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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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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呵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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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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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剖屍相驗+1
如果是氣絕身亡,再朝勒頸著手。 如果在尚有呼吸下送救護車,再查與氧氣罩關係... 如果是死在醫院,基本上可以撇開救護車運送問題... 如果是心臟病或是痔蒼之類,這就不能怪屋主了。 不要太早火化,證據都燒掉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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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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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不就每個國民都要上類似應變課程 跟商船員應變海盜時的要上保全課程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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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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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看到有小偷躲在浴室 你會去硬撞開門嗎? 想一下很困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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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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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
本案兇嫌小偷有2人 屋主為夫婦也是2人(1男1孕婦) 其中一名小偷身高180公分 男屋主為170公分 屋主在8點進門發現小偷 小偷死在凌晨6點 死因不明 如果是勒昏,中間空檔長達10個小時, 除非屋主不曾鬆手,否則不能使小偷氣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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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3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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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會亂糟糟,就是名嘴誤國,
在媒體廣為傳播之下,人人都成了事後諸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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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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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頸動脈受阻會導致血液無法運送至腦部。 ================ 怕危害家人?一個關在廁所的歹徒? 一般人應該會選擇男主人守住門口,讓女主人逃離現場並報警吧? 我不是不贊成以暴制暴,但有本事做就要有勇氣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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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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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注意新聞有提到第2名竊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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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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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祝你家被陌生人闖空門, 然後你就可以現身說法得意的說,還好你當下立即報警等警察來做了適當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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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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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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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另外一個竊賊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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