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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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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01看到的酒駕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楊麗環、丁守中、楊玉欣
連署人:李貴敏、蘇清泉、張慶忠、楊應雄、陳節如、王育敏、陳鎮湘、蔣乃辛
林德福、張曉風、林鴻池

刑法第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條文
第185之3條(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條文
第185之3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法說明
鑑於現行酒駕刑責雖已於民國100年11月修法通過,但仍不足以嚇阻酒駕行為。在所有公共危險罪當中,因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是公共危險罪當中,罰責最輕的。酒駕行為屬故意論,此罰責過輕,無法對駕駛人產生嚇阻效果。是以,應將酒駕行為視以故意論之,而非過失論。
     
      
舊 2012-05-05, 07:28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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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離線中  
maskedrider555
Master Member
 
maskedrider55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很好...草案擬的刑期我個人覺得很ok...按個讚先!
 
舊 2012-05-05, 07:31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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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edrider555離線中  
vchou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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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76
不用這麼麻煩

這條就可以: 酒駕一律鞭刑十下

舊 2012-05-05, 07:3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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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hou離線中  
imhu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引用:
作者imhung
修正條文
第185之3條(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確有進步,不過在單純酒駕方面,還可以再嚴格一點,刑期只有上限五年,但沒有下限,好歹也加個三個月以上刑期;另罰金二十萬以下也太低,改為五萬以上,一百萬以下還差不多.

另外在重傷或傷人致死方面,如果能再加一條自犯罪即日起,犯罪人所有財產均不得轉移,用來賠償被害人家屬,比較能夠避免法院宣布賠償,但犯罪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以賠償的情況.
舊 2012-05-05, 07:37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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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hung離線中  
s9538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雖然我覺得還是不夠重
但是有比沒有好
舊 2012-05-05, 07:38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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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53812離線中  
盜鐵人
*停權中*
 
盜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酒駕沒判死刑我都不會滿意
舊 2012-05-05, 07:40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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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鐵人離線中  
polar168
Elite Member
 
polar16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14
引用:
作者vchou
不用這麼麻煩
這條就可以: 酒駕一律鞭刑十下



太少...

酒精值超過某標準, 先鞭刑十下

判刑後, 每關一日鞭刑一下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舊 2012-05-05, 07:4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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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ar168現在在線上  
maruko.
Major Member
 
maruk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06
我還是覺得不夠重,那些喝酒開車的根本是蓄意謀殺
舊 2012-05-05, 07:5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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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uko.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這是什麼見鬼的修法說明,現行185-3本來就是屬於故意犯罪了,何來的過失?

連故意跟過失都搞不清楚的人,提出的修法會有什麼道理可言?
舊 2012-05-05, 07:56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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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YAKUMI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001
現在都不槍決死刑了。
那改鞭刑慢慢磨應該也挺不錯的。
舊 2012-05-05, 08:00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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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KUM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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