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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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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性離職"...判定法為何???
事情發生在上個禮拜...
公司是從事季節性的家電代工廠...只負責組裝... 在年初3月進入並簽訂契約...契約明定至8月31日終止...但公司有權提早終止合約... 然後事情發生了...上個禮拜2下班時..單位助理通知我說主管有事跟我說...請我下班留下 然後主管跟我說因為公司在月底因為訂單量減少...所以要提早解約...7/25要我走人 然後我查了一下...契約工滿6個月後期滿而公司又不續約時...就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這個條件我不符合....但是另一個條件...就是"非自願性離職".... 看到這個我有打電話去詢問....如果今天公司跟我提的原因是說訂單量減少而要提前解約 就定義上來說...應該是符合"非自願性離職"....所以以此我向公司人事提出索取證明 但公司人事說...他們是以合約上的條件上有注明...可以隨時提前結束合約日期... 所以我的狀況只是單純的人力需求期滿而提早解約... 而我只差1個多月就滿足了180天的期限... 再者...如果是因為人力需求到此...那為何生產線上的工作人員只有3個人被你們提早解約 而不是全部...如果不是訂單量的減少...那為捨嚜要提早解約.... 提早解約一定有原因跟理由...不是只有單單的一句"人力需求到此" 聽到人事的說法我就感到不高興...因為他們雖然明定可以提早解約... 但我是因為你們的"訂單減少,人力過剩"..這個原因被你們提出提早解約... 而不是因為我個人行為或發生捨嚜重大公安致公司權益受損... 也沒有經常性的遲到早退跟請假....這些個人因素 現在我再一個多月就期滿...期滿還可以申請失業補助撐一段時間.... 讓經濟狀況不至於馬上陷入困境... 而且...之前就打定契約結束後先花時間考取證照...準備的期間先用失業補助撐一陣子... 明明只差1個多月...卻只因你們的一句話...我的計畫全盤打亂... 現在每天都要擔心我下個月的貸款要怎嚜還...暑假期間...臨時的打工都難找... 所以版上的朋友們..有人有相同的經驗還是對此方面有法律上的了解...請給我些建議...感謝了 P.S.前天已經向勞工局申訴...也已經受理了...但準備的物件和事項...請大家多多給予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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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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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婊了
像我家人也是做1個月然後被說不適任 反正理由總是可以說一堆 領失業補助.....沒有 然後你們公司可能會請新的跟你做一樣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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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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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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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適任也是非自願離職阿,要是勞保年資夠 也是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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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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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離職定義
http://www.bli.gov.tw/sub.aspx?a=m5tLhCZ9Be8%3D 第11條,第四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第11條,第五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舍妹工作一星期就被告知不適任,照樣去跟他拿非自願離職證明。 只要之前3年內,勞保年資累積滿一年,就能領失業補助。 此文章於 2009-07-31 04:31 PM 被 michelle_lai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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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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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半年啊....要攻做半年才有那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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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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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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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有權提早結束合約~~這也是非自願性失業,仍需開立非失自願性失業証明
2.該公司人事唬弄您的 非自願性失業証明.....很多人誤解這一句話 只要離職証明(公司不得拒絕開立)上,註明離職原因為非自願性失業証明項目即可 比如...離職証明上,離職原因寫~不適任~那就是第五項了(那就可以申請失業補助) 一、歇業或轉讓時。 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但~如果拿這個離職証明去申請失業補助時,如果公司沒有進行資遣通報,那公司就麻煩大了~ 如果是我,我會請人事開立離職証明,上面需註明公司業務縮減,提前結束合約 那就符合第二項了~~然後去申請補助....公司沒通報~~嘿嘿嘿..... 您己經申訴了,所以您只需準備好您所簽的短期契約合約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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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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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現在已經沒有試用期這個東西了。 舍妹之前工作了一年多,離職後重新找工作,新工作一星期即告知他不適任,我還打電話去勞工局問,算是非自願離職,而且之前3年內加保滿一年,可以請領失業補助,上星期拿到第一筆。 直接問勞工局得來的消息會正確點,也不至於喪失自己應有的權利。 此文章於 2009-07-31 04:58 PM 被 michelle_lai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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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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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如果有公司不肯非志願離職單呢?? 要可以向勞委會投訴嗎? 這間很鳥的公司 http://tw.lifestyle.yahoo.com/poi/?bizid=M9J8Y8S38512 上次還積欠我工讀薪資達2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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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露天: 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a6xscvfr 此文章於 2009-07-31 06:52 PM 被 鬼塚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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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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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網址我看到了這個"截至95年12月底止一億元以上呆帳戶資料" 臺*銀行轉銷呆帳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呆帳戶資料 基準日:95.12.31 單位:新台幣千元 (使用本資料時,應避免同名同姓之誤用。若任意臆測,致侵害他人名譽,自負法律責任。) 序號 統一編號 戶名 轉銷呆帳餘額 備註 73 2394XXXX 漢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53,922 ------------------------------------------------------------------------------------ 不知道是不是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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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加油! 利用閒暇的運算能力替全世界做出一點貢獻 ------------------------------------------ 即使勇者可以打敗魔王,鎖了的木門,打不開就是打不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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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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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申訴完後...就有回去要求請他們拿當初簽訂的合約影本...作為証明...
想以此先行申請其它補助...但他們也不給 聽說我們當初是以緊急就業方案來向政府申請薪資補助 而補助款項還比公司負擔的薪資款項還多...如果今天我去申請失業補助... 好像會對公司以後類似的薪資補助申請會造成影響...而相同情況的人...今天又有8個了 主管下班還集合聲明說絕不會開立類似證明給提早解約的員工.... 哀....勞工真的都只能擔任這種丑角嘛...達成了自己的利益...勞工就直接拋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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