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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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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抱歉,大家研究研究而已,說話直一點也比較好聊。 ![]() ![]() 我忍無可忍的主因也不全是企業單方面, 有些部分是我的個性、做事習慣、對計劃的見解與公司不合等等主觀因素, 當然真要講的話公司一定也對我有所不滿,所以才會搞得我不爽, 以一個已經準備要離職的人來說,講的話多少帶點偏激或酸溜溜,這很正常吧, 而這並不能認定來接手的人就一定會遭遇相同問題, 接受公司的要求幫忙找人也是我最後給公司一個台階, 畢竟我講是講忍無可忍,可是並沒有撕破臉,日後也許還有機會合作...在非雇傭關係下。 另外,現在找的人已經不是主管職,所以理應不用背負管理及成敗壓力,聽話辦事就好了,也許因此就不會發生我跟公司的摩擦的那些事, 我有我自己的專業堅持但公司不認同,說白一點就是外行領導內行, 硬要用他的方法做出來要我扛責任,我不能接受, 而且我有自己的職涯期許,我在多次溝通後不能接受公司的做法才提離職, 這些,也不見得對下一個人來說不好, 如果來接手的人可以接受這樣的管理方式、待遇、環境,比我隨遇而安, 那麼也是好事一樁啊,我們不是小公司,還是有很多值得找工作的人參考的地方, 端看是不是磁場對了而已,所以我不會防堵別人來爭取這個工作機會, 說害人也還好啦,可能是我前面沒說清楚,讓你們誤會了, 每個人有他能接受的勞動條件的底線,我的底線比較高,其他還在職的員工都可以接受, 我也會把一些利害關係據實以告(如果PCDVD有人來詢問的話),至少死的心甘情願, 不要進來才知道這也沒有那也沒有,那當然就會有被騙的感覺, 而求職者自己也有義務問清楚,然後再自行判斷吧。 此文章於 2013-05-28 11:05 P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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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嗯..喔..耶..舒服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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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的馬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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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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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交替" 就別太挑了
離職前面試兩個進來有交差也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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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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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待遇不好 2.心委屈了 簡單明白 不愧是大企業家 我看台灣就沒幾個像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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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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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笑喔.
第一次看到公司要求離職員工去找人來接替的(我孤陋寡聞!!!), 不知道有沒有哪間公司辭退員工前, 先幫員工找好另一間薪資待遇相同公司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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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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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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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勞基法七天到十四天提出離職
公司要自己找人跟你交接 找人替補、教育訓練是公司的事情 與你無關 自己找主管機關問一下 ============ 之前在某間路邊電腦小店舖任職 離職 老闆說要交接細項 ( 學校、公司行號等等 ) 我說當初也沒有人跟我交接阿 問你,你一問三不知,我自己摸索來的 我自己從零開始慢慢建構的 那為什麼我現在要交接細項 ? 而且那些很基本的東西啊,有點程度的花點時間就可以整理出頭緒 網路芳鄰、網路磁碟機,這種東西是要交接甚麼 ? . 此文章於 2013-05-29 08:24 AM 被 sd6408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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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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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板大真的蠻善良的
我上個工作 做到不爽 準備要離職前開始積假 到了我快過年前幾天 我直接把離職單丟出去 人資整個傻眼,問我為什麼要離職 重點是完全沒有徵兆 當天丟出,剩下的天數全部請假 當天就把我的工作內容交接一下 心中突然有報復的快感 不過我倒是沒有把我硬碟中所有檔案刪光 要是我真的全刪了 哈.......我看他們就有得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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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風城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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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公司沒有HR嗎?
為什麼刊登職缺這種事要你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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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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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hr,公司也沒有足以評量我這塊領域的人, 所以我提離職對他們來說有點糗大,他們才說希望我最後能幫忙找個人,讓他們不要開天窗,秉持好聚好散原則,我算最後讓這件事情有個好的收尾, 但我沒有懷著找替死鬼來墊背的心態,我希望面試者自己問清楚,可以接受再做, 若2個月後一直沒有人選,我前面有提到我時間表到了還是會離開,但至少我該幫都幫了。 而幫公司找人也是所謂一個你付錢我辦事的原則, 反正你最後這1-2個月繼續付我薪水,我就依指令替你找人、面試, 這跟做其他夠屁倒灶的打雜事情沒甚麼兩樣吧, 但我會把所見所聞中肯的告知來詢問的人, 我儘量不想在這串裡加太多評斷,所以保留了一些各位的疑問沒有回答, 原因在上面有提到,我是一個即將離職的人,講的話多少帶點偏激是一定的, 我不希望混淆了想爭取這份工作機會的人的判斷。 反正我會儘量把完整狀況告知來詢問的人,讓他們自己去抉擇, 而且勞動條件裡有一部份本來就是因人而異, 不見得來接手的人沒辦法跟公司談到更好的狀態, 這是我的考量,所以在這邊我不把話說死, 因為我不想把握的機會,不見得對其他人來說就是屎缺, 當然,公司的確有一些低於普遍標準的作法與缺陷, 我不能接受不代表其他有心想找工作的人不能接受啊, 也許有的人想說先做個一陣子度過難關,又何嘗不可? 此文章於 2013-05-29 09:17 A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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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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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跟板大一樣,我也在上個禮拜提出辭職,雖然我不是主管級的,不過我們老板也是叫我看有沒有認識的學弟妹或同學,可以介紹來工作的,我真的也不知道怎麼介紹,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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