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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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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法律亂訂的下場,有哪個社區會想搞開放空間給外人進來? 結果都是爽到多賣幾戶的建商,不爽到後來的住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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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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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只有算到建物而已,土地從原本的30坪/4樓縮水成30坪/?樓,若是八層,都更後的土地瞬間少了一半,若蓋12層,則土地更是少掉2/3,你若認為土地不值錢的話,建商怎麼不在郊區買土地自已蓋起來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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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是這個世界太吵 聽不到自己的思考 有人笑我腳步太小 走不到什麼天涯海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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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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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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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6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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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論點只成立於同一塊土地改建後可擠出更多建物, 但目前大部份舊公寓, 以及100%舊大樓, 已經用光甚至超用了容積率, 所以不可能再多蓋房子賣別人攤建築費, 這種條件原住戶想免費改建是妄想. 目前只有兩樓透天或空地, 才有剩容積率, 這種地本來就有一堆建商搶, 一坪可以換好幾坪, 不可能還要原住戶出建築費. 此文章於 2019-08-29 12:29 AM 被 Dz68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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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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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有了法治還能叫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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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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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台灣人違法習慣由來已久,是從專制時代開始就這樣。專制政府施政一切只以保全自己統治地位為最重要目的,民間違法,只要不是威脅執政地位的重要事項,常常睜一眼閉一眼,一堆漏洞,省得人民不爽反抗。反正統治階級通常還是這類執法不嚴的最大受益者,樂得上下交相賊。看就知道早期那些當官當民代的,都喜歡鑽漏洞搞錢搞權,違建還算小事,早早落選的大家還不知道,又冒出頭了就被發現 現在民主時代要求法治,可是民眾積習難改,抓不勝抓,才只好對早期一堆違建赦免不拆,選誰都一樣,不然搞不好大家都想造反了 這種現象源遠流長,我純粹是覺得那種莫名奇妙連結民主和違法陋習的說法是胡說八道而已。是專制時代長期亂來,才演變成今天的亂象 民主法治習習相關,當然是民主了大家才發現台灣人守法習慣不佳,以前沒被教好 不過大家都要從落後中想辦法進步,各種房屋建蔽率容積率及相關執法才越變越嚴格吧。我也一直很懷疑:這麼嚴格台灣人真的有辦法遵守嗎,不過實務上就是有那麼多人買的起符合新法規容積率建蔽率大減的房子,雖然可能挺辛苦的 有容積率高的稍舊房子可買,我也不知道怎麼那麼多人會選容積率高貴森森的房子 鋼筋水泥建築真的挺耐的,現在才知道原來都更沒法釋出太多容積率,那大部分是為了改善都市景觀吧。我是覺得政府給的特殊優惠還是該有上限,不該無止境讓步,每個案子都給優惠,那些規定還有什麼意義,覺得遵守的更像笨蛋。不過這樣台北市會醜比較久。真是很困難的抉擇⋯⋯ 此文章於 2019-08-29 04:49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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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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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代價, 不然你們可以自己出錢蓋一棟一模一樣的. 這些論點我聽過不少, 實際上就有自己親戚進行過解決方案. 一個整個打掉重來, 另一個維持外皮, 裡面整個打光. 花的錢有差, 值不值得損失土地權益就看你怎麼衡量. 不過, 我前面就說了, 其實最好不要管而已, 隨便老房子去, 倒了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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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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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稍微解釋:
整個打掉蓋新的, 地坪就算一樣, 建坪聽說是減少了. 所以另一個選擇不動那個殼, 裡面大整理的方式解決. 說真的, 維護方式百百種, 一定都要花錢, 沒有例外. 你不花錢, 就要有其它地方犧牲. 你什麼犧牲都不願意, 要不就當釘子, 要不就要有關係. 夠直白了, 其餘每個人心裡都有計算, 就不必爭吵了. 這麼多年以來, 我是覺得很多事情如果沒有切身關係. 放給它爛其實也不是一個不好的方法(這作法很流行).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幾年來的體會越來越深. 因為樣樣做好的人, 不會淪落到可憐的地步. 99%而言, 有極少數極少數真的很倒楣的. 當然, 這話不好聽, 絕大多數人不接受是因為感受問題. 我可能缺乏這方面的神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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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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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肥羊你誤解了我的意思 各公共設施有其規定的方式 ~~ 詳如 ... 如每層共同使用之樓梯間 、昇降機間之梯廳,其淨深度不得小於二公尺;其梯廳面積未超過該 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十部分,得不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 ...但超過的部分就會計入樓地板面積,就是會用到容積率的意思了 !! ~~其實你講對了,很多都更戶不願意出錢,確要更大的空間或是更好的公設 .... ~~我有一透天房子位於台中市中區,(此區域為市府強力推行的都更區),隔壁大樓提議要都更,就找都更公司及市府都發局做說明會 !! ~~我也有去參加說明會2次,(其實我是不想參加都更),每次聽到大樓的都更戶天馬行空的論調 (如不出錢 蓋超高層分比較多 車位每戶至少2位 ...BALA BALA ...),我都心裡暗自XX,參加都更會議真浪費時間 !! ~~因為大部分的人對都更及建築法規不是很清楚(包括我),掃盲很重要..可能要排入高中的公民課程,讓年輕一輩的人儘早有這方面的認識,往後的都更才會比較順勢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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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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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除了少數某些地方以外, 其它地方不要在意要不要更都, 就轉移發展重點.
但遲早飽和的, 這就是土地私有的問題, 如果土地都是國有, 但.. 這話題在這裡是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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