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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台中↗
文章: 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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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看了那篇『㊣九把刀抄襲事件總整理㊣』~ 如果版主所貼的事件順序沒錯的話~ 看來是學生自己找蘋果爆料後才把事情鬧大的~ 說九把刀網站霸凌對方,似乎有些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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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遇上的狀況可能很可怕或者避不過,可是人永遠都能選擇——如果不能選擇要不要承受,至少能選擇如何處之。 如何輕便的禦寒~ 如何輕便的禦寒2004~ 如何輕便的禦寒2005~ 幫忙推薦個好動畫~ 各位對腳踏車有興趣嗎~ 剛看到好笑的笑話~ 這些人就在你左右嗎? 減肥幫~ MotoGP 2007~ MotoGP 2006~ MotoGP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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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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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嚴格來說,是9把刀先被霸凌,評審一致認為沒有抄襲,還評寫作技巧比9刀的好 被抄襲都夠衰,對方不認錯,評審都在挺高中生,還說寫得比高中生差 ![]() 其實事情後繼會越鬧越大,是有人死不認錯,加上宅神看不下去搞網路投票,讓網民去對比評論是否抄襲,結果一面倒 只要有評審相挺,網路霸凌?就算找一百萬人投票說是抄襲都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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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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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其實後面根本是
幾把刀和主辦單位評審爭面子問題 高中生笨得是自己送上門給人打和炒新聞 其實要講抄襲,幾把刀以前抄卡夫卡 ..... 這根本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此文章於 2014-10-29 04:26 P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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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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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頭很重要啊,大哥
引用:
ㄧ個已婚,一個未婚,你在比啥? 你怎麼拿一個已婚的出牆來比一個未婚的出牆? 一個是負責立法的人,立法是他的工作,他已婚,他卻出牆了,我記得通姦還沒除罪化吧?這種從源頭就開始爛的人,他還在立法院裡耶,台灣人民法律的源頭耶。 好吧,現在有個從事多年食品業卻從源頭開始荼毒整個台灣來賺大錢的人你也順便支持一下? 另一個未婚,他也不是立法委員,你把一個minor的事情擴大來跟一個major的事情比較,卻覺得很諷刺,我想你可能不是住台灣吧.......台灣的民眾很清楚真正的亂源在哪裡。 哪天身體出了狀況,記得繼續支持餵你動物飼料油的那位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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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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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你不要嚴以律人,別人自然就懶得理你
可是你要拿高標準批判別人,就要能忍受別人用同樣的標準對你 這樣有很難理解?不懂... 對我而言都沒差,我也不是他訴求的客層,我是陽光中年大叔 XD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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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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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未婚出牆就對了? 未婚出牆就正義了? ![]() 通姦 是告訴乃論~你不知道嗎 ![]() 男女間的問題在~對方知不知情及同不同意~跟已婚、未婚有什麼關係 ![]() 他的問題是他站在道德的至高點在批評別人~結果自己是半斤八兩 ![]() 做錯事還有人扯歪理~扯東扯西來護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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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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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記得九把刀這位仁兄沒有拿未婚男女感情風流韻事來約束或指責過別人.. 或許寫的作品裡 或故事那就是個人創作的領域 有人當真或看不開...(我也真的是沒看過) 是不是混淆的什麼或自己投射什麼過度了.. 就像我不覺得 GUN N ROSE的音樂要靠[什麼東西]去找靈感一樣... 也好像我越來越沒辦法唱KTV的拔蠟情歌一樣... 我哪有那麼慘過? 要是有因為都是我害別人那麼慘~~所以越來越不跟朋友去錢櫃了 此文章於 2014-10-29 09:09 PM 被 teraflar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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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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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當成食安跟選舉外轉換心情用的八掛來看,
看九把刀怎樣被自己以前的話打臉。 本人對九把刀沒任何好惡...他的作品只看過第八銅人的港漫版。 只是覺得這件事炒到現在也該停了, 繼續下去感覺也只是在挖周那正牌男友的傷口, 剩下的該讓他們自己去處理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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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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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鬧出來就是面子問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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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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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告訴乃論還是違法。要不就除罪化就好。 作家婚前出牆不違法只違反道德,立委婚後出牆不只違法也違反道德。這樣的人怎麼擔任立委去「立法」?而你還覺得很諷刺? 作家不出產「道德」,立委可是出產「法」的!這代表廟堂之上的人已經爛到骨子裡了,廟堂之上若爛,民間之亂不遠了。更爛的是有一些人想用民間的Minor事去護航廟堂的Major事。 所以扯歪理扯告訴乃論扯東扯西護航的人是你,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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