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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yy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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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5,683
看來真的要好好寶貝我那一台已經12歲的迪爵了
     
      
__________________

行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
天理昭彰、報應不爽、諸惡莫做、眾善奉行。

有因無緣、果報不現、因緣聚合、業報現前。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定慧等持、精進修行、心存善念、行善布施。
諸天護衛、諸佛護祐、災劫消弭、逢凶化吉。

阿彌陀佛
舊 2011-04-06, 10:14 A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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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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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小建
3. 台灣道路的規劃一切也是以汽車優先。數目較多的機車,路權卻備受限制。除了快速道路一般機車無法使用外,平面道路還有一大推的汽車專用道與禁行機車道,讓機車處處受限。

然後您剛剛的回應,又可以多加一條事實:

4. 所謂的內側車道或第三車道起的車道,可以正大光明劃上禁行機車四個大字,機車騎士完全不能使用該路權;而號稱照顧機車騎士的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卻仍開放汽車有右轉或臨停狀況時可以侵入...這也是事實,相信您也無法否認。


那麼,對機車騎士的公義,請問有誰看到在哪裡?
...


前面政府環保政策法令的問題,我既不是馬先生也不是吳先生,無從說起

不過後面兩點,印象中我們已經在許多討論中數次反覆的表述過

就算我騎機車時,我也可以接受這些限制

因為我認為,不同的交通工具有其特性,本來就應該適用於不同的限制,硬要求路權齊頭式平等才是不對的

某些路段禁行砂石車,某些車道不讓腳踏車使用,也是同樣的道理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4-06, 10:17 AM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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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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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microsoft
汽車對怠速減碳排也是有很好的解決辦法嘛
所以環保署應該規定,汽車強制改裝hybrid系統?


你讓我當上總統了再質詢我這問題吧

否則我回答你,或你回答自己,有何不同?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4-06, 10:20 AM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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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ry_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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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前面政府環保政策法令的問題,我既不是馬先生也不是吳先生,無從說起

不過後面兩點,印象中我們已經在許多討論中數次反覆的表述過

就算我騎機車時,我也可以接受這些限制

因為我認為,不同的交通工具有其特性,本來就應該適用於不同的限制,硬要求路權齊頭式平等才是不對的

某些路段禁行砂石車,某些車道不讓腳踏車使用,也是同樣的道理


某些汽車駕駛認為機車閃邊去
或是撞到痛的是你~

也可以接受?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1-04-06, 10:24 A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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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ry_jo離線中  
log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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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35
環保從來就不是真的為地球好.

是為了商人荷包好啊
舊 2011-04-06, 10:26 A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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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z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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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Totenkopf
前面政府環保政策法令的問題,我既不是馬先生也不是吳先生,無從說起
不過後面兩點,印象中我們已經在許多討論中數次反覆的表述過
就算我騎機車時,我也可以接受這些限制

因為我認為,不同的交通工具有其特性,本來就應該適用於不同的限制,硬要求路權齊頭式平等才是不對的

某些路段禁行砂石車,某些車道不讓腳踏車使用,也是同樣的道理


就是這樣的說法才令許多機車騎士不滿...

好比:

1. 真要車種分流&兼顧中程機車騎士用路需求... 中山高跟第二高,怎不留一條給機車用?(請看80歲老先生騎機車環島的****,機車也是有中長程用路需求... 台灣真的不大)
2. 機車數量已經大幅增加下, 卻還限制只能使用二車道(最外還是公車, 小黃, 右轉車, 臨停共用車道)... 簡單數學推論:機車在最外二車道密度是否大幅增加? 肇事風險機率是否大幅增加?

我們希望執政者真的要多用點心,應該改以機車為主的交通主導規劃才是王道!
舊 2011-04-06, 10:27 A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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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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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herry_jo
某些汽車駕駛認為機車閃邊去
或是撞到痛的是你~

也可以接受?


不知道是您的閱讀能力有問題還是在下的敘述能力有問題

我前文寫的是"可以接受這些限制"

您這邊敘述的部份駕駛人心態或是意外狀況,是包括在那些限制之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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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4-06, 10:28 AM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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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z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35
應該改以腳踏車為主的交通主導規劃才是王道
舊 2011-04-06, 10:33 AM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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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iz離線中  
microso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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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Totenkopf
你讓我當上總統了再質詢我這問題吧

否則我回答你,或你回答自己,有何不同?

我質疑的是,你說這不是針對機車族群
舊 2011-04-06, 10:37 AM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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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離線中  
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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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小建
就是這樣的說法才令許多機車騎士不滿...

好比:

1. 真要車種分流&兼顧中程機車騎士用路需求... 中山高跟第二高,怎不留一條給機車用?(請看80歲老先生騎機車環島的****,機車也是有中長程用路需求... 台灣真的不大)
2. 機車數量已經大幅增加下, 卻還限制只能使用二車道(最外還是公車, 小黃, 右轉車, 臨停共用車道)... 簡單數學推論:機車在最外二車道密度是否大幅增加? 肇事風險機率是否大幅增加?

我們希望執政者真的要多用點心,應該改以機車為主的交通主導規劃才是王道


黃紅牌那種大型、休閒運動功能的機車我們就先不討論
一般常見的白牌機車,它的特性是什麼呢
優點是小型、好停車、方便輕巧,缺點是無遮蔽、無防護、載運量有限
所以我個人將之認定為輔助性的交通工具
只會在短距離與天候許可狀況下使用
其他狀況我會選擇自己開車或使用大眾運輸工具
我不會騎機車載我愛的親人,那太危險了
如果政府多用點心,那更應該是做好大眾運輸系統,進一步限制汽機車數量才對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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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1-04-06, 10:49 AM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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