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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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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沒有考慮自學方案?! 前面我說的班親會家長.大概就是閣下這種想法或是態度 學校老師面對的是20幾個以上的小孩 要教的是手上規範的教學方式跟當時的教學進度.方法 這串前三頁.就有人提到這是教[概數]的觀念 不是讓小孩直接算正確的數字 題目的設計都是以[概數]的觀念去設計 你第一句~蠢蛋的教法. 如果用在小孩功課上或是考試上 就算數字是對的. 依現在的教育方式.一樣是不給分的(如同發文的照片一樣) 當然.你可以說我的小孩學會怎樣算.怎樣快速算.怎樣算出正確答案就好 什麼[概數].有何重要. 提一下 如果你去看現在教幼兒游泳的方式 你大概又會說.我們小時候被丟進溪裡或是泳池裡.隨便踢幾下.幾天就會游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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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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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什麼樣的程度就該用合適的教法。還好我家小朋友不用再受建構式數學的毒害 ! 2.我沒拿游泳來當例子,我家小朋友在游泳班學的很開心,謝謝 ! BTW,這數學的教法還是蠢蛋!(哪個蠢蛋制定這套教法的<--重點) 此文章於 2013-10-14 01:30 PM 被 LegoMacgyv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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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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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沒有試過撒一把牙籤... 說不定小朋友一眼就算出數量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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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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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有些一眼就能看出來,圖像記憶強,推演能力強,或是有人教方法 2.有些則是慢慢算. 我們的教育不該放在1上面,而是2上面. 但現在教育是朝1走,沒智力,沒補習,念的很辛苦. 不過問了一下,小學三生,他們沒教概數; 那這是前教材,還是小學就是一綱多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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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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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本身是經抽象化後所產生的工具,靠它來培養創造力?
借具體事物,經由抽象化,所了解的過程與方法,再返回應用在其它具體事物上,才是有益於啟發創造力吧!古人有云:「觸類旁通」, 早說過了,不是嗎? 本例如果只是要提升小學生的計算技巧,以抽象化演繹抽象化,那的確是淘汰或篩選小學生資質的好方法。 多層次抽象化的數學,是研究工具,不是教學工具。 背公式是一個層次、演繹公式是一個層次,創造公式又是一個層次。 其實連公式都背不起來、記不住也算是一個層次。 純粹個人的一些亂七八糟的想法(這裡是七八討論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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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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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忘了請教 你的795是那邊蹦出來的? 發文者的小孩(?)至少是901-106求出來的 用小孩程度來要求老師 那還是走自學比較好 因為沒有幾個老師會為了程度特好的小孩去更改教學方式 相對的也不會為了程度不佳的小孩更改教學方式 現在的老師很多是混口飯吃.照本宣科.時間到走人.下班後8點以後不接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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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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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那麼多
不就是美國早已經放棄背誦式的教學(之前在大陸論壇一堆大陸仔笑美國大學生不會計算) 而在東亞 甚至華人地區這種背誦式教學 卻是主流 因為從小就背四書五經 三字經 唐詩三百首 卯語錄 三民主義 當然數學也是用背的 背解法 背得完十本書 背得完二十本 畢業你強 不過現在商業貿易規模數字 那麼大 你用傳統加減算法 是能應付多少 這種背誦式的教學 很大部分都是用在政治洗腦 此文章於 2013-10-14 03:05 PM 被 xxdm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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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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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是變相[代數]的問題了
是不是要早一點告訴小學生 等號兩邊可以交換 (政變富 富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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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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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利亞有本很重要的數學著作:「怎樣解題」。
一個題目可能有很多種不同的解法,能想得到固然很好,但一招鮮吃遍天也不能說有什麼不對。 我最崇敬的數學(/物理)學家阿基米德。他手頭上的「工具」並不很多,但卻能天馬行空挖空心思想出各種匪夷所思的手段來解決問題。 去翻翻一些古老的文獻,他居然用物理學的「槓杆原理」來解「數學題」,你沒有看錯,他真的就是這麼解的;這種巧妙的思維令人拍案叫絕,但我不覺得我們必須為了「多一種工具」這種理由去教小學生這種解題手段。 重要的是那一份為了解題竭盡所能無所不用其極的心思,我個人認為,這才是數學的精神所在。 侷限於「這種方法」、「那種方法」是捨本逐末搞錯了重點。 微積分是牛頓與萊布尼茲相近時期分別合創的。因為當時的物理環境有這種需要,牛頓就「自創」了他所謂的「流數法」來使用。 這種「創造一種新的工具來使用」,當然我們無法去教導學生這麼作,我再強調一次--我們所能所應去教的,是為了解決問題竭盡心思的這一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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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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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Alantic Ocean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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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這麼多教育部長和家長...
越說問題生出更多問題來... 我是覺得啦...老師怎麼教是他的本事, 學生學到什麼是他的造化... 數學天才不行的話...就不能當國文天才嗎... 或者讀書考試不行不能當唬爛天才嗎... 在座有誰賺錢賺得比沈玉琳那種唬爛天才還多的... ![]() 轉回來,侷限在老師侷限給學生的東西...又如何...? 這一班老師和隔壁班老師教法又可能相似或相左...一定的嘛! 如果版上這麼多教育部長都有這麼多意見, 那你們有辦法去整合出一個方法來作成一個影帶教材, 符合你們亂七八糟、意想天開的高見高見高高見... 以後也不用老師了...上課就是看統一的影帶學習... 我就要看你們盡善盡美意見下的產物, 能不能把鬼島全部的學生都開發成你們心中理想的天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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