*停權中*
 
lucse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去看看我們的曾蔡美左立委掛名的審議會吧
舊 2004-12-02, 09:07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ucses離線中  
NEKKI_BASARA
Advance Member
 
NEKKI_BASAR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一個充滿奇蹟的島嶼
文章: 478
引用:
作者sddvd
別被網路謠言給騙了
"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 內根本沒有罰則
沒罰則怎麼開罰單?

這些謠言不過就是有人想影響選舉的手段罷了
官方全部條文如下, 自己看
http://mojlaw.moj.gov.tw/Scripts/Qu...ullDoc=所有條文

內容充其量不過是要商家自律
要在封面上標示18禁而已
根本一條罰則也沒有
(連交通違規都要定罰款標準, 警察才能開罰單不是嗎?)
所以再說一次, 沒罰則怎麼開罰單?

不要被某些政治打手給操弄了


那麼樓主看到的警察在書店開罰單又是什麼
舊 2004-12-02, 09:35 A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KKI_BASARA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昨天去出租書看漫畫就見到櫃台的小姐正在把言情小說一本本的貼上18禁的貼紙…

看來言情小說的銷售將大幅度降低,主要閱讀的族群國、高中女學生,都沒法去閱讀了

另上面那個引申的法律條文不是過度引申,這是可以引用

警察開單,如果不服去申訴,等到了法院又要一段時間,警察可三不五時來一次

等法院判例下來,就算真的不可引申,租書店也會受不了這樣的折騰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4-12-02, 09:51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ider離線中  
tsungyang
Power Member
 
tsungy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那就是所謂的,我罰單照開,你書店老闆要自行舉證並未違法或是法則無效~~喵的咧~~沒去申訴的就是我賺到業績了~~哈哈~~中華民國警察真好當~~幾千家漫畫書出租店等在那邊好做業績,比抓小偷、詐欺犯好抓呢~~
__________________

歐拉、歐拉、歐拉...
你已經死了...
舊 2004-12-02, 10:04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sungyang離線中  
clu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19
http://www.appledaily.com.tw/templa...&art_id=1422810
蘋果日報的報導..是真有其事。
舊 2004-12-02, 10:05 A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lu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48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