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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PingTung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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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小路口,不然我還是兩段左轉,不差那一個紅燈的時間。
路上一樣靠右慢慢騎,我時間多,犯不著殺進內側搏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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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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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會變大問題了,我想很多人不一定能全然接受直接左轉,大車小車通通擠在一起左轉,對我來說壓力很大,我騎機車技術沒這麼好 而且我覺得,允許機車行駛內車道與取消兩段式左轉,有個先決前提 就是機車必須比照汽車的行駛方式,簡單來說,機車不能鑽兩個車道兩台車間的空隙,必須把自己當汽車 如果能做到,那基本上允許機車行駛內車道與取消兩段式左轉根本不是大問題,因為機車不會鑽空隙,那路上不過就多了一些「小車」而已 我個人也不反對允許機車行駛內車道與取消兩段式左轉,前者多一條車道可以騎有何不好?後者雖然對我來說很難,但至少對很多機車族是方便的,但我很想知道,按照現在台灣人騎機車必鑽的情況,這樣的政策到底是好是壞? 此文章於 2013-10-24 09:15 PM 被 micall.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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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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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些人搞不清狀況,恢復機車行駛內車道,跟不再強制兩段式左轉,這只是恢復機車路權而已,至於有的人不想走內車道,想要兩段式左轉,這又沒禁止.
一堆開車族不也一堆只喜歡走外車道,不走內車道的,個人還遇過一些開車族的,外側車道兩段式左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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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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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鑽車有兩種,一種是所有車都在移動時鑽車,一種是車流緩慢、停住時鑽車,你指的是哪一種? 第一種,根本沒有任何人或團體支持;第二種,必需車道夠寬,開車的也願意往車道兩側靠,讓機車可以鑽到前方,才能夠施行。要機車比照汽車,一個車道空間一次只能存在一部機車,一台接著一台,這不是難事,但你有考慮到開車的下場是什麼?以往你下班的時候,這時候你可能在忠孝西路要上忠孝橋,以後同時間,你可能得退到忠孝東路七段去,你想要嗎?改成上班時間,你的老闆可能會氣瘋了,直接炒你魷魚叫你回家去! 有限制機車路權的國家,幾根手指頭就算得完,你說這政策是好是壞?夠好的話,為什麼比台灣先進的國家這麼多年了還不抄襲過去用?外國人到台灣也是會入境隨俗的,別再說國情不同,外國人比較守法這爛梗了! 此文章於 2013-10-24 09:43 PM 被 semm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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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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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我會認為兩種都算是鑽車,都不應該存在,如果大家都能按照順序往前走,何必鑽來鑽去 像我個人騎機車連後者都不做,例如遇到紅綠燈,很多機車通通都會往前面擠,其實我覺得根本不需要這樣做,按照順序往前騎不就好了,為什麼非要鑽到最前面? 如果因為這樣速度變慢,那問題會更清楚了,代表我國太過度倚靠私人的車輛,道路已經不足以容納大多數人把自己的車輛往馬路上走,這個問題已經不只是機車,而是應該加強大眾運輸系統,尤其是在都市地區 我說是好是壞的意思是說,未來這個結果會是如何我個人有點存疑罷了,可沒有說要反對這兩個交通規則的修正,我已經說過了,不反對,但不反對不代表不能有存疑吧?對我來說不強制兩段式左轉是沒關係,但還能夠保留兩段式左轉那更好 至於國情不同我是不曉得為什麼會被拿出來講,我好像沒有說過國外怎樣怎樣,我們不是都只在談我國的道路規則嗎? 此文章於 2013-10-24 09:46 PM 被 micall.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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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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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現代的官員不作為 老是拿1978年的台北市長出來當墊背好嗎? 1978年 3~40年前的時空背景 跟現在可以比較嗎? 當時還沒有市民大道 台北車站站前的公車站牌全部集中在忠孝西路上下車 在這種情況下 1978年路上的 腳踏車 三輪車 鐵牛車 真的就是機慢車 機慢車與大量的公車停靠站交會形成混亂 我想 台北市長就一條忠孝西路 禁行機慢車 這個政策應該可受公評吧 至於之後隨著時代演進 交通單位施政有沒有隨著時代進步改進 這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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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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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讓綠燈不連鎖,避免機車高速行駛
◎時程 .評估報告出爐後,明年底前選定部分縣巿試辦新規 還部份縣市試辦 這不就擺明了緩兵之計 還有什麼他媽的綠燈不連鎖 這到底是那個腦殘想出來的? 現在是 要5毛 給1毛 還多收10元綠燈不連鎖 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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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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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開放
為了自己的安全 寧願繼續當俗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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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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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針對你,而是很多反對跟上先進國家,恢復機車路權的人,第一個會拿出來的爛梗就是國情不同! ![]() 扣除逛大街的三寶,年輕騎士騎著正常保養的機車,反應多數都比汽車、公車快,與其讓機車與汽車一起困在車陣中,不如讓機車盡快脫離車陣,對開車的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大眾運輸,那是只存在於台北的東西,對其他縣市而言,是根本不存在的。光是機場捷運從中壢外環道到火車站這一段,交通部要桃園縣自己砸錢吞下去,就可見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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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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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個前提根本就不存在 如果明明車寬比較窄的機車不能同車道往前鑽 那佔用的道路面績也不會少汽車太多 那也不需要想辦法減少自客車了 大家還是開汽車上路就好了阿 你這個前提 就是建立在你一定要開汽車上路的心態下提出來的 還有 路上不是"多了"一些小車 小車並沒有多 機車本來就都在路上 只是以前被限縮在外側車道塞的要死而已 這一點前提 是一定要先搞清楚的 看交通 不能只看原本汽車專行的內車道 而是要看整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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