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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如果今天有一個員工他要的是加班費申請的也是加班費,結果老闆告訴他,只能申請補休,光這句話就可以檢舉,就算沒說,老闆不讓他申請,也可以檢舉,反正自願這種事,不是老闆說了算,也不是光申請就叫『自願』,沒有加班費的申請方式,『只能』申請補休,老闆提不出自願證明的同意書,或是使用各種脅迫方式取得,這些都是被認定為老闆違法的。
貴公司只是沒有人去檢舉,如果有,光您說的這些認知,就已經可以罰了;如果您就是負責的主管,可以預見的是,老闆可能會拿您出來坦,說『補休每隔月都會統計,由員工自行申請,補休掉,所以非自願這事,除非打定要走了,不然每個月都自願哪來非自願』這些話都是您這主管說的...如樓上所說的,趁早收集一些對自己有利的保命護身符吧,自願不是您所認知的這叫自願。

另,加班費要依倍率計算,而補休卻是補實際加班時間,這也是當時立法出來被人痛罵的原因,就是因...



所以每間公司都有同意書?這個我來問看看,明哲保身,老闆有說或指示也做個紀錄

至於上述話語,當然沒人明著說,反正老闆還有年終這招
最末你也說了,立法這樣搞,難怪老闆也一樣搞


加班費可算1.33,補休卻沒有這是哪招?


不過話說回來,太多我看過的手法了,敢一直請加班的,除非真的時間都壓縮到精簡到不行,不然老闆有的是手段

我還看過某間公司,每週要員工把一周的每天工作內容依半小時寫出來.... 搞個一兩個月,除非很多皮的,否則沒有員工要耗心思繼續留下來,都是乾脆鼻子摸摸走人
     
      

此文章於 2020-10-04 01:25 AM 被 acetyIII 編輯.
舊 2020-10-04, 01:09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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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I離線中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15
引用:
作者acetyIII

我還看過某間公司,每週要員工把一周的每天工作內容依半小時寫出來.... 搞個一兩個月,除非很多皮的,否則沒有員工要耗心思繼續留下來,都是乾脆鼻子摸摸走人


亂入吐槽一下,這種玩法該不會只有法務留下來?
(因爲法務在律所習慣了按時計費,美系律所標準是6分鐘為計算單位)
 
舊 2020-10-04, 01:38 A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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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現在在線上  
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檢查員沒這麼認真。倒是被監察院糾正的 就不少個。
加上現在政治對了。凌駕專業。很正常。

公務員 只是考上國家考試。公務員 不是每一個都有高考 技師資格。更別說一些技術證照。都沒有。

專業的人都不講話了。反而不專業的人說的才是專業。咬文嚼字,辯 這才是公務員 真本領。
__________________
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20-10-04, 01:57 A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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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排除某ML自我高-潮, 公司規則有很多處理方法, 而且如果真有心管理, 無須搞小動作的.

重點就是比較, 人與人, 公司跟公司, 如果多做, 獎金是增加, 那就是愛做不做, 一定會有人.
(我也不虛偽, 現在只要是工作我能力範圍內都會攬下來, 畢竟景氣差, 加上存錢目標)
爺爺一個月5萬, 父母時代加通膨6萬, 6X12=72X2=144, 算150W, 然後15~20年...
三千萬左右吧? 離題了.

沒有人工作是來奉獻犧牲的, 但相對而言公司也不用委屈去求員工配合.
該給的給, 願意接額外工作的獎金補上, 不配合的等時機適當就換掉.
讓想做的人做, 想賺的人賺, 要當公務員的去考公務員.

當然, 即使這樣做, 無法排除員工之間彼此忌妒, 明明沒做的人妒忌有做的人可以多拿.
另外會有一些問題, 不過就不在這裡多說了.

加班是另一個要思考的地方, 如果工作量無須加班而該員老是加班, 有問題的是該員.
現在很多公司都不敢因人而異, 但事實上就是應該要因人而異, 好的壞的員工同等待遇?
樓主說了工作量會調整, 這說明一件事情, 不會過去去累積工作讓人做不完.
代表一件事, 分發的人有做過的經驗或配合的可能性很高.

當初賭爛老東家就是因為收入天花板, 所以那間公司雖然大, 最後留下的員工都是公務員.
他們不會願意繼續做更多來換更多, 資深的員工加薪比新進人員慢很多, 後來大家薪資差不多.

差不多待遇, 換來差不多員工.

換公司讓我開了眼界, 好的公司是怎麼管理, 雖然我無論如何都不是那塊料.
但身為優秀的圖書館類型工作者, 也是可以欣賞跟理解不同類型的工作者.

此文章於 2020-10-04 06:59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舊 2020-10-04, 06:58 A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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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引用:
作者acetyIII
我還看過某間公司,每週要員工把一周的每天工作內容依半小時寫出來.... 搞個一兩個月,除非很多皮的,否則沒有員工要耗心思繼續留下來,都是乾脆鼻子摸摸走人


你認識我老東家? 他們後來定型為寫日記.. (但感覺還是很糟)
舊 2020-10-04, 07:01 A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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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7
其實, 這麼多年看下來, 自己又是輪來輪去幫人工作, 勞資真的是黑白兩清就好.

比較噁爛的就是資方畫大餅以及勞方裝可憐.

資方應該要法規該發就馬上發, 勞方應該要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以及少跟同事比較.

為什麼? 因為真的沒有兩個人條件一樣的; 選擇要配合就不要去思考不配合的人如何好過.

選擇不配合就不要去思考配合的人得到多少好處, 但這說得很間, 人心不太可能不去比較.

... 說多了.

樓主公司看起來也都是有在應對的, 勞工要往上搞應該也不容易, 可以賭賭看.
舊 2020-10-04, 07:22 AM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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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acetyIII
所以每間公司都有同意書?這個我來問看看,明哲保身,老闆有說或指示也做個紀錄

至於上述話語,當然沒人明著說,反正老闆還有年終這招
最末你也說了,立法這樣搞,難怪老闆也一樣搞


加班費可算1.33,補休卻沒有這是哪招?


不過話說回來,太多我看過的手法了,敢一直請加班的,除非真的時間都壓縮到精簡到不行,不然老闆有的是手段

我還看過某間公司,每週要員工把一周的每天工作內容依半小時寫出來.... 搞個一兩個月,除非很多皮的,否則沒有員工要耗心思繼續留下來,都是乾脆鼻子摸摸走人


填工作報表,這很多公司都有....
小弟有時,會花半天在補工作報表....主管如果靠腰,我會回他,這是你們要求的,我只是按表操課.....至於花自已的時間填這個,免談.....



引用:
作者twu2
一定有違法.
就算取得員工同意轉補休, 在每年到職日那天, 沒放完的就要結清. 而且是按發生時的情形結清. (該時數如果是 1.33 就要用 1.33 算, 也就是公司的系統要能跑的出來, 也能解釋那筆加班是補休放掉, 那筆是給加班費)
台北市來勞檢就是要求我們提供這些資料出來檢查的....

以台北市勞檢的動作來看, 真在台北市的公司敢不給加班費的.... 我想後台應該很硬吧.
多數的公司可能都是發一發比較省事 (不然就是不要造成加班的情形....)

至於加班費多發了, 獎金會不會變少.... 正常的情形來說, 給員工的比例是固定的, 有項目多發, 自然有項目會少.
不過以員工的角度來看, 被要求加班, 該拿的就先拿吧. 要等每年的獎金? 你怎麼知道到時會剩多少可以拿?


現在很多公司的人資系統都有電子化了,像我們公司加班如果沒事先申請,就沒有...下班時間系統會自已幫你調整到正常的下班時間。(1天8小時.......不會多給你一毛錢)

此文章於 2020-10-04 10:39 AM 被 misman+++ 編輯.
舊 2020-10-04, 10:34 A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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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15
引用:
作者misman+++

現在很多公司的人資系統都有電子化了,像我們公司加班如果沒事先申請,就沒有...下班時間系統會自已幫你調整到正常的下班時間。(1天8小時.......不會多給你一毛錢)


我遇到的系統也是這樣,加班必須報兩次,如果沒事先申請,
那實際加班再多都沒半毛錢。
舊 2020-10-04, 02:14 P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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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現在在線上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我遇到的系統也是這樣,加班必須報兩次,如果沒事先申請,
那實際加班再多都沒半毛錢。


你在淪陷區工作,不是責任制嗎???
舊 2020-10-04, 04:55 P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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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15
引用:
作者misman+++
你在淪陷區工作,不是責任制嗎???


主管是責任制,但是一般員工理論上還是可以申請加班費.
爲何說理論上,因爲員工提出加班申請主管也有可能裝死.
而且就算通過,還要注意到每周賬面工時不得超過44小時.
舊 2020-10-04, 05:31 P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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