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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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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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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覺得開車才是王道
常常在路上看到有人把汽車當摩托車開 還兩段式在路邊等迴轉 機車的話你沒兩段式就是六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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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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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公車、小黃要靠邊前多有機可循,提早外偏即可。 這裡不包括急煞急停搶乘客的惡質職業駕駛... ![]() 真要解決可以要求兩方面,四線道開放至三線(如復興南路),嚴格執行變換車道應30公尺前打方向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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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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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你也認同 調撥車道 是根據需求 而做的彈性調整 原則 那就不應該 再列舉某路口個案 來當作反對 根據需求調整政策原則的藉口 根據實際需求 要求改善路權 難道不應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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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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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會錯意了...我說的大阪人天****賭是指賭警察不會抓交通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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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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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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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對二段式左轉很反感,
可是目睹過幾次直接左轉機車被汽車碰碰後.... ![]() 為了省那一二分鐘,結果是得七天後才能到家, 現在除了小巷弄,我都會二段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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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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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所以我們才要瞭解左轉碰撞的原因&改進,而非一有事故就不分青紅皂白從機車路權再限制下手. (看是機車未先行駛到內側就左轉, 還是對向汽車搶路...) 2. 所以針對大流量路口(單向4車道以上), 敝黨主張維持二段式左轉, 甚至可在T/Y字路口搭配左轉專用車道來做; 僅訴求單向3車道以下才保障二段式左轉 3. 所以我們也訴求要尊重駕駛的選擇, 有人要直接轉求便利, 有人比較不敢直接轉要二段式, 都該尊重並保障其路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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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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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很明顯,目前的分流法根本沒辦法確實保護騎士安全。 既然沒辦法確實車種分流,那麼就應該回歸車速分流。 把車流順暢時占用內車道慢行的行為一律視為違規。 然後連同不當超車確實取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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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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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也不是要不要車種分流的問題。 有違規,請確實取締。 要控制車輛成長,請從使用成本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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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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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該講這種話。 我想大部分會支持歸還機車路權的網友應該都是 不會橫衝直撞的騎士。也許就是因為不會橫衝直撞 才會對法規的不合理限制有所想法。 想想看,在馬路上橫衝直撞的用路人根本是就視法規於無物, 這些人會去思考這些問題嘛? 或許各位認為小建不太理性,但各位捫心自問,自己有很理性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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