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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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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未休完特休兩倍工資這次沒寫入勞基法,依照舊法39條特休加班要給加倍發給 照理未休完的特休應該可換兩倍工資,但是經過偉大勞委會的解釋後,兩倍工資 要扣掉本薪剩一倍,所以特休14天只能換14天工資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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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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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老闆比較快+1
我還聽過上市公司有老闆叫人事+資訊室考勤做假的. 明明打卡來上班, 歲末時人事加資訊室也挑了幾天當作你休假去. 逃過勞基法的規定. 檢舉嗎? 我側面得知大都失敗. 因為這種私人企業電腦資料蓄意造假很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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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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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了, 規則誰訂的, 資料誰給的, 除非你整天偷偷蒐證, 而且還要"清楚明白"的資料可提供.
而刁難是無形的, 沒有實證的, 永遠可以推拖的, 除非管理階層太懶, 不然要玩死底下的太容易. 玩完了不給錢就不算**, 這句話其實是很精闢的說法. 更何況一個獎金大法卡在那, 所以後來底薪不夠我心中保險標準的公司, 我連考慮都不考慮.. 獎金什麼的再高也不能吸引我, 因為可操作空間太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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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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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8天的薪水
如果老板直接從獎金扣 對於獎金領不多的人會很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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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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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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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規則怎麼改
一定有但書(後門)留給老闆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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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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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公司要求預先規畫年假排休表... 然後應該會有執行率的表... 要求你按照原訂規劃走.. 反正就是會要你用光年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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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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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人好像被壓榨慣了,
所以文章第一句就先假設老闆守法, 但還是一堆什麼老闆怎樣怎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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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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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以前 可以折現金 , 後來 被改成要 休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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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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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已經實行了嗎? 上次不是只是修正通過而已? 在沒實行前不管到職日是哪天應該都還不能換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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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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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059228 明年1/1日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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