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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t65k2556
桃園縣政府祕書處女科員黃可玉,日前拾獲25萬多元,她向失主索討30%報酬


蘋果是故意的嗎?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06-10, 12:20 PM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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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yaohoung2
老實說啦 會吃到三條公訴 未免太....


太誇張? 太夭壽?

派出所沒去過偵查庭沒開過濫訴訟沒遇過.

就不要在那邊耍底限, 反正沒犯法我就幹這種人生觀.

另外, 是公訴重刑, 合併執行超過20年徒刑, 對方濫訴代價也不小就是.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2-06-10, 12:33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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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zaqwsxds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引用:
作者artdink
要是我...一定登報把他的名字放大道謝,再送花籃跟匾額.....看她收不收


收!!!不收的是烏龜@@"
舊 2012-06-10, 12:33 PM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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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wsxdsa離線中  
zaqwsxds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引用:
作者Toluba
有聽過「路不拾遺」這句話嗎?
東西掉了沒人撿又不會不見,失主終會回頭來找
你想幫助失主,將失物送到警局,心裡就別想著報酬
那原本就不是屬於你的!
法律規定這樣,只是讓你在道德上免除罪惡感而已
應當廢除!


贊成廢除...

我舉雙手雙腳廢除!!!


但問題是???有可能路不拾遺???先看看人性的本面再來想這3成!!!

這種天國淨土的想法在人間並不適用...
舊 2012-06-10, 12:37 P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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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wsxdsa離線中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zaqwsxdsa
贊成廢除...

我舉雙手雙腳廢除!!!


但問題是???有可能路不拾遺???先看看人性的本面再來想這3成!!!

這種天國淨土的想法在人間並不適用...

把侵占罪判重一點如何?

另外想請問,
你認為如果沒有這三成,撿到後想侵占的人數會上昇?
因為有三成,所以原本撿到東西就想侵占的人數會下降?
我很懷疑這觀點...

如果人性本惡
那應該用嚴罰去嚇阻
用三成獎勵去打消侵占的念頭!?
感覺好像哪裡怪怪的

此文章於 2012-06-10 01:46 PM 被 Toluba 編輯.
舊 2012-06-10, 01:43 PM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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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離線中  
yaohoung2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太誇張? 太夭壽?
派出所沒去過偵查庭沒開過濫訴訟沒遇過.
就不要在那邊耍底限, 反正沒犯法我就幹這種人生觀.
另外, 是公訴重刑, 合併執行超過20年徒刑, 對方濫訴代價也不小就是.

十幾年前就把法院當廚房在走
而且還有幾件就是對方死纏爛打 最後還是無疾而終
不過現在我人也老了 不然還可以再多認識幾位法官

此文章於 2012-06-10 03:19 PM 被 yaohoung2 編輯.
舊 2012-06-10, 03:17 P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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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houng2離線中  
mobius797
Junior Member
 
mobius79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64
引用:
作者藍色夢幻
換個方式想
如果失主的錢被撿到...
失主該如何表示答謝比較合理...
撿到的人索酬勞不符合道德...那失主如果沒有表示什麼會怎樣

會怎樣?我也很想知道
世界末日嗎?
在失主確定沒有表示的下一瞬間
降下巨大隕石毀滅這個世界?
還是一個滿腔熱血的善人因為沒拿到酬勞
從此憤世嫉俗咒罵所有不知感恩的人再也無法相信人性?
舊 2012-06-10, 04:18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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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us797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Toluba
把侵占罪判重一點如何?

另外想請問,
你認為如果沒有這三成,撿到後想侵占的人數會上昇?
因為有三成,所以原本撿到東西就想侵占的人數會下降?
我很懷疑這觀點...

如果人性本惡
那應該用嚴罰去嚇阻
用三成獎勵去打消侵占的念頭!?
感覺好像哪裡怪怪的

侵佔遺失物的人不說的話,東西是很不容易被找到的,如果抓不到人,罰再重效果也不會好。

假設有辦法都抓出來,以後應該會有更多人避免瓜田李下之嫌,看到遺失物就視而不見。

但是搞到路不拾遺未必就好,如此一來失主找到東西的機會不如有人主動返還的高,而且遺失物擺久了也有損毀的可能。

畢竟不是所有遺失物都掉在容易找到的地方,為了某種道德層面的滿足,是否值得犧牲失主找回遺失物的機率?這點是需要考慮的。
舊 2012-06-10, 04:25 P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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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ddt35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tw-->i-lan
文章: 309
引用:
作者zaqwsxdsa
贊成廢除...

我舉雙手雙腳廢除!!!


但問題是???有可能路不拾遺???先看看人性的本面再來想這3成!!!

這種天國淨土的想法在人間並不適用...


我想這只是法律不夠嚴的問題而已,沒什麼天國與人間的問題。

後果嚴到讓你受不了,很多人會選擇住天國吧~以後監視器密集度高一點,再加上

抓扒子獎勵條款。
舊 2012-06-10, 04:26 PM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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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t35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yaohoung2
十幾年前就把法院當廚房在走
而且還有幾件就是對方死纏爛打 最後還是無疾而終
不過現在我人也老了 不然還可以再多認識幾位法官


抱歉, 一次都沒去過.

弄到開偵查庭, 那表示檢察官還是要起訴你.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12-06-10, 08:20 P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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