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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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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父親分配遺產時到底在想啥
自己晚年是由三兄弟扶養的
居然把遺產大部分都留給在海外的兒子? 被兄弟宣告死亡 8年後回國爭產 作者: 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5月6日 上午2:48高雄市許姓男子年輕時出國留學,長年定居海外,他的3個兄弟在父親過世後不久聲請宣告他死亡,隔年並將父親遺產登記在3兄弟名下。許姓男子「死亡」8年後,透過高雄地院「死而復生」,控告3兄弟侵害他的繼承權,法官根據他父親的遺囑,把八分之五的的遺產留給他,其他3人只各分得八分之一。 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84年到美國留學,並在海外定居。92年,許男的父親去世,同年他的兄弟以他生死不明超過7年為由,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宣他死亡確定在案;隔年並將父親名下1戶十餘坪的房子,登記為3兄弟所共有。 99年間,許姓男子得知此事,十分不滿,要求3個兄弟們遵照父親遺囑,把他的應繼分還給他,兄弟們不肯。 他便先向高雄地院聲請撤銷自己的死亡,去年3月法院判決撤銷他的死亡宣告後,他再對3兄弟提出告訴,控告3人共同侵害他的繼承權。 許男的兄弟在法庭上表示,許男去國十多年,行蹤飄忽不明,直到96年母親去世,仍未回台履行奉養雙親的義務,也沒有分擔任何扶養費用,舉凡雙親生活所需、看護工雇用薪津、醫療費等,都是由他們3人支付;甚至許男在海外的生活費,也曾由他們3兄弟墊付支應,並曾幫他償還50萬元負債。 許男的兄弟說,許男對扶養父母的義務避而不談,一味主張繼承權利,實在有違倫常與法理。 法官調閱3兄弟出具的支票、收據等單據,認為3人確實幫了許男不少忙;但是民法規定,債務性質不相同時不得相互抵銷者。 由於兩造的父親生前表示,遺產先分給許男二分之一,其餘二分之一再由繼承人全體均分。法官因而依此判決許男分得房屋所有權的八分之五,其他3兄弟各分得八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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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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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爛的話,連墓都不要去掃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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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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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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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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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蟹堡王餐廳
文章: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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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這位父親不知道留居海外的兒子過的怎麼麼樣 放心不下 所以把一半財產分給他 不過房地產幾分之幾怎麼分 其中一人不賣 擺著也是擺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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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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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偏心吧, 有些父母是這樣. 但坦白說不要說八分之五, 就算全部都給也沒什麼可說的, 畢竟這是父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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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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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不是你的錢,更不是你的親屬
是非對錯,留給他們和法官吧 況且父母的錢子女本來就不該預設那是他們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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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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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旁人也沒啥話好講的, 不要說給海外的兒子, 全部捐給陌生人也是老爹的權利.
不過, 這個待海外的若是經濟能力許可, 卻不供養父母也不聞不問, 也不過是個不孝子. 遺產還爭得太難看只是被人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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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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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父親活著時候..也許在想..
這三個兒子現在肯撫養我.就是在覬覦我死後的遺產 所以...就降... 還好有立遺囑 不然..就可能會像某水果大王一樣.死後親人爭遺產.不給入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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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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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雄又才十幾坪而已
賭爛的三兄弟只要講好不賣 這房子產權就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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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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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要留給比較不孝
也沒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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