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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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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前幾個月白痴被詐騙的判決處刊書寄過來了...

前幾個月我白痴被網路詐騙了一小筆錢
差不多過了5個月左右, 法院寄了一封
法院檢查署檢查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刊書
到我這裡

裡面寫了不是很多的字, 大概是說提供人頭帳戶的人怎樣如何的
說他已經是累犯, 會加重其刊
被告也坦承提供帳戶, 也拿出了所有匯入的證據被當成是物證

裡面提到因為是簡易判決, 不傳喚任何被告,告訴,告發...等等的人到法院即判決處刊
又提到如果想徹回告訴, 要寫什麼撤回告訴狀給法院
再加上如果想聲請其它意見也要寫書狀給法院

上面依刊事訴訟法, 寫被告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刊或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其中得利者也處以相同刊責

整封信找來找去都沒有提到還需要再call我到法院的內容
這代表這件事就降子結束了嗎?

雖然過好幾個月都快忘了這件事, 今天清信件才發現有這個掛號信
     
      
舊 2011-12-30, 09:4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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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離線中  
虎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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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被騙走的錢有還你嗎?
 
舊 2011-12-30, 10:20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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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ro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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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下山了~~~~
文章: 5,287
引用:
作者虎斑貓
被騙走的錢有還你嗎?

不可能
個人的經驗.....
__________________
還是習慣一個人吃冷掉的便當
一種冷到心裡的滋味
光明呢....?到底何時才上的了岸....
原來最後只剩我自己......

人生好累哦......
舊 2011-12-30, 10:21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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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ro1111離線中  
oScA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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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4,081
我想也是不可能回來啦...
舊 2011-12-30, 10:3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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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Sh離線中  
虎斑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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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在台灣幹詐騙這一行的CP值還真高啊...
舊 2011-12-30, 10:42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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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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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我朋友有被詐騙過
好像有去警政單位備案
錢好像有拿回來
還是有機會的
聊天的時話題轉太快 沒太注意
所以都是好像
舊 2011-12-30, 10:4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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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離線中  
oo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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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基本上這樣就算結束了

人頭沒有意外的話
應該是遊民
職業詐騙集團帶去開戶的
所以被騙的錢就別想太多了
舊 2011-12-30, 10:54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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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din離線中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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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引用:
作者zorro1111
不可能
個人的經驗.....




有隱情... 只講一半...

另一半的事實是失身了嗎...
舊 2011-12-30, 10:55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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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離線中  
tomm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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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537
被告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刊或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罰一千
舊 2011-12-30, 11:13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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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基本上就是起訴的意思啦,只是檢察官認定本件可以依簡易程序栽判即可,所以向法院聲請以簡易程序進行裁判。法院承辦法官如果也認為可以,就會逕行判決,所以接下來沒其他問題的話,就是直接收到判決書了。

至於錢嘛,基本上本件被告應該是屬於賣帳戶的,也就是說一般把自己的帳戶以1∼3000不等的代價販賣給詐騙集團使用,因為不是真正詐騙集團成員,只算幫助犯,刑度不會太重。真的想要把錢要回來,得另外提出民事求償,不過嘛,這些人基本上就是沒錢才會賣帳戶,所以向他們要錢也是拿不到什麼錢的。
舊 2011-12-30, 11:2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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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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