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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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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的問題.
前幾天跟機車發生車禍,對方騎車的人沒事,被載的人小腿骨折.
想請問一下,那受傷那位求償時,是我和騎車的人依車禍鑑定出來的比例來分攤嗎?還是我全部承擔? 將來如無法和解上法院時可以只告我沒告載他的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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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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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去問保你機車強制險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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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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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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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對方怎麼想 通常騎車載人都是載認識的人 比較容易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還有你現在應該只是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表",上面只會寫雙方各自可能涉嫌 XXXX(就是違規的部份),除非另外花三千元申請鑑定,才會寫責任比例。 車禍幾乎全是過失傷害(除非酒駕或肇逃、危險駕駛等等才是非告訴乃論),那是屬於"告訴乃論"所以對方的朋友的確是可以不告他(載他的人)只告你的(我朋友就幹過這種事我就是載我朋友的人)。 給你建議 今天不論事情對錯誰佔多或少, 那位受傷的乘客如果住院, 買個東西去看看 如果是回家修養, 打電話問問願不願意讓你到他家去看看他, 至少表示關心。 不要都不理(這就是我朋友告他的原因),當下也不要先談那些有的沒的(就是肇事問題),過程之中如果有不愉快要忍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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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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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時間無法編輯了@@"
你自己有受傷嗎? 通常發生這種事情雙方都有過失,補充剛剛第一點講的,要看對方怎麼想,還有你自己怎麼想,再去談(按照雙方該負責的比例去攤還是其他)。而且後續牽扯很多有的沒的,工作損失。交通費(如果他自己本身有騎車上下班或是本來搭公車改搭小黃,雖然這個強制險有包含)。還有一些就不打了有問題再pm 再把一些自己知道的經驗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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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造鐵鳥的都市
文章: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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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日前也有ㄎㄝˊ到機車,這小弟有點經驗。
首先您應先找您的保險公司出面處理。(看看您保險的內容,哪些是保險公司應該負責的部份。) 雖然無法由您所述來判斷是誰的錯或雙方皆有錯 (我猜可能雙方皆有錯),但對方有受傷,您應多關切對方的情況,骨折須待復原與復健,至少也需2個月吧。 所以,對方可能會等傷勢穩定或整個復健療程完,才會跟您談和解之事。 多關切對方的情況,日後和解才好談,對方若是明理之人,應該不會刁難與為難。 若對方不是故意刁難,應該不會到要上法院的地步,大部份調解委員會或保險公司就會處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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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卡,比卡歐...的飛機 ![]() ![]() ![]() 好站...推推... 我們不求大富大貴,只求平靜安穩的過日子,真的有那麼難嗎? "妹妹(婷),最愛跟我分享學校的趣事。"...(沉默) "以後她要說給誰聽。"...(心痛) 從來沒有人能教您如何做個稱職的好父親。父親是ㄧ件'很寂寞'的工作。 ![]() '有些路啊,只能'孤獨'的一個人走。' - 目送(龍應台) ![]() '沒有過不去的黑夜,沒有下不完的大雨。'- 神的病歷簿 (夏川草介) '聰明人懂得隱藏內心的感覺,更懂得尊重別人'。(黃河) '所有靠物質支撐的幸福感,都不能持久,都會隨著物質的離去而離去。 只有心靈的淡定寧靜,繼而產生的身心愉悅,那才是幸福的真正泉源。' (霍華德•金森) '2017/01/13 心痛的一天,我沒有流淚。' '世上有趣的人本就不多,所以不妨大膽一些, 愛情本來就不容易,剛剛好的那個人不會在原地等你。' (2019/12/22) '人若有福,天必賜苦'。(2025/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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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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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i_i大的關心,我是開車的,所以沒事.
因為車禍發生在台北市,所以第一次鑑定免費. 我車子是有保意外險,所以理賠方面應該沒什麼問題. 就大對方獅子大開口不和解. 車禍後我有去醫院看受傷的人兩次. 後來對方出院後只能以電話聯絡了. i_i大您覺得我車子本身的修理費要跟對方求償嗎?(我保險沒有保自己的車子) 保險公司是說最好不要,免的對方不爽,不願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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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8 您的住址: BLM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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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賠償的部分 , 是你和另外一個駕駛 , 分別按照過失比例去負擔的 . 另 , 他當然可以只告你而不告載他的人 , 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 告不告都是他的權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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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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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呀 求償就是損失來依據責任攤提的概念 我幾叫好奇的是車禍發生的原因與環境 還有筆錄是怎麼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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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7 您的住址: 琉璃仙境
文章: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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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調解是不需要按照過失比例賠償,調解委員不是法官,不會告訴你說要賠多少,也不會判你要賠多少,雙方條件談不攏,就只是和解不成而已
有人受傷比較麻煩,告上法院會有刑事責任,所以有些雖然過失比較小卻會去賠償對方 因為根本不知道法官會怎麼判,輸了可能還要易科罰金好幾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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