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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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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整個團隊出走另組公司的合法性?

心中曾有個念頭, 基層在公司拼死拼活的工作, 利潤卻多是那些只出一張嘴的高層分走,
若是整個團隊出走另組新公司, 以原服務團隊經營卻較低收費的方式去搶原公司的客戶,
不知道這樣是否合法?
     
      
舊 2012-06-07, 09:0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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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ase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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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3
引用:
作者MrHermes
心中曾有個念頭, 基層在公司拼死拼活的工作, 利潤卻多是那些只出一張嘴的高層分走,
若是整個團隊出走另組新公司, 以原服務團隊經營卻較低收費的方式去搶原公司的客戶,
不知道這樣是否合法?




主要是有幾項啦:

1.當初合約有沒有註明競業禁止條款

2.原公司可能會告你們把商業機密帶出去

3.是否有用到原公司的專利...等

大大也沒說是什麼行業....

真的擔心的話,花個幾萬塊問一下律師諮詢買安心...

再不然若原公司在台北,可以去台中發展...
 
舊 2012-06-07, 09:2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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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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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988
原公司怎麼知道是你們開的
舊 2012-06-07, 09:2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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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AhPaiN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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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常被查水表的小房間
文章: 3,005
不會阿
原本暴雪出走的三巨頭現在正在做火炬之光2
相較於暗黑破壞神3 火炬之光2只要1/3的售價
搞到現在也還沒問題發生...

現在反而是 暗黑破壞神III偷學火炬之光的自動撿錢
__________________
https://smileahpain.tw
回復的去年一月的資料,重新來過吧...

此文章於 2012-06-07 09:28 PM 被 SMiLEAhPaiN 編輯.
舊 2012-06-07, 09:2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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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Her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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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就一些機器維修的行業而已, 也沒啥機密或專利, 我們的本錢就是累積已久的專業經驗,
原公司的老鳥都被帶走, 肯定完蛋的.

另, 整個團隊帶走又搶業務, 原公司當然會知道啊~
舊 2012-06-07, 09:27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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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a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文章: 260
建議以額外附加服務代替降低收費。
舊 2012-06-07, 09:3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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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an離線中  
altase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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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3
引用:
作者MrHermes
就一些機器維修的行業而已, 也沒啥機密或專利, 我們的本錢就是累積已久的專業經驗,
原公司的老鳥都被帶走, 肯定完蛋的.

另, 整個團隊帶走又搶業務, 原公司當然會知道啊~



若是技術性的,就好像是一家汽車保養場的老師父另外開業一樣吧??

那我個人覺得被告的機會很低很低.....

因為對方要指出你們有抄襲、仿冒的證據...

我覺得可以鴨子滑水,先找幾個信的過的同事張羅開新店的事宜

氣候成了之後,再一起跳到自己開的公司

雖然勞基法規定離職前2個月要提出,但老闆不義的話,管他去死
舊 2012-06-07, 09:40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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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ee7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MrHermes
就一些機器維修的行業而已, 也沒啥機密或專利, 我們的本錢就是累積已久的專業經驗,
原公司的老鳥都被帶走, 肯定完蛋的.

另, 整個團隊帶走又搶業務, 原公司當然會知道啊~

原公司完蛋的話
會不會用剩下的人再搭配些新人跟你們削價競爭?
舊 2012-06-07, 09:44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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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ee75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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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板橋
文章: 4,241
1.當初合約有沒有註明競業禁止條款

有簽的話原公司離職後要有給薪水才有效力
舊 2012-06-07, 09:47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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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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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以SI 來說,這種狀況滿普遍的
我認識的至少有兩家公司就是這樣,服務團隊裡面一些核心人物拉出來自組公司

賣的是技術、勞力、經驗、知識,沒啥專利問題,也沒啥公司機密問題,
因為,賣的東西都來自原廠,然後自己努力才能轉化為商品

在SI,許多公司的競業禁止條款只是好看的,連嚇人都不能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2-06-07, 09:52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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