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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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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針對美國的監聽(控)...而對用戶的回應吧
美國就像強盜...強迫廠商交出來 26就像小偷...來陰的從廠商那偷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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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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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6就不像強盜嗎?? 所有進入中國的設備要交出設計圖 而且逼GOOGLE交出GMAIL好讓他們能監控人權團體,搞到GOOGLE要撤出中國 不過我記得美國好像還逼SKYPE交出通信協定好讓他們能監聽SKY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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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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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6在防美國,史諾登事件證明是該防...對美國而言美國國家利益高於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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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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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就曾經把異議人士的資料交給中國當局(關鍵字:師濤、王小寧),強盜反而是中國
不過這種事情,還是低調一點好,以前公司的軟體工程師就提過類似的事情,不要那麼明目張膽的做,有些道德底線的事情還是不要去碰會比較好。 既然交給法院,那有相對公正的第三方,結果還算是比較好的。 事情本來就是比較級的,我反倒不希望政府機關毫無限制跟理由取得我的私密資料。 此文章於 2013-08-20 09:55 AM 被 scottch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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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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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院有公正???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20732 政府老早就隨便可以取資料,只是被發現會造成爆動因此都是偷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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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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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記得2010的時候26曾經勒令要外國網路安全/防毒軟體廠商交出source code才能拿到中國市場銷售許可...後來不知道怎麼樣這條政令跟消息就不了了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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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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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在這方也是這樣的!! 除非你是被告嫌疑人,不然也不行隨便調查你的個人資料。 因為我告過人也被告過,去閱卷就知道來龍去脈了 所以透過法院,是相對公正的。 ![]() 你要是當事人,一定看的到以上類似的東西。 此文章於 2013-08-20 10:00 AM 被 scottch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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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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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諾登所用電郵創始人自稱可能會被美政府逮捕 決定關閉Lavabit網站
原因是他沒有配合美國政府發掘更多斯諾登及其加密電郵使用的情況 http://tech.qq.com/a/20130818/00265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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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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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補充一下,前一陣子台灣鬧的很激烈的NCC什麼鬼的,就是政府要跳過法院這一關,直接看要調查誰就調查,這是完全不可以的!!
我絕對反對,因為你永遠不知道誰查了你,或是查了你什麼! 依照現行台灣的作法,你絕對知道誰查你,或是查了你什麼!只要你是當事人。 這是及格跟不及格的分別,我沒說這樣一定完美。 所以跳過法院,這一點就是中國政府的作法了 此文章於 2013-08-20 10:06 AM 被 scottcha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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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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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強盜會跟你說...你要進入我家,就要交出什麼東西,不交的話就請「離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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