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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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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多數店家都會標示結帳前請出示會員卡的字樣,給你卡就是要你帶著的,當然是認卡不認人,我不認為店家有義務認人,不然給你卡幹嘛? 玻璃高度剛好坐的上去就可以坐嗎? 當然可以建議店家改個做法,但是這種把過錯全推給店家的我覺得這根本是在找碴,我認為店家最多只需要做到標示"請勿坐於造景玻璃上"。看過玻璃櫥櫃吧,有些賣電玩的店家都用一種高度一公尺多的玻璃櫥櫃展示電玩,然後一堆人把手肘壓在上面,結果把玻璃壓破了,難道還要店家去買防彈玻璃不成? 整篇文章只有第三件事讓我覺得店家有明顯過失...態度太差。 昨天在吉野家吃飯,突然有個客人吵的很大聲,"店長是誰!叫你們店長出來!",結果是他要買一個豬雞雙寶和兩個茶碗蒸,店員問他要不要套餐他說不要,買了之候才發現用套餐比較便宜,然後就靠杯說什麼"我只說我要這些東西,讓她自由選擇,為什麼她要給我比較貴的組合!",你說這不是白目是什麼? 明明是他自己跟店員說他不要套餐的。這種澳客真的是到處都有,自以為當客人就皇帝大... 此文章於 2005-09-07 07:11 AM 被 藍鯨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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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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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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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多回的,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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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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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店員也素誏老闆這樣對待,所以反映到客戶身上,
冤冤相報何時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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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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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澳歸澳 如果危機處理圓滿能使雙方滿意的話 這一家店保證賺大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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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臺北市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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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樓主付錢是老大,當然有選擇續不續去消費的決定權,但樓主的處世態度,是不是該嚴謹一點?因為並不是每次事情都能夠照樓主的意願完成.例如第一件未帶卡是事,今天是店家是可以給樓主方便,但是碰到其他機關呢?不能總是要別人通融吧?例如開車被臨檢未帶行照,能跟警察盧電腦打一打就知道車主是誰,為什麼一定要行照?而且像我去錄影帶店租片,就很反對報個電話,店員就查一查讓人租,因為以前發生過,前面我報完電話租片離開後,後面有心人謊報我電話租了好幾片不還的事.而第二件小朋友的事,樓主更該當心,若不自己教育好小朋友的安全意識,而且隨時注意小朋友安全,不見得每次小朋友坐破玻璃一類事,都能夠全身而退,僅僅怪罪到店家賠錢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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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LA, 阿市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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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案例的感覺的確很糟
但是認卡也認人這種事...只能說是店員給你個方便 但通常這樣的店員事後都會被上頭的噱 所以很多時候員工寧可明哲保身... 第二跟第三就比較不好判斷了 我也做過服務業, 站過櫃台 處理事情一開始都是熱心積極的在做 換來的不是顧客的不諒解, 要不就是爽了客人卻惱了經理 只能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看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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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Chiayi
文章: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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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只能跟你說: 老兄你不適合進入服務業,做生意最好找那種無人可跟你競爭的行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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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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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就錯了 我以前在NOVA上班 賣電腦的 一個月業績有300萬 就是覺得客人太機車了 所以閃人 此文章於 2005-09-07 08:10 AM 被 EIFFELPCSHOP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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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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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應該是員工的想法 作老闆都想賺每一個人的錢 或許角度會不一樣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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