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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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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刑訴 253-1 不知道的事情不要隨便亂給錯誤訊息 其實你一開始的起點是對的 本案還沒到無可迴避的地步 不過後面就開始走偏了 要受害者來承擔太多不必要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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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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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國的話這一定是正當防衛
甚至槍拿出來打都沒問題 台灣的話...哀 可能要讓小偷偷完然後你再報案請警察大人幫你找贓物了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0141027/9743064 不過能找回來的機率很低就是了 竊賊好像很喜歡偷這種新婚的或只有兩小夫妻的 我家就被偷過 那時候我還國小大概三年級吧 鐵窗也是後來加裝的 其實在被偷之前我就有看過隔壁屋頂有人拿手電筒照來照去 可惜那時候警覺性太低沒告訴父母 此文章於 2014-10-28 01:02 A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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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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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連文章都看不懂的人我也不指望你了 我可是再也沒回過某人的話了 你是在這喊燒幹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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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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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這麼激動 ![]() 我指的是刑事方面, 檢方只要認為起訴後法院判無罪的機會大, 或者其他考量 自然就可以不起訴 不必管家屬是怎麼想的. 至於民事的話, 家屬自己去告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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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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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遇到你這種的,除非你家徒四壁 不然一定呼朋引伴繼續偷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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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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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相信我.我朋友一定會讓他知道:只此一次.下不為例 其他人可以加強從防盜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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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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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看看這案例怎走吧!! 再者.你說的緩起訴有用在自衛殺人的案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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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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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教一下要怎樣讓他知道下不為例? ![]() 你都這麼大方了,只差沒擺一桌請客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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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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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大多數的人同意,只要有陌生人出現在家裡,就可以用身體把對方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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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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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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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亂講... 錯手殺人悔意深,獲判緩起訴〈解說:李清輝律師〉 新聞: 十九歲的李姓青年,去年因撞歪七旬老婦門口的插香座,老婦剛好返家看見,立即出言斥責李某,要求他將插香座扶正,並將之前訪客找李家卻按錯她家門鈴的事一併提出算帳。李某被責罵,心情很不好,轉身就想回家不予理會,卻因此與老婦發生推擠,李某未注意老婦年邁行動遲緩,造成老婦退後時,絆倒門檻向後跌倒,頭部受傷,沒多久就因中樞神經休克死亡。 經地檢署偵查後,檢察官認為李某主動自首協助偵辦,死者家屬也以他深有悔意,當庭表示願意原諒、不予追究,日昨偵結全案,將李緩起訴一年,但須提供公益勞動服務一百小時;對於檢察官的開恩,李某甚為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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