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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台灣的某個角落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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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都是姓游??
難道是同一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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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3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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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其實都是檢察官自由心證啦。
像那個打電玩罵人在意199鍵盤被查扣那個三洨神? 那種沒事亂罵人不把法律放眼裡的,檢察官就移送 法官就起訴。 像這種欠罵的人被幹醮,檢察官都會先看整個事情始末, 如果這些被告的人是類似正義一方,通常檢察官就不會 移送上去。 我覺的檢察官大概就是循著你沒事亂罵人,那人家告你 就移送。如果你罵人是因為對方違反道德善良風俗等而對方 提告,那就給對方一個教訓不移送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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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警察局首長交通檢舉信箱 [冷]全台最大鬼屋討論串 [改]炎炎暑假之極簡單DIY爆力捕蚊拍 [修]只要會使用烙鐵,保證你會修,羅技LX8換微動開關教學 [極度無聊]迷你微動開關拆解教學 [冷飯熱炒]DIY風扇調速器 [改]老豪邁改大燈的心得 此文章於 2014-07-09 03:22 AM 被 bass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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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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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人格權這種問題自由心證的空間很大...
也許換一個人處理結果就完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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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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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PTT的註冊程序還蠻嚴格的,很多免費的信箱都不能通過,還有個資的填寫審查也是蠻嚴格的。
Anyway,前面有些人可能講錯囉,只要原告註冊時填的是真的個資,就告得了,檢查官可以行文給PTT站長去求證。如果原告註冊時沒有填正確的個資,還是告得了,因為檢查官還是可以行文給PTT站長,要求該留言的IP,再去ISP查該時段該IP是發給那個客戶。但這個步驟比較麻煩,要看原告的後台硬不硬。 重點是,罵的對像是網路上的代號,也是告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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