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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台灣的法官啊..

【中時電子報 】
搶的兇 放的快 揮刀搶劫15次 惡盜5度交保

郭良傑/高雄報導有十四次搶奪前科,四次被逮均獲交保的謝和暾,十九日晚間再次行搶未遂,檢警偵訊後,認為他惡性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認為犯罪事證不明確,諭令兩萬元交保。協助警方逮捕謝和暾的宋姓民眾昨天聽到此一消息,大表驚訝和無奈。

警方調查指出,廿三歲的謝和暾前科累累,曾有十四次持刀當街行搶、飛車搶奪、強盜等前科,曾四次被警方逮捕移送後,但均獲得交保,所涉的搶奪、強盜案件,目前尚在審理中,前天深夜第五度獲交保。

謝和暾於十九日晚間十點多,先以口罩遮住車牌,在新興區六合路、和平路口,涉嫌行搶一名婦女,被一位宋姓民眾和陳姓、姚姓友人,眼尖察覺尾隨在後,一起將他制伏扭送新興警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偵辦,並查出他上個月間曾在苓雅區犯下另一起搶案。


------------------------- 嘆息的分隔線 -----

我說台灣的法官~
放個1次、2次你說犯罪事證不明確也就算了
可是連續被抓了5次
而且犯人有14次的前科
再加上當場被民眾抓到,算是現行犯吧!
居然您老大還是讓他交保

法官真是神啊!
一般小老百姓真是搞不懂您啊!
     
      

此文章於 2006-03-22 12:19 PM 被 nomad 編輯.
舊 2006-03-22, 12:1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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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官逼民反,希望能把這個豬頭的照片公布一下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06-03-22, 12:3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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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dolphu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76
引用:
曾四次被警方逮捕移送後,但均獲得交保,所涉的搶奪、強盜案件,目前尚在審理中,前天深夜第五度獲交保。


這幾次交保,不會是同一個法官吧(如果是...那還只是一位怪怪的)∼但都如此的判.....Orz
舊 2006-03-22, 12:39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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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phus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nomad
【中時電子報 】
搶的兇 放的快 揮刀搶劫15次 惡盜5度交保

郭良傑/高雄報導有十四次搶奪前科,四次被逮均獲交保的謝和暾,十九日晚間再次行搶未遂,檢警偵訊後,認為他惡性重大,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認為犯罪事證不明確,諭令兩萬元交保。協助警方逮捕謝和暾的宋姓民眾昨天聽到此一消息,大表驚訝和無奈。

警方調查指出,廿三歲的謝和暾前科累累,曾有十四次持刀當街行搶、飛車搶奪、強盜等前科,曾四次被警方逮捕移送後,但均獲得交保,所涉的搶奪、強盜案件,目前尚在審理中,前天深夜第五度獲交保。

謝和暾於十九日晚間十點多,先以口罩遮住車牌,在新興區六合路、和平路口,涉嫌行搶一名婦女,被一位宋姓民眾和陳姓、姚姓友人,眼尖察覺尾隨在後,一起將他制伏扭送新興警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偵辦,並查出他上個月間曾在苓雅區犯下另一起搶案。


------------------------- 嘆息的分隔線 -----

我說台灣的法官~
放個1次、2次你說犯罪事證不明確也就算了
可是連續被抓了5次
而且犯人有14次的前科
再加上當場被民眾抓到,算是現行犯吧!
居然您老大還是讓他交保

法官真是神啊!
一般小老百姓真是搞不懂您啊!

一個問題
是尾隨在後 在無受害人的配同之下將他制伏後送往警局
還是當場制伏後 陪同受害人將他送至警局
關鍵在有沒有受害人去指認

"犯罪事證不明確"通常是指警方沒提供相關的物證、事證跟人證證明案件是被告所為
你總不能把人扭送到警局說我剛剛看到他搶劫
結果沒半個受害人出來指認
還要法官硬判他刑吧.....

此文章於 2006-03-22 12:58 PM 被 Elros 編輯.
舊 2006-03-22, 12:56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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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七八大頭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4
事實證明台灣真的是個講人權的國家.....
舊 2006-03-22, 01:13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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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大頭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Elros
一個問題
是尾隨在後 在無受害人的配同之下將他制伏後送往警局
還是當場制伏後 陪同受害人將他送至警局
關鍵在有沒有受害人去指認

"犯罪事證不明確"通常是指警方沒提供相關的物證、事證跟人證證明案件是被告所為
你總不能把人扭送到警局說我剛剛看到他搶劫
結果沒半個受害人出來指認
還要法官硬判他刑吧.....

並沒有要法官立即判他刑啊!!!!!
而且如果你去找原本的新聞,被害人是有出面指認的

一個嫌犯被不同的人抓了4次
就一般人而言
應該會認為這個人交保之後再犯的可能性非常高
為了保護一般善良人民
不應該保釋或是以高價的保釋金來防止他在保釋期間再犯
可是我們並沒有看到法官有這麼做!
犯罪4次被抓到(光是被抓到就有4次哦!沒被抓到的哩???)
每次都被保釋,第五次被抓到保釋金只有2萬元!
這是怎麼一回事?
至少每次被抓了之後保釋金一次要被一次高啊!

台灣的法官真是神啊!
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沒有人能管得了它
想的跟一般小老百姓完全不一樣
舊 2006-03-22, 03:47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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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海賊王-路飛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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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偉大航路
文章: 366
台灣最多的就是"死老百姓",只要"高官達祿們"沒有經常性受到歹徒的嚴重迫害,台灣的如此的狀況是不會改變的啦,所以不要想太多了......
舊 2006-03-22, 07:3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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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賊王-路飛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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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nomad
並沒有要法官立即判他刑啊!!!!!
而且如果你去找原本的新聞,被害人是有出面指認的

一個嫌犯被不同的人抓了4次
就一般人而言
應該會認為這個人交保之後再犯的可能性非常高
為了保護一般善良人民
不應該保釋或是以高價的保釋金來防止他在保釋期間再犯
可是我們並沒有看到法官有這麼做!
犯罪4次被抓到(光是被抓到就有4次哦!沒被抓到的哩???)
每次都被保釋,第五次被抓到保釋金只有2萬元!
這是怎麼一回事?
至少每次被抓了之後保釋金一次要被一次高啊!

台灣的法官真是神啊!
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沒有人能管得了它
想的跟一般小老百姓完全不一樣

答案很簡單
1.國內的看守所空間嚴重不足
所以大多數的罪犯如果沒篡供或潛逃的一律通常都會讓他保釋
2.本案對的罪犯一共被抓到5次 案件幾乎都是在審理中
這表示什麼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3.被害人有出面指認沒錯 但"因被害人說詞反覆,法官認為犯罪事實不明確"
這要怎麼要法官訂他罪?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c...5410240700.html
舊 2006-03-22, 07:49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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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加藤鷹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6
樓主對於訴訟程序了解的話
就能體會了,檢調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所提示出的證據卻又.....
樓主再思考一下,為什麼要將檢察官的羈押權改為由法院裁定呢
煤体的嗜血特性您應該知道吧
舊 2006-03-22, 08:0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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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藤鷹離線中  
realer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Elros
答案很簡單
1.國內的看守所空間嚴重不足
所以大多數的罪犯如果沒篡供或潛逃的一律通常都會讓他保釋
2.本案對的罪犯一共被抓到5次 案件幾乎都是在審理中
這表示什麼我想大家都很清楚

3.被害人有出面指認沒錯 但"因被害人說詞反覆,法官認為犯罪事實不明確"
這要怎麼要法官訂他罪?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c...5410240700.html



監獄該蓋新的了

學校蓋那麼多不知道要做啥 沒闢用
舊 2006-03-22, 11:0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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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eric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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