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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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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計算問題
大家好:
收到11月的薪水條之後有個疑問,想請教: 我11月5日上班,之後全勤,公司扣我四天薪水,內心憤怒大於疑惑,但敢怒不敢言, 3,4日兩天明明是星期六與日,這也扣我薪水,道理何在? 感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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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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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正常呀
因為你到正確的到職日是11/5 11/1~11/4你並未上班 所以這4天當然沒有薪水 所以這是很正常的 全勤獎金的話 你的發問應該沒有扣到 不過我順便說一下 按照公司的解讀 未做滿一個月 當然沒有全勤獎金 按照員工的解讀 11/5到職日後就都全勤 理應要發全勤獎金 是吧? 公司跟員工都會傾向比較有利於自己的解讀 但是發薪水的是公司 除非去吵 但是通常一定是碰一鼻子灰的 而且會被貼上標籤 有上班才有薪水 這沒有疑慮 所以11/1~11/4沒有薪水是正常的 全勤獎金通常在比較小的公司才會弄這種東西 所以無解 大公司不玩津貼也不玩獎金制 底薪就是全薪 吃人頭路 只能照別人的遊戲規則走 這就是職場呀 ![]() 此文章於 2012-12-14 04:00 AM 被 anicepers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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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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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薪水計算是採動態的資方有利制。
你一個月沒上班,信不信結算下來是負的。你還得貼錢給資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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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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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正常上班時段就是星期一到星期五,六日是不上班的。
我不懂,11月1日到4日這4天當中,只有11月1日與2日兩天要上班,3日與4日分別是星期六 與星期日,是不上班的,公司憑甚麼把這兩天當成我沒上班就扣我薪水?要扣就扣11月1日與2日兩天我沒話說,扣11月3日與4日兩天薪水我完全無法接受。 我完全沒有提到任何獎金問題,我只想請教被扣4天薪水這個問題的正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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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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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覺得
到職日5號 3 & 4號還不是公司的員工 所以被扣應該是正常的吧? 請參考看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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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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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資方跟勞方的解讀不同 (雖然我是認為 11/5到職日才開始算薪資是合理的) 如果有疑慮 可以致電勞工局 應該會得到比較滿意的解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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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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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認為你平常應該是收20天or 22天的薪水? (一個月四周,各兩天週末 扣掉) no, 你是收30天.(勞基法39條)例假日勞工毋須出勤,工資照給。當月上班日你少四天, 所以扣四天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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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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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時你並非公司員工 為何要計算薪水給你?
2.會為兩天不應該拿到的薪資在那邊想東想西... 樓主 多充實自己吧......換個好一點的工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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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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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家公司新人週一報到,第一個月薪資會附送報到之前尚未正式成為員工的週六日兩天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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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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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在意的話,下一份工作建議找一家願意讓新人週五報到的公司,第一天上班後馬上放
兩天假,不亦快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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