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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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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引用:
作者2005-12-31
開車撞還砍了"分手女友"10幾刀的還開賓士的呢...


那"淡水小開"殺的可不是分手女友喔~~~
只是拒絕被牠追求就要被白色賓士撞
還要砍100多刀

證物賓士車 放在保管場
有一陣子還傳出靈異
無緣無故後車廂會自動打開
PS:當出後車廂就是放置受害者之地
     
      
__________________
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此文章於 2010-05-13 11:51 AM 被 黑禾 編輯.
舊 2010-05-13, 11:47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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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禾離線中  
saimin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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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有人沒舞台,想要有舞台而已

只是舞台在face聯盟上而已.....

舞台上當然要講舞台話,大家認真了........
 
舊 2010-05-13, 12:02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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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in離線中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BLUESKYVF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引用:
作者黑禾
那"淡水小開"殺的可不是分手女友喔~~~
只是拒絕被牠追求就要被白色賓士撞
還要砍100多刀

證物賓士車 放在保管場
有一陣子還傳出靈異
無緣無故後車廂會自動打開
PS:當出後車廂就是放置受害者之地


真恐怖.這算死者沒安息吧....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4GB ram
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10-05-13, 02:24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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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VFX-離線中  
alexchao
Advance Member
 
alexch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47
像這種的CASE其實反而是反對廢死的最佳案例

教授認為網友太過份,告網友,網友嚇到道歉
教授大概會說只要網友道歉,就會原諒撤銷告訴

但是殺人者永遠得不到被害人的原諒
也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去原諒這些兇手
舊 2010-05-13, 02:33 PM #11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lexchao離線中  
nightowl
*停權中*
 
nightow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盧映潔:我剛才有講過說我看過那44個死刑犯的一些卷宗,然後有一個我們稱他叫做華仔好了!
跟劉德華(華仔),他有七次的這個強盜性侵的犯罪,最後一次把被害人綑綁丟到河裡面去了
但是大家看到說他好像多麼多麼惡劣,可是你去看,很奇怪他每次的發生的情形都是在晚上三更半夜,
三點四點上網不睡覺,然後就到聊天室,然後就有不認識的15.6歲13.4歲的少女就跟他聊天,然後就約出去,然後就載到甘蔗園去,然後7次都是這樣子,我就想問說各位爸爸媽媽,你知不知道你小孩晚上有沒有起來上網?
為什麼上網?3.4點不睡覺然後跟一個陌生人出去,然後完全都不知道....(黃偉哲打斷發言)

黃偉哲:對不起!那個鍾德樹的案子我可以接受,但你講華仔的例子,尤其是七個受害者,然後有人是,你這怪罪,是不是有點怪罪那個小孩子為什麼半夜三更跟他出去...(盧映潔打斷發言)

盧映潔:我是說犯罪的問題....(高涌誠打斷發言)
仔細看的話不是被製作單位剪掉發言,而是被打斷.....
-------------------------------------------------------------------------
上面是那位副教授在節目上發言的文字版,我是一邊看字幕再用耳朵聽確認,應該是沒錯誤啦!
既然說那些話是為了提到"犯罪事前預防的問題",不過我到是覺得她可以直接講重點!
基本上那些話跟她要提的問題一點都扯不上邊,提這個例子比較像在怪罪受害者!
一位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我想她對於用字遣辭這一方面是非常謹慎的,而這一切應該也不太可能是她口誤,畢竟她上討論節目應該也有自己的一番準備!
那麼她是不是在講犯罪預防的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啦!
舊 2010-05-13, 06:32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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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離線中  
porkr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佛山
文章: 33
引用:
作者Es4241
依這位教授自己的理論,
她現在是人身攻擊,公然侮辱事件的被害者,
她該負的責任比被告還要大.
換個角度來說
那些人也變成了加害者,自己所主張的作錯事就該要有懲罰也該學學
真的去法院上一堂法律課
引用:
作者solosbye
王牌大賤諜最近不是有討論政論節目其實都是為了收視率而以嗎?

什麼名嘴本身就不專精討論題目啦、演戲啦、立場分配啦....

所以別再看啦

這種沒有社會責任的節目,就是等於脫序的媒體

沒有法律可以管束制裁他,沒辦法~這是個自稱民主的法治社會

嚴格說起來跟妖言惑眾的邪教沒什麼兩樣
那個節目你到底有沒有看過啊?
什麼時候變成政論節目了
真的是不經考證的情緒性發言,你的社會責任呢?
唉,大家說媒體多半很糟糕,我看網路恐怕糟的比例更大....

這個節目我雖然沒在看,但是也看過幾集
老實說比大家常拿來討論的電視節目、網站、轉貼新聞要好太多了
就"王牌大間諜"和"爸媽冏很大",前者就輸很多了,收視率和賺的錢贏很多啦
也舉好一點的例子
真正會被打成邪教的節目.....若要比,反而比較可能是這種
政論節目大家都知道有問題有色彩,大家會去注意、會去不喜歡的東西,就不太可能是邪教

這件事本來和廢死就是兩碼子事,扯在一起討論就有問題了
而且很多人罵的也不是只有頭上有一個洞而已,怎麼大家都不提這些了?
真的是立場...台灣人僅有的

就像那副教授自己所說的套在別人上,其實網路鄉民更是嚴重的太多
因為有著遠端匿名的保護,這早就該好好整頓了
別說要求別人要按法照規矩來,碰到自己就一堆理由
引用:
作者old2chang
舉例來說,一個漂亮女生要脫光衣服逛街是他的個人自由,旁人要眼睛猛吃冰淇淋也是旁人的自由,但是因為這樣對這個女生動手動腳就是犯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是另外一回事)
這就像是財最好不要亂露白
你中樂透你張揚自己很有錢,鈔票亂灑,拿來燒點菸
有人綁架你,你怪罪治安敗壞之餘
自己也要想想這樣做總是增加了歹徒會挑選你所下的可能性

整體治安敗壞是一件事,從治安的角度來看,歹徒的確可能還是會去找別人犯案
但除了隨機綁票、瘋子殺人,他選擇辦案對象還是有一定的原因
剖析個案的來龍去脈,會知道原因和一些重要的細節
這又是另一件事

如果控訴是做成記錄片,由歹徒現身說法,警方或檢方還是媒體在事後再詳問,恐怕又是得到另一種資訊
或者是沉默的羔羊系列那樣也行,好好問犯人,一定會得到一個讓人難以接受的"合理"的答案
而預防犯罪=保護自己,和機車就算大鎖爛還是最好多加一副好同樣道理
在國外你沒有個好理由在容易發生犯罪的時間,走在高犯罪率高的地方,真的發生事情了
說風涼話的人還是一樣的多,別這種事就把老外當聖人

很多事都可以用不同的面向下去觀察,更會知道事情的真相,也會思考怎麼做比較好
否則只不過是在宣洩自己的情緒,不是在討論,僅要求事情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並沒有讓事情變的更好,反而更糟

大概又會被打成廢死的
舊 2010-05-13, 07:57 P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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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kron離線中  
old2ch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引用:
他告不嬴拉!! 虧他還是學法律的!!

第一頁的發言表裡
第1句不至於構成公然侮辱
第2句看檢察官,不過應該不會起訴
第3句也是看檢察官,不過以王前部長的發言全文,不起訴可能不低
第4句要小心,可能會以簡易判決或緩起訴結案,因為涉及不當評論

所以不要隨便發言
舊 2010-05-14, 09:09 AM #1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ld2chang離線中  
old2ch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引用:
作者porkron
換個角度來說
這件事本來和廢死就是兩碼子事,扯在一起討論就有問題了

這就像是財最好不要亂露白
你中樂透你張揚自己很有錢,鈔票亂灑,拿來燒點菸
有人綁架你,你怪罪治安敗壞之餘
自己也要想想這樣做總是增加了歹徒會挑選你所下的可能性
....

就預防犯罪的立場,盡量避免挑起犯罪者的動手慾望是沒錯,但是這樣做是因為治安太差,只好限制一般人的自由來求得減少犯罪案件,而不是因為被害者做錯事導致受害

亂世用重典根本不能降低犯罪率,但是可以安慰受害者跟一般百姓,這個政府還有王道,目的是安撫人心
舊 2010-05-14, 09:17 A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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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2chang離線中  
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6
引用:
作者nightowl

既然說那些話是為了提到"犯罪事前預防的問題",不過我到是覺得她可以直接講重點!



學校老師當久了,一講幾十分鐘沒人敢打斷他
遇到這種唇槍舌戰的短打場面
她如果觀點還這樣繞來繞去
前面有洞人家就凸下去了
還等她舖陳到後面喔...
舊 2010-05-14, 09:19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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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old2ch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引用:
作者porkron
換個角度來說
如果控訴是做成記錄片,由歹徒現身說法,警方或檢方還是媒體在事後再詳問,恐怕又是得到另一種資訊
.....

建議P大把這部電影看完再下結論,一開始被害人為何被輪暴毆打
舊 2010-05-14, 09:20 A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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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2chan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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